详写与略写
荀子言:“久则论略,近则论详;略则举大,详则举小。”(《荀子·非相》)其意是说,时间久远的简略叙述,时间近的则详细叙述;略述的是那些全面、概括的情况,详述的则是那些具体、细节的情况。文章不能求全,再长的文章,也不可能把所有的都说到,必须有所详有所略,而详略之法就在于远近之中。
譬如,撰写工作总结时,就要把总结经验和体会作为重点,集中笔墨来写,运用夹叙夹议的写法,用具体事例和典型数字来说明经验、证实体会;而对于工作成绩和基本情况,则应运用概述的写法,略而不繁,疏而不漏。
再如,反映贯彻上级工作部署的报告、简报,其主旨是让上级了解本单位贯彻的实际情况,因此,要着重写贯彻的具体思路、采取的有效措旋以及实际进展情况,其他情况则可从略。有的这类报告,用主要篇幅叙述接到上级文件后如何进行学习领会,如何开会研究,如何进行部署和动员,等等。这就犯了该略不略的毛病。因为下级贯彻上级文件和工作部署,哪个单位都要学习领会、要开会动员,这些内容对上级没有多少参考价值,即使要报告也应略写;而上级真正需要了解的不是开会没开会、动员没动员,而是采取什么方法贯彻的,以及贯彻的具体效果如何,这些才是须用主要篇幅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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