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年4月27日,遂宁男子郭某在公交车上暴打一个七岁的小男孩,从流出的视频来看,小男孩在公交车上一直在动个不停,并用脚踢郭某的手,踢了数次后郭某突然站起来拎起小男孩猛然摔在车厢底板,又狂踢了几脚,并奋力踩他的头。
车里有人制止后,郭某才停止暴行,小男孩挣扎着想站起来,却又体力不支跌倒下去,看到那一幕,即便作为一个局外人,我都感觉心都揪起来了。
这件事最后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但事件本身引起网友的激烈争议,部分网友认为郭某这样暴打一个小孩,下手太狠了。
但一部分网友却大声叫好,认为熊孩子就是欠收拾,甚至有人说熊孩子太贱了,就该打,自己父母不管教自然会有人帮忙管教。
这个孩子的行为的确是不妥,在公共场合嬉闹并且三番四次挑衅别人,其教养方面的确有所欠缺。
但是,一个成年男人这样暴打一个小孩,我不知道那些网友是如何能说出“打得好”这样的话的。当时郭某用力之猛,下手之狠,隔着屏幕都能让人感觉不寒而栗。
如果这个被打的孩子是这些网友家的,他们还会这样拍手称快吗?
郭某事后辩称因为心情不好才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但是,心情不好就能成为对一个七岁孩子施行暴行的理由吗?如果他面对的是一个比他还壮的男人,他还会这样肆无忌惮地出手吗?
我相信他不会。
他可以呵斥这个孩子可以找他家长要说法甚至可以把他推开,但他选择了暴打这个孩子,不过是因为这个孩子没有反抗能力。
更让人心寒的是,一个追求文明和谐法制的社会,一个成年男子仗着身强力壮无情暴打碾压一个毫无自保能力的孩子,在这个孩子身上发泄他心情不好的郁闷时,竟然会有这么多人认为打得好,打得妙!我无法想象这些人心里是怎么想的,无法想象这样的事会给这个孩子留下多大的心理阴影面积。
法制社会,即便是两个成年人之间,也不应该以暴力来解决问题。
这个孩子,我想这件事他的确是长足教训了,他不止是挨了打,在他挨打后有那么多素不相识的人给暴打他的人鼓掌叫好。这种网络舆论暴行,比肢体暴行更可怕。
或许将来他也学会了这一招,心情不好了就暴打比自己弱小的人来发泄,有什么问题别费那么多话,一顿拳脚就能解决了,还会有人给他鼓掌叫好。
2.
2018年4月20日,陕西宝鸡一家麻辣烫店里,一个孕妇故意伸脚绊倒一名4岁的小男孩,导致该男孩进医院观察。
这件事的起因是小男孩从门外走进来,掀开软门帘时不慎让门帘碰到坐在门边的一个位孕妇。小男孩拿好筷子和碗再次出来时,孕妇为了报复,故意伸脚绊倒了小男孩,事后孕妇及其丈夫若无其事地继续吃饭。
在小男孩家长质问时,该孕妇先是怒怼家长只生娃不养娃,随即称肚子疼和丈夫打车逃离现场,小男孩则被其家长送进了医院,医生初步诊断为颅脑外伤。
这件事出来后,很多网友谴责孕妇,但同样也少不了一些仇视熊孩子派别的人骂声一片,骂孩子熊走路不长眼的,骂家长教育缺失放任孩子在公共场所乱跑的,甚至在孩子妈妈说孩子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受刺激时,还叫嚣着你儿子既然有病,就应该关起来看管好。
从视频上看,小孩子蹦蹦跳跳走进来拿东西,除了门帘碰到孕妇,他没有给任何其他人造成困扰。而且,主观上他并没有故意去碰孕妇,他甚至都不知道碰到了这名孕妇。我不知道那些大骂熊孩子就是欠收拾的人到底是哪里看出这个小男孩熊了?他到底怎么熊了?
有人怒怼那些说孕妇过份的人说:”如果现在你是孕妇,这个熊孩子冲撞了你,万一动了胎气或者流产,你还会这么圣母吗?“
这完全是一个伪命题。孕妇被门帘碰到时,事情已经发生,造成的结果显而易见,就是碰了一下,没有造成任何伤害,这个如果根本不成立。而该孕妇作为一名成年人,在看着孩子手中拿着筷子跑过来,她完全能预料得到她绊倒孩子会造成什么后果,但她还是毫不犹豫伸脚去绊倒这个小男孩。
幸好小男孩最后身体无大碍,事后孕妇和小男孩家长达成了谅解共识,小男孩家长甚至说:“警方原本对孕妇做出拘留10天,罚款1000元的处理,但她已经怀孕7个月了,我们也不希望这件事再刺激她,我自己有孩子,能谅解。”
我不知道该孕妇在听到这些话时会怎么想,对比起她自己因为小孩子无意的一个举动而锱铢必较、故意报复的行为,她会不会脸红?良心会不会痛?
3.
中国作为礼仪之邦,尊老爱幼是古代传承下来的优良的道德传统,但现在的社会,不缺尊老的人,却缺爱幼的人。
现在的社会,尤其是在网络里,隐隐约约有一种仇视孩子的观念在抬头。
他们为那些对孩子施暴的事件叫好,他们对那些被伤害的孩子及其家长极尽讽刺之能,他们分享出自己碾压“熊孩子”的经历并洋洋得意,他们看着其他人虐打孩子的事情而大呼痛快......
孩子之所谓孩子,就是因为他们未成年,无论是心智还是意志,生活阅历还是道德水平,都不能跟成年人相提并论。
熊孩子也是孩子,他的自我控制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还达不到成人的高度。
即便是犯罪分子,法官也要视情节和犯罪严重程度来定罪。
但现在就是有那么一批人,他们以成年人的标准来要求孩子,甚至比要求成年人更严苛。只要有了争端,只要争端一方是孩子,他们就根本不再问青红皂白,不需要经过审判,大手一挥就定罪,孩子被狗咬了那必定是熊孩子去挑逗狗才被咬的,孩子被成年人暴打了那必定是因为孩子熊才被打的,孩子出了车祸那必定是因为他乱跑乱闯自己找死的。
总之一句话,只要争端中有一个是孩子,他们就不再关心事情原因经过,只一味认定必然是因为孩子熊因为他作死,这种熊孩子就该早打死能早投胎。
甚至,他们在网络上狂喷“熊孩子”,对他们口诛笔伐,认为熊孩子就是该打,让这些孩子在肉体受到痛苦惩罚的同时,他们及他们的家长还要受到精神压力的摧残。
之前看过网络新闻说一个十三岁的熊孩子突然袭击孕妇的肚子而被愤怒谴责,这种熊孩子的确是应该被谴责被狠狠教训,但对于那些并不是特别熊的孩子,我们是不是能多一点点宽容?而对于那些明明是受害者的孩子,我们能不能不要一刀切地将他钉在熊孩子的耻辱柱上,并嘲笑他挨揍是因为他活该?
这些原本是受害者却被冠以“熊孩子”的名头再次受到语言暴力伤害的孩子,他们感受到的是满满的恶意。
每一个熊孩子背后都有一对甚至一群熊家长,熊孩子任性霸道甚至无礼,根源都在于家长们溺爱孩子,对孩子的一些过份行为听之任之,甚至默许。
每个孩子生下来都是白纸,是家长在这张白纸上涂抹造就了孩子的性格状态,一个孩子长成什么样,主要是受父母的教育方式的影响,而不是他自己意志力能控制的。
熊孩子作出不妥的行为,我们更应该谴责他的父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而不是对一个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穷追猛打。
孟子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
这段话的意思是:敬重自己的长辈,进而推广到敬重别人的长辈,抚爱自己的子女,进而推广到抚爱别人的儿女。如果以这样的准则治理国家,统一天下就如运转于掌心一样容易了。
把别人的子女当自己的子女一样抚爱当然是强人所难的,对于那些已经受到教训的孩子,我们能不能不要再以语言暴力施行二次伤害?对于原则性问题,我们绝对不能惯着熊孩子,但对于一些非原则性问题,我们能不能对孩子多一些宽容多一些谅解?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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