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用我的余生,细细述说还在炮制的福建省漳州古雷二期征海(张四界案)冤案的点滴,以此来帮助我至今蒙冤己近三年的丈夫。但愿我的陈述,能够引起大家的关爱,期望漳州市的司法机关重视本冤案,还原事实真相,在未来的日子,让我们能够相信,我们还有可以依赖的公平公正。
续三: 关于被本案专案组所指控的“村民违法绑渔排骗补”与二期收海工作是否相关连,二期收海过程中政府发给村民们的渔排补偿款是否合法?
古雷石化项目二期征海工作涉及下安,岱仔2个行政村,收海总面积16778亩,养殖户2400多户,政府赔偿资金计约十亿元人民币。
2010年8月下旬 二期征迁开始时, 养殖户涉案扩建,抢建渔排的数目,本身就没有一个比较准确的数据与划分标准。
而后,政府为快速完成本次二期征海工作,也为了缓解紧张的干群征迁关系,市、县两级政府多次研究并通过征迁补偿方案,确定以2010年9月的航拍图为赔偿依据。
因而,在“漳州市古雷二期征迁窝串案”(张四界案)中所有涉案的村民们,你们依据政府出具的“征迁赔偿协议”所获得的渔排赔偿款项,是依据“2010年9月份的航拍图”做出的,是村民们的合法收入!
二期征海时,如果此“航拍图”上没有的渔排,就是不合法渔排,就不可能得到赔偿款。而二期征海过程中,获得政府赔偿款的渔排,以当时的征海方案,应是依法依规村民应得的赔偿款,而不是本案专案组恶意胡乱指控的违法所得。
综上关于被本案专案组所指控的“村民违法绑渔排骗补”与二期收海工作不相关连,也就是说二期征海干部通过村主任张四界从村民那里“获取”的所谓的“渔排补偿款现金”,是不存在的,是违背当时的客观事实的。二期收海过程中政府发给村民们的渔排补偿款是合法的,是村民应该得到的。
本案专案组办案人员,人为制造冤案,威逼、恐吓而取得众多村民违背客观事实的证言,使众多无辜者,蒙冤下狱,家中老人孤苦无依,天天以泪洗面。
但愿古雷的村民们,关注自己应有的权益,心存悲悯,面对违背法治精神的所有非法办案者(办案过程采用恐吓、引诱、非法拘留等手段),请还原客观真相,实话实说,恩泽子孙。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