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刷到了一则新闻——歌手宋冬野因与网友在微博上发表不当言论被禁言。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心头不禁一怔,宋冬野?不是在16年的时候因为吸毒被警方控制吗?这个已经沉寂很久的名字,怎么又突然冒出来了?
原来这次的事情是这样的。11号的时候,宋冬野在微博发表长文为自己辩解、“求公道”,表示“杀人的一直是贩毒者,不是我”。其大意似乎是在说,16年,现在是21年,我用5年左右的时间,来隐姓埋名,来忏悔我的过错,时间也差不多了,应该要恢复我作为歌手的正常工作了吧。但是没有想到,广大的网友并没有买账,其中就有一名网友,在他评论区留言说,意思是宋冬野还是为了挣快钱才去做艺人,才在这里求饶认错的。万没想到的是,宋冬野随即对该名网友暴粗QNMD。然后他就被禁言了。
因为我对宋冬野也不怎么感冒,虽然他的《董小姐》、《莉莉安》确实蛮好听的;这则新闻只是让我联想到了之前我思考过的一个问题,即演员、歌手、艺人等公众人物做了错事,该不该被原谅?或是多久能够被原谅?
写下上面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的脑子里浮现了很多明星和他们曾经做过的蠢事,比如柯震东家暴,范冰冰偷逃税款,陈羽凡吸毒,翟天临学位造假,郑爽代孕、做阴阳合同,赵丽颖冯绍峰离婚,罗志祥“多人运动”,吴亦凡强奸未成年人,霍尊人设崩塌,被迫退圈.......娱乐圈的荒唐事实在是太多太多。
作为明星这一类的公众人物,对于我们普通大众,本就有一种引领社会正确价值取向的责任。“欲戴皇冠,必承其重。”你享受了多大的福利,赚取了多高的收入,就意味你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如果在这一身份下,无论做什么事,都需要提前考虑一下,自己能否承担这个后果。“当我们选择去做某件事的时候,我们不仅选择了做这件事给我们个人的福利,同时也需要承担因为做这件事需要付出的代价。”
当然我这里也不得不为明星们说几句“公道话”:明星也是普通人,他们只是被市场、资本、流量包装出来,吸金吸睛的星星。身处于鱼龙混杂、光怪陆离、灯红酒绿的娱乐圈之中,比我们普通人能够接触到诱惑的机会多得多,这样的环境下,难免会有一些道德素质本身就不太高,职业道德又不太坚定的人,迷失于欲望和名利的漩涡之中,不可自拔。
我个人认为:我们普通公众对私德的容忍度还是比较高的,比如上面提到的“学位造假”,“离婚”,“人设崩塌,被迫退圈”等,因为这些新闻的影响力较小,一般我们不会对其过分指责,毕竟私德是一个人自己对待生活的一种方式,我们最多可能会去简单地评论一下。但是如果是触犯了法律,比如“偷税漏税,吸毒,强奸未成年人”等,那就是不可原谅了。因为你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触犯了法律,那就是在公然挑战这个社会的运行规则,在规矩的边缘上反复横跳,那无疑自取灭亡。如果法律放任这些违法行为不管,甚至任其作为公众人物,仍旧引领社会的价值取向,其导致的结果必然是公众对法律、规则的蔑视,对资本的盲目追求和痴迷,更严重地是,公众会开始对社会,国家的公信力下降,对自身的价值观产生怀疑。这样的社会,不敢想象。
我想这个新闻带给我们普通人启示是:1)快节奏的社会很容易成就我们一夜暴富的梦想,但是同时我们也需要警惕的他的一些副作用——容易让人感到焦虑,对过程到结果的反馈过程的忍耐力变弱,更加急于贪图享受,忘乎所以......2) 对所有的规则,纪律和法律法规,要从心底尊重他们,将他们视为你的行动守则。一旦你有了这个习惯,当你再次遇到诱惑考验的时候,你会更加从容不迫地拒绝,守住底线。
以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