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今天突然说要回成都一段时间。
我内心竟然第一时间有些窃喜。走吧走吧,这样我又能把家里收拾干净,不用提醒他每天把鞋子放鞋柜,不用提醒他洗碗后把厨房也拖干净……
总之,十四年了,我没有改造成功他,他也未能改变我,而我们竟然生活了14年。
他在家我的确不用操心孩子的晚饭,娃也有人接,我偶尔也能废寝忘食的工作。连同事们都知道我没准时下班定是家里有人心不慌。
这么想来,我的良心的确有点被狗吃了的感觉。
当一个女人,变得无所不能的时候,男人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去哪儿不重要,钱给我就行了。
可后来我又很委屈的对他说:“你买票前没考虑下,晚两天吗?我感冒日渐严重了,白天在公司有些低烧。”
“可是,我票都买好了。我也不想去,但是人家催的紧啊!”
“嗯,你就是狼心狗肺的,走吧!”
心里不免又有些小女人的失落。
不过想想暑假那一段他不在家的快乐时光。我又快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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