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棂印在窗帘上。
这段时光是我独有的。我可以读喜欢的书,可以在屋子里任意走动,可以坐在窗边往外张望,还可以去儿子房间看他熟睡的小脸。
这些事做完了,我也可以坐在这里,写出以上的文字。再然后,我就会走出去,品读这段美好的时光。
早起的习惯,是小时候就有的吧。懂得享受晨光,应该是十三四岁的年龄了。
当黎明唤醒清晨,有时爸爸妈妈还在梦中呢,我已经怀着愉悦的心情洗漱完毕走出家门了。
不远处,就是晨读的树林了,这里是我心灵的家园。我走在斑驳的树影里,只要一本书即可,不需唤朋引伴也不会感到孤单。
时隔多年,面对早晨,我总有一种隐隐的喜悦感,仿佛这是我与世界之间的秘密,忙碌而头晕脑胀的昨天已经过去,次日晨起,一切又都变成新的了。
四季中,我一直不太喜欢夏天,总觉得她太热情太不矜持,总想要把大地烤化了般的折腾,人们在大太阳下行走个个都垂头丧气、蔫头耷脑的。这个时候,即使风景如画,挥汗如雨的你也是难有观景的心情了。
然而我喜欢夏天的清晨。
当小鸟喜悦的鸣叫声进入了你的耳蜗,当燥热的空中已经变得清凉,当美丽的花叶间有晨露在滚动时,你可以尽情游走于夏季的花丛与绿树中,当然,手中不必拿夏日夜晚乘凉时的“必备神器”。
清晨是令人珍爱的,总觉得它不能也不忍被荒废。在这段时间里,你不会有打发时间的想法,你不会想手持平板电脑看上一集电视剧,不会想去翻看一本无聊的小说,不会拿起电话和朋友煲电话粥,更不会想着前一日那暂时还放不下的纠结……你最想做的,就是腰板挺直地走进晨光里,大口地呼吸新鲜的空气,面带笑容地做好迎接新的一天的准备。
是的,清晨是告别,让我们与昨日的混浊作别。
清晨更是开始,是对今日的期许。这一天,在美好中开始,自然也不容易在庸碌中度过。
有人不愿意与夜晚告别,有人不愿意与清晨错过,我是后者。每天时钟一过22时,我的眼皮就要粘上了,那时候,无论什么好书无论什么好电视剧都吸引不住我了,偶尔晚睡一次,而体内的生物钟,也会牢牢地记住我晨起的时间,使我无法享受到贪睡的快乐。
所以,我注定是属于早晨的,那些五彩斑斓的夜晚或是挑灯夜战的拼命时刻都找不到我,我只能用它来交换睡眠与梦境。
清晨多好!
晨光是流动的,随着太阳升起的高度悄然变换,一点儿也不张扬;晨风是轻柔的,拂面向你吹来时也是犹犹豫豫的,生怕力道大了,让你后悔自己不该舍了温柔乡而投入它的怀抱似的;早晨的天仿佛水洗过一般的碧透,只挂着那么几丝云彩,让你可以内心澄澈地行走在它的下面,脚步可以是轻快的,心情可以是雀跃的……
不能再写了,我必须立刻放下笔,赶紧离开屋子去赴今晨之约,否则就永远错过了。
你好,晨曦,我——来——了。
书于2016年8月22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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