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位于中希腊的阿提卡半岛,是唯一一个可以在国土面积上和斯巴达相比的希腊城邦。约公元前9世纪末,希腊神话中的英雄提秀斯对雅典进行了改革,打破了古老的氏族制度,这标志着雅典国家的产生。
提秀斯改革也造成了贵族专权,引起了平民的不满。公元前6世纪初,雅典出现了新兴的工商业者阶层,改革的呼声渐高。公元前594年,梭伦进行改革,这一次改革奠定了雅典繁荣的基础。公元前509年克里斯提尼又开始了一场更为深入的民主制改革,改革以新的地域组织取代了原始的血缘组织,从根本上削弱了氏族贵族的势力和影响,雅典民主政治体制的最终得到确立。
本章将介绍雅典的三大改革。
提秀斯改革,提秀斯是雅典传说中著名人物,相传他是来自南希腊的一支希腊人的首领。在征服了阿提卡半岛后,提秀斯把当地贵族迁居雅典城,紧接着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在雅典建立起了共和制。提秀斯的改革使散居在阿提卡的诸公社联合起来,但这一联合并不是以地域关系取代血缘关系的决定性联合,因此只是诸公社的初步联合。提秀斯的改革与雅典氏族制度的解体和国家的产生、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关系。
提秀斯的改革措施主要这几项措施,第一:把分散的四个联合为国家,设立中央议事会和行政机构。第二:将居民分为贵族、农民、手工业着三个等级,由贵族掌权。农民与手工业着则是平民,用任何权利,但是不可以掌握权力(不能当官掌权)。
提秀斯的改革造成了贵族专权,引起了广泛的不满。公元前594年,梭伦当选为雅典首席执政官,开始进行改革。梭伦设立了新的政权机构,贵族的权利大受限制,这次改革把雅典导向了民族政治和发展商品经济的道路,同时也使雅典民主体制基本成形,因此梭伦被誉为“雅典民主政治之父”。
梭伦的改革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政治改革方面的,第二部分是经济改革方面的。
政治改革主要有:1.按照财产多寡将雅典自由民分为四等。2.设立400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3.设立陪审法庭。
梭伦改革时设立的陪审法庭相当于雅典的最高法院。他对所有公民开发,陪审法庭的陪审员有所有等级的公民经抽签选出。这一项举措打破了贵族对司法的垄断,是雅典民主进程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从雅典集市遗址中发现的赤陶选票箱再现了当时的情景,选票由青铜所制,分空心和实心,空心表明有罪,实心则表明无罪。
在经济方面主要有:1.颁布“解负令”,负债为奴者可重获自由。2.大力发展工商业。3.承认私有财产继承自由,消除了所有制关系上的氏族残余。
在梭伦改革后,庇西特拉图建立起了僭主政治,僭主政治出现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是雅典社会矛盾的上升。梭伦的改革并没有肃清氏族制度的残余,摧毁贵族势力,同时也没有满足平民重分土地和享受平等政治的要求,双方的不满使社会矛盾上升。第二个是雅典贵族内部的分裂。贵族分为三方势力,分别为平原派:代表贵族利益,仇视梭伦改革,企图恢复旧有秩序。海岸派:代表工商业奴隶主利益,力争保留梭伦改革成果。山地派:代表下层民众的利益,他们对梭伦的改革并不满足,要求重分土地。
僭主政治指的是依靠武力和非法手段僭越夺权而建立的独裁统治。僭主不但终身掌权,还可以将僭主之位传于自己的儿孙。他们通常来自下层民众阶层,因此为了获取平民的支持,他们上台后往往打击氏族贵族,改善下层民众的经济状况,推行有利于工商业奴隶主的政策。公元前8世纪至前6世纪,希腊的科林斯、雅典等城邦都出现过这一制度。僭主政治是从贵族寡头政治到民主政治的过渡形式,对经济的发展确实起到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但因为它与城邦公民政治原则背道而驰,因而统治不能长久维持,最终通常会被民主政治形式所取代。
僭主政治其实对于雅典的发展也有很大的推动。第一,设立了农村巡回法庭,削弱贵族对地方司法的专断和干扰。第二,扩展雅典工商业。第三,重视雅典文化事业。
公元前6世纪开始雅典取代科林斯成为支配陶器出口的市场,当时的手工作坊生产的陶瓶远销雅典境内外,而且他们会针对唉特鲁利亚的一些特定城市出口不同形状的陶瓶。
婚礼是雅典妇女能够扮演主要角色的为数不多的几个公共活动之一,其他活动还包括宗教仪式和葬礼。
庇西特拉图统治时期是僭主制的黄金时代,梭伦改革的成果得到了客观上的保存和发展,雅典的内部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和,国家变得更加繁荣富强。但庇西特拉图之子却未能继承其父的“仁政”,专制黑暗的统治引起了人民的不满,终于在公元前510年被推翻。随后,古希腊雅典城邦著名政治改革家,贵族出身的克里斯提尼在公民的推举下就任雅典执政官。公元前509年,在梭伦改革的基础上,克里斯提尼开始了一场更为深入的民主改革。克里斯提尼针对梭伦改革尤未触动的雅典选举体制和原始的血缘组织做了彻底改革,标志着雅典民主政治体制的最终确立。
克里斯提尼的改革主要有以下三个内容:第一,是废除传统的四个血缘部落而代之以是个新的地狱部落。第二,设立五百人的议事会代替梭伦改革时提出的四百人议事会。第三,制定陶片放逐法,防止僭主政治的再次发生。
陶片放逐法是克里斯提尼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指公民投票来决定是否对某一公民实行政治放逐,因投票时把定罪人的名字写在陶片上而得名。这种方法选出的人将被放逐国外,十年后方可回国,但不牵连其党羽及其家属。这一放逐法对那些不受欢迎的贵族是一个很大的威胁,有效地防止了大规模的屠杀和僭主政治的建立。
第二章第三节《军事专制的雅典》
第二章第五节《希波战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