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他一直想要写的,以“逃亡”为主题的故事,灵感是来自对一部电影的情结。
在那场电影里,主人公用生命诠释了逃亡路上的恋情,从最初的激情到归于平淡,由于忍受不了生活的平庸,只能靠着肉体的撞击来缓解心灵上的绝望和空虚,最终两人选择在满天风雪来临之际,坠崖身亡,走向永恒。
他深情地在我面前朗诵着“这辈子最快乐的事,就是爱上了你,我不想死去,我的死亡会让你感到痛苦。死亡会掠走我们的爱,我们应该从一开始就不认识,应该无爱也无后,孤独至死”。
这个剧本一直影响着他,将他引入到艺术创作的领域当中,为了像那些为艺术而献身的高雅人士,他也模仿起那些艺术家们,不惜花费金钱和时间踏上求实的道路,去寻求写作素材,我告诫他这种冒然的寻求无异于见微知著,但他忠于自己,忠于信仰,坚信这世间,唯有爱和真实,才值得人们追寻。
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最终,他却被这场“逃亡”吞噬了。
二
在列车行驶的四个小时里,他就迅速地爱上了一个女人。这是我不愿提及的话题,也是我无法相信的事实,他这个人虽然在生活上很懒,但还是让人放心的,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他与陌生女子搭讪,他对我的感情一直忠心耿耿,所以,我从不担心他有天会背着我爱别人,但事实上,这种事情正在发生着,一个看起来稳重的男人,却玩起了最危险的东西。
至于他们之间是谁先和谁搭讪的,按照他后来的说法,是那个女人找的他,他骗不了我,我太了解他了,他是个清高的人,无论在哪里,他从来不肯屈尊和别人说话,不是把头转向窗外看风景,就是靠着车厢捧着一本书,如果他不喜欢她,他是不会同她讲话的,而他故意撒谎骗我这件事,才真正使我意识到事态的严重。
他们两个最先从北京这座城市谈起的,他告诉她自己很喜欢北京城,想去那里生活,她说在那个天飘皇气,地埋龙骨的帝都城里生存,简直太难了。他赶紧纠正她,不对,不对,北京雾霾那么严重,不是帝都,是雾都,北漂的人都应该被称为“雾都孤儿”才对。雾都孤儿?她说,你说的是狄更斯?嗯,是的,他看着她的眼睛说,英国作家狄更斯。我在大学时期写的英美文学论文就是狄更斯,她平静地说。
就这样,命运使他们拥有了共同的爱好和兴趣,他们两个先是围绕着,英国有没有因为伊丽莎白时代之后,有了安妮时代和维多利亚时代,而失去英国特征这一话题,谈了整整两个小时。最终他们达成共识,一致认为英国人正是有着自己独特的一面,才不同于其他民族的人,所以英国才会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标准下,对外宣称自己的存在。
一番交谈过后,看得出他们两人的眼里,各自流露出对彼此欣赏的神情。他又告诉她自己在尝试写作的途中,往往会遇到无法逾越的障碍和鸿沟。
她随后向他谈到,中国作家路遥先生在创作《平凡的世界》时,所经历了渴望柔情和挣脱枷锁的阶段,她优雅地说道,别人会设想处于作家的位置,面对他们的反应,会有什么样的感觉,而不是他的痛苦,真正抚慰他们的人,离他们很远,这些人往往会听到他们的哀苦后暗自思考,思考着该如何突破他的外表植入到他的内心。
很少有人懂他们,懂他们的那些少数人又帮不了他们,阅尽世间千种痛,给予世间万种解药,却救不了自己,他们的痛苦,甚至不能共通那千万种里面的之一,所以说,作家注定是孤独的。
三
片刻之后,她从蛇皮小包里掏出一张香帕纸,将含在嘴里的口香糖包好,丢在不锈钢储物盘里,用那整齐的牙齿轻轻咬着樱唇,显得非常娇媚,她那一双纤细的小手指甲留的长长的,涂着同嘴唇一样红的油料,她那漂亮的格子衬衣塞在牛仔短裙里,把身材各个部分都显露了出来,每当她坐下来,翘起二郎腿,牛仔裙就滑到她的大腿上。
她注意到他那不安分的目光,停留在她洁白的大腿上时,换了换姿势,张开两片红艳艳,湿润的小口,开始发出娓娓动听的声音,不要奢求别人会懂你,人们对任何事物都有着独特的见解和认识,在同一秒钟里,就有数以万计的人,经历着不同的事情,你只有按照自己的要求和目的,对以往的看法进行掩饰,漂白,和重新解读,努力做到趋于大众。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上天还是很眷顾你这种人的,你利用自己的才能,把所遭遇的不幸将它们转变成有价值的东西,写进文章里,幸福的人太过于乏味,最好还是让你接受不幸福的重负,这样你就变得更加完美了。
话音刚落,两人相视着大笑,车厢里弥漫着一股浓浓的情调。
四
我甚至连想都不用想,他在听完她的这番话后,便自此沦陷了,那个女人的话句句说到他的心坎里,成了懂他却又帮不了他的那些少数人,我呢,我好像不仅不懂他,却还在考虑,该再买点什么放进菜篮子里。
在他离开的这些天,我独自从商场走到街上,再从街上走回家里,每当夜幕降临,楼下的路灯亮起时,我便感叹,一个人的时候,夜晚总是来的那么快,我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有时夜里接到他打来的电话,几句简单的问候,已不再能使我们的心情有所波动,我也渐渐地察觉到,这一切都成了没有必要的问候,曾经的诺言,还有那些来不及做的事情,如今都已淹没在了锅碗瓢盆里。
他把我从迷乱中救起,可我总感觉哪里不对,总有一种直觉告诉我,我们之间将会出现什么乱子,我开始怀疑我们这份感情是否是错误的,这会让一个人蒙羞,会让另一个人站在流沙上。
当然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不可能是静止不变的关系,你或者往前走,或者往后退,他回来以后,像变了个人,整天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也不写他的作品了,无精打采的在房间里昏昏欲睡。
五
有一天,他把我叫到房间里,关起门来认真的看着我,他那严肃的表情,弄得我也跟着紧张了起来,我觉得自己正在失去你,他说,我不想这样。我不明白他的话,还以为他像从前那样,喜欢故作深沉,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女人,我知道这样有悖于道德,但我发现自己已经沉沦了。
我站起来什么也没说,开门就走开了,我因他的懦弱而瞧不起他,在这个无依无靠的地方,他不但不安静地屈服于生活,却还对生活有所挑剔,天真的以为自己还会有所选择,我不担心他会因此而离开我,我担心的是,他若以此而依赖上我,那样对我才是个伤害。
那天晚上,我的好朋友打来电话,哭着说他的男朋友卷走了她所有的钱,带着别的女人跑了,他怎么能这样啊,她在电话里哭的很伤心,其实他完全没必要这样做,我那么爱他,已经私下里在往他的账户上存钱了,他真的不该这样对我。
对于她的这份感情,我早已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因为我曾不止一次的碰到她的男朋友,在舞厅的后台偷偷的亲别人的嘴,将那些女人一个又一个传到自己怀里,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她,想让她尽快甩掉这只嗜血的寄生虫,但是她早已被他迷得天花乱坠,也不登台唱歌了,家里的花园也无心打理了,每天荡漾着温柔的眼波和这个小白脸厮混在一起。
反而在我告诉她那件事不久之后,她就出卖了我,有天晚上,我下班后从舞厅里出来,突然被窜上来的人,挡住了去路,他将我拉到黑暗的巷子里,捂着我的嘴,恶狠狠地警告我,以后守住自己的嘴巴,再敢乱说话,就将我勒死沉尸在枯井里。
尽管之后我会经常看到他和别的女人偷情,但我仍假装视而不见,如今听到她说的这个消息,我真的很为她感到开心。不过,我还是表现出悲伤同情的样子,安慰她要坚强起来,说不定哪天等这个小白脸花完了钱,还会回来找她的。我们一直在电话里聊了几个钟头,我并没有告诉她,此时,我的感情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六
自由没有原罪,有罪的是崇尚自由却不知该在哪里止步,谈虎容易色变,因噎可以废食,暗涌之下是流沙,躲不过去的才是宿命。
我决定试图挽回他,将他从出轨的边缘上拉回来,当然了,我绝对不会采用肤浅的办法,只有愚蠢的女人才会认为挽救男人的方式,就是借助淫荡的身体,像条蛇一样地往他身上靠近。
对于感觉中的那个人来说,这样做只会让他们更加无趣,一旦获得了满足,引发他们的那个东西,便立即变得不再令他愉悦,甚至那个东西的存在,反而会惹他不快,而他们呢,像个猥亵的嫖客坐在床头默默地抽着烟,几乎无法再体会到前一刻钟的快意。
为了抓住他的心理,抓住他极强的占有欲,我的方式就是拒绝行房,不断地制造悬疑,加剧他心中不断升起的猜忌。我翻出从前用过的梳妆用具,沾满灰尘的香粉小盒,口红,和胭脂,望着镜子里逐渐苍老的自己,我才知道,我已经很久没有化过妆了。
网友评论
一次短短的欣赏就带来沉沦。他的心也太没分量和承担。
那种对文学和人性皆有理解的女人,妖娆和妩媚,不俗中的俗气烟火味儿,有一些你的审美在里头。
你的绝对优势在于,拥有强大的故事搭构和人物情节铺陈能力,不怎么直抒心理,但也许,你只是故意那样,也或许,这种写作方式暗合你的自身性情特点,内核被深深掩埋,展现的是你觉得应该被呈现的部分,往往连自己都难以分清哪部分是自我的真实,哪些又不是。
我姑且觉着,婚外情最揪心之处,在于出轨者以为遇见了新的爱情,却无法去求证,因为他们无法厮守,只有更长时的厮守才是有效证明。但他却被迫在证明之前去作出选择。这里理应有一种持续的,无法完全拥有一方和舍弃原来的一方、或舍或离的边缘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