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院墙外沼泽地人欢马叫,不足40平方米的泥浆水里,挤满了数十人,干什么?捉鱼。
“捡拾”鱼的方式各异,或网、或盆、或竹篮,不到两个小时,泥浆水被过滤无数遍,游动的生物一捞而尽,众人皆有斩获,不论大鱼还是小鱼,从几斤到几十斤不等,我隔岸观鱼,竟也收获了几条,幸甚。
对大家伙如此“捡拾”之法,我深以为不妥,迟迟不能说出口,生怕被别人给戴上“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帽子。
为什么这么说?我以为以下的几件事没有弄清楚。
一是:鱼的所有权归属,水域的归属、鱼的归属无以从法律、法规、合同、民俗上厘清。
二是:所谓的“从众”行为,从众心理是中国数千年来根深蒂固的国风,在利益面前,既从众又排他,因而众人本能的、义无反顾的加入到捉鱼的行列。
三是:比较滑稽的问题,动物的生存福利待遇,我自己听起来也像是天方夜谭,在不足40平方米的泥浆水里,几十人不停的奔、突、折、转,2个小时后,就算不是针对鱼,鱼儿还会存活下去吗?鱼被捕获后的生存状态难道不是生不如死吗?此其一也。其二,捞起的鱼,不管身量大小还是鱼苗苗,生存权利全被剥夺了。不是吗?
四是:人们总说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缩小,这些细节又说明文化软实力还是有差距的。
五是:传统国学教育成了样子,所以如何去“形式化”至关重要,更重要的要敢于坚持扬弃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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