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法律这些事儿||第27节课 婚不结了,彩礼可以要回来吗?课后作业答案:
答:可以请求返还。将装修作为“彩礼”,装潢家具材料不适宜返还的,可以将具体费用作为请求返还的标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若双方不能自行调解,返还请求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且需要满足第27节课中提到的三种情形之一,并有相应证据明确该装修费用为“彩礼”性质,否则相关费用将作为普通的赠予,一般将不予返还。
好啦,各位简友,就让我们开始今天的普法小讲堂吧!
在离婚诉讼中,孩子的抚养问题往往是双方争执的焦点,那么,关于抚养费究竟涉及哪些法律知识呢?
让我们看下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多,由法师为大家提炼下重点。
什么是“抚养费”?
是指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什么情形下需要支付“抚养费”?
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有多少?
抚养费要支付多少,可以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来确定。
1.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20%-30%,如果是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以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月收入的50%。
2.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参照支付人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请求提高或降低支付比例吗?
可以。
“抚养费”如何支付?
一般为现金,定期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如果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怎么办?
以财物折抵。
父母双方可以约定“抚养费”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全部支付吗?
可以约定。但如果不具备相应经济条件,法院将不会支持该约定。
“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一般到18岁为止。
16-18周岁的,有生活来源的子女能维持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可以,前提是支付的一方要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并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原来的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生病,上学,需要的数额已超过原有的金额;
3.其他正当理由。
好啦,今天的普法小讲堂就到这里啦,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各位简友有学到新知识吗?
课后小作业(敲黑板)
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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