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有句名言:“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纳税不可避免。”
前段时间,范冰冰补缴税款、缴滞纳金、缴纳罚款,共计人民币8亿多。
有网友调侃,作为工薪阶层的自己,年薪10万,挣8亿多,需要8000多年,而中华文明史才“上下五千年”。
然而,年薪十万的你,考虑过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对自己的影响吗?
同样的年薪,少缴点儿个税,挣够8亿的时间就可以缩短了嘛。
近几年的“两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统称),提升个税起征点,都是一个被热议的话题。
终于,今年的“两会”过后,个税法修订有了结果。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各大媒体欢呼雀跃,老百姓普大喜奔。
新修订的个税法,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作为过渡,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统一按照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按修订前的个税法计算
比如,小明的月薪为8334元(按年薪10万倒推出的工资额),按之前的个税法规定,月减除费用35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8334-3500=4834元。
4834元,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第3级,属于“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小明每月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为4834☓20%-555=411.8元,全年共计411.8☓12=4941.6元。
小明实际到手的年薪为100000-4941.6=95058.4元。
按修订后的个税法计算
从今年10月份起,按照修订后的个税法,月减除费用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8334-5000=3334元。
3334元,在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第2级,属于“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小明每月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为3334☓10%-210=123.4元,全年共计123.4☓12=1480.8元。
小明实际到手的年薪为100000-1480.8=98519.2元。
这就意味着,在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小明每年的收入增加98519.2-95058.4=3460.8元。
这可不是一笔小钱,能买上一个128G版的华为荣耀V10了。
起征点 VS 免征额
估计你已经注意到了,引起变化的因素之一,是月减除费用,从3500元提升到了5000元。
这里的月减除费用,就是所谓的“起征点”。
其实,月减除费用真的不是“起征点”,而是“免征额”。
起征点的意思是,小于某个数值,不用纳税,大于等于该数值,按规定税率正常纳税。如果5000元是起征点,小明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就变成了8334元,应纳税额为8334☓10%-210=623.4元,每月要多缴500元的税。
免征额的意思是,小于等于某个数值,不用纳税,大于该数值,超出的部分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几点思考
1、不盲从媒体。连凤凰网这样的媒体,都在错误地使用“起征点”。在面对媒体上的各类声音时,多一分警惕,少一分盲从,就更容易接近真相。
2、学法用法,好处多多。作为我国的公民,不仅要依法纳税,更要明明白白地纳税,合理规避不必要的税收,不触碰法律的底线,避免重蹈范冰冰的覆辙。
3、相信专业的力量。遇到涉税问题,不建议用百度搜索,最好到全国人大官方网站(www.npc.gov.cn)查询。不明白的地方,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也可向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咨询。
随着经济水平的进一步发展,个税免征额应该还会在适当的时候进一步提升。
下次,再呼吁的时候,你就可以更专业地呼吁:“提高个税免征额”、“提高个税免征额”、“提高个税免征额”…
祝你升职加薪(虽然加薪后,需要缴纳更多的个税,但落到自己口袋的也更多了呀)、生活愉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版)
猜你喜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