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让我们接触他人,让他们感受我们心底的恐惧,希望,失望,以及胜利。让我们得以接触那些我们永远不会见到的人。——西蒙《爱,始于冬季》
写作的意义,就在于与人交流。——王小波《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语言和文字是一种思维病毒,因为它能改写大脑回路——包括自己。——高铭《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喜欢看书的人,不过我很清楚我对文字与语言的钟爱。尽管水平的确不敢恭维,可也确实没有哪一件事能像写文章那样让我感到静气平心,和不知名的浓浓感动,就好像,所有的事都已抛却,整个世界正在眼前。
我是上大学之后才有这个发现的,那时候我准备写一篇小说,很落俗套的网络言情小说,是篇暖文,大概写了两万多字吧,很幼稚,删掉,留下开头,重新再来,在这件事上我从未有过要放弃的念头,毕竟这是我唯一坚持不曾改变的一大梦想。
然后我就发现,这个好动毛躁、自带敏感紧张体、动不动就头昏脑涨的人,可以安安静静地在书桌前坐一整天,并中度忘我。(当然最后的结果一般都是——悲催地抱起被自己遗忘在一边的一沓作业,“奋笔疾书”……)
上个月写到女主出车祸,揪着心红着眼眶断断续续写完,难受了好久。我总是难以忘怀当时那种情感,我创造了她,她活了起来。这真的太奇妙了。
然后我又想到了这三句话,它们被我记在一个专门记读书笔记的本子上——大多时候,指尖翻动纸张的触感,涌上心头的全是欲罢不能——特别是第一句,书是在图书馆随便借的,是一部关于这个作者的短篇小说集,这句话印在后记上,是全书的倒数第二句话,我一遍又一遍地读它,心跳加速,血液倒流,鸡皮疙瘩全都跳了起来,可是真的,这么简简单单的几个词组,我就是无与伦比地激动,仿佛奇迹已然发生般,一塌糊涂的感动。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个作者那么直白地谈语言、谈写作、谈文字,那么直白地直戳我心。后面两句是隔了一年多才读到的,仍有很大的冲击,不过已经不是激动和感动了,而是更加坚定的摇曳却不倒的继续迈步向前吧的决心。
我一直都喜欢写日记,后来自己会在电脑里敲下一些小感想,但我对中学时代的写作文并没有太多喜欢,套路太深,全是套路,真正属于自己的,好吧,语文老师是经常说写作文要有真情实感,我也是到现在才明白真情实感这四个字多么美妙,可那时候考试时间那么急,除了议论文就是议论文加编故事,我又是个一抒发情感就严重卡带或偏题的愚昧人士,so,这也不能太怪我是吧……
不过当时作文总分60回回只得基本分47的我也有收获:我明白了自己不是那块料。可谁知道呢,我竟然喜欢上了与文字有关的各种事物,真的,对于这个现象的原因,我也摸不着头脑;可谁管它呢,喜欢就喜欢呗,人生呐,主要就是图个乐,对不?
我也怀疑过自己的这份热爱,因为偶尔吧,我的回答偏偏就是——不对!我读着别人写的东西,一个一个地替他们拍手叫好,然后就不平衡了,要是有更多的人看我写的该多好,然后我就想象着那么一个辉煌时刻,哈哈哈哈哈,然后从梦中醒来,擦干净口水,继续三次元的吃喝拉撒……
兴趣和天分是两回事,就像梦想和现实是两回事一样,但它们同时存在,这一点儿也不矛盾。
后来我是这样一直安慰自己的:成不了就,但精神可嘉。
现在我有了那么一点点的领悟,我热爱它,归结为两点:我从你那里知道了,和,我想让你知道。
我没有太高的文学素养,见识不够广、思想境界不够高、语言功底不够好、没读过太多书、不懂遣词造句、不会正确使用好多成语、读不通好多古诗词、缺乏逻辑与创新、懒……可我认为对语言、对文字的热爱,与文学素养无关,每个人都有追求美的权利,不论雅俗,它在传达,传达某种情感,而你接收到了被它赋予的这种情感,于是和它交谈,关键是,它在那个瞬间,成就了你。
我们可能喜欢读它,也可能喜欢写它,一个一个文字汇聚成语言,共鸣与分享,所有的喜爱都逃脱不了一个情的联结。
捧一掬清泉,享一场饕餮。
我知道我和他相差十万八千里,可我爱他,毫无理由。
最后引用《北岛诗集》中的一首诗与你共勉。北岛的诗太难理解,可我震撼于这“帝国的完整”:
写作
始于河流而止于源泉
钻石雨
正在无情地剖开
这玻璃的世界
打开水闸,打开
刺在男人手臂上的
女人的嘴巴
打开那本书
词已磨损,废墟
有着帝国的完整
(原创文章,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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