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职责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缩写为 SRP。这个原则的英文描述是这样的:A class or module should have a single reponsibility,一个类或者模块只负责完成一个职责(或者功能)。
一个类只负责完成一个职责或者功能。简单来说就是:不要设计大而全的类,要设计粒度小、功能单一的类。换个角度来讲就是,一个类包含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业务不相干的功能,那我们就说它职责不够单一,应该将它拆分成多个功能更加单一、粒度更细的类。
如何判断类的职责是否足够单一?
评价一个类的职责是否足够单一,我们并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可以量化的标准,可以说,这是件非常主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实际上,在真正的软件开发中,我们也没必要过于未雨绸缪,过度设计。所以,我们可以先写一个粗粒度的类,满足业务需求。随着业务的发展,如果粗粒度的类越来越庞大,代码越来越多,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这个粗粒度的类,拆分成几个更细粒度的类。这就是所谓的持续重构.
判断类的职责是否单一
1. 类中的代码行数、函数或属性过多,会影响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我们就需要考虑对类进行拆分;
2. 类依赖的其他类过多,或者依赖类的其他类过多,不符合高内聚、低耦合的设计思想,我们就需要考虑对类进行拆分;
3. 私有方法过多,我们就要考虑能否将私有方法独立到新的类中,设置为 public 方法,供更多的类使用,从而提高代码的复用性;
4. 比较难给类起一个合适名字,很难用一个业务名词概括,或者只能用一些笼统的 Manager、Context 之类的词语来命名,这就说明类的职责定义得可能不够清晰;
5. 类中大量的方法都是集中操作类中的某几个属性,比如,在 UserInfo 例子中,如果一半的方法都是在操作 address 信息,那就可以考虑将这几个属性和对应的方法拆分出来。
类的职责是否设计得越单一越好?
单一职责原则通过避免设计大而全的类,避免将不相关的功能耦合在一起,来提高类的内聚性。同时,类职责单一,类依赖的和被依赖的其他类也会变少,减少了代码的耦合性,以此来实现代码的高内聚、低耦合。但是,如果拆分得过细,实际上会适得其反,反倒会降低内聚性,也会影响代码的可维护性。
开放封闭原则
开放封闭原则 是 最有用的一条原则
开闭原则 Open Closed Principle,简写为 OCP。它的英文描述是:software entities (modules, classes, functions, etc.)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 , 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我们把它翻译成中文就是:软件实体(模块、类、方法等)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简单来说,添加一个新的功能应该是,在已有代码基础上扩展代码(新增模块、类、方法等),而非修改已有代码(修改模块、类、方法等)。
可以通过“抽象约束、封装变化”来实现开闭原则,即通过接口或者抽象类为软件实体定义一个相对稳定的抽象层,而将相同的可变因素封装在相同的具体实现类中。
比如 在前端, 可以将常用的 options ,configs ,作为常用的扩展像 抽离出来,如果有扩展,直接修改 options ,configs, 不需要更改 已有的其他代码。
添加一个新功能,不可能任何模块、类、方法的代码都不“修改”,这个是做不到的。类需要创建、组装、并且做一些初始化操作,才能构建成可运行的的程序,这部分代码的修改是在所难免的。我们要做的是尽量让修改操作更集中、更少、更上层,尽量让最核心、最复杂的那部分逻辑代码满足开闭原则。
关于定义,我们有两点要注意。第一点是,开闭原则并不是说完全杜绝修改,而是以最小的修改代码的代价来完成新功能的开发。第二点是,同样的代码改动,在粗代码粒度下,可能被认定为“修改”;在细代码粒度下,可能又被认定为“扩展”。
顶层的指导思想
为了尽量写出扩展性好的代码,我们要时刻具备扩展意识、抽象意识、封装意识。这些“潜意识”可能比任何开发技巧都重要。
在写代码的时候后,我们要多花点时间往前多思考一下,这段代码未来可能有哪些需求变更、如何设计代码结构,事先留好扩展点,以便在未来需求变更的时候,不需要改动代码整体结构、做到最小代码改动的情况下,新的代码能够很灵活地插入到扩展点上,做到“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还有,在识别出代码 可变部分 和 不可变部分 之后,我们要将可变部分封装起来,隔离变化,提供抽象化的不可变接口,给上层系统使用。当具体的实现发生变化的时候,我们只需要基于相同的抽象接口,扩展一个新的实现,替换掉老的实现即可,上游系统的代码几乎不需要修改。
支持 开闭原则的一些 方法论
在众多的设计原则、思想、模式中,最常用来提高代码扩展性的方法有:多态、依赖注入、基于接口而非实现编程,以及大部分的设计模式(比如,装饰、策略、模板、职责链、状态等)。
如何在项目中灵活应用开闭原则?
如何识别出所有可扩展点
如果你开发的是一个业务导向的系统,比如金融系统、电商系统、物流系统等,要想识别出尽可能多的扩展点,就要对业务有足够的了解,能够知道当下以及未来可能要支持的业务需求。如果你开发的是跟业务无关的、通用的、偏底层的系统,比如,框架、组件、类库,你需要了解“它们会被如何使用?今后你打算添加哪些功能?使用者未来会有哪些更多的功能需求?”等问题。
不过,有一句话说得好,“唯一不变的只有变化本身”。即便我们对业务、对系统有足够的了解,那也不可能识别出所有的扩展点,即便你能识别出所有的扩展点,为这些地方都预留扩展点,这样做的成本也是不可接受的。我们没必要为一些遥远的、不一定发生的需求去提前买单,做过度设计。
最合理的做法是,对于一些比较确定的、短期内可能就会扩展,或者需求改动对代码结构影响比较大的情况,或者实现成本不高的扩展点,在编写代码的时候之后,我们就可以事先做些扩展性设计。但对于一些不确定未来是否要支持的需求,或者实现起来比较复杂的扩展点,我们可以等到有需求驱动的时候,再通过重构代码的方式来支持扩展的需求。
里式替换原则
里式替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缩写为 LSP。将这条原则用中文描述出来,是这样的:子类对象(object of subtype/derived class)能够替换程序(program)中父类对象(object of base/parent class)出现的任何地方,并且保证原来程序的逻辑行为(behavior)不变及正确性不被破坏。
不能改变父类的入参,返回,但是子类可以自己扩展方法中的逻辑
接口隔离原则
接口隔离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缩写为 ISP。Robert Martin 在 SOLID 原则中是这样定义它的:“Clients should not be forced to depend upon interfaces that they do not use。”直译成中文的话就是:客户端不应该强迫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其中的“客户端”,可以理解为接口的调用者或者使用者。
接口可以理解为 :一组 API 接口集合;单个 API 接口或函数;OOP 中的接口概念。
一组接口集合,它可以是某个微服务的接口,也可以是某个类库的接口等等。在设计微服务或者类库接口的时候,如果部分接口只被部分调用者使用,那我们就需要将这部分接口隔离出来,单独给对应的调用者使用,而不是强迫其他调用者也依赖这部分不会被用到的接口。
接口理解为单个接口或函数(以下为了方便讲解,我都简称为“函数”)。那接口隔离原则就可以理解为:函数的设计要功能单一,不要将多个不同的功能逻辑在一个函数中实现。
不过,你应该已经发现,接口隔离原则跟单一职责原则有点类似,不过稍微还是有点区别。单一职责原则针对的是模块、类、接口的设计。而接口隔离原则相对于单一职责原则,一方面它更侧重于接口的设计,另一方面它的思考的角度不同。它提供了一种判断接口是否职责单一的标准:通过调用者如何使用接口来间接地判定。如果调用者只使用部分接口或接口的部分功能,那接口的设计就不够职责单一。
把“接口”理解为 OOP 中的接口概念,比如 Java 中的 interface,也可以理解为面向对象编程语言中的接口语法。那接口的设计要尽量单一,不要让接口的实现类和调用者,依赖不需要的接口函数。
接口隔离原则与单一职责原则的区别
单一职责原则针对的是模块、类、接口的设计。接口隔离原则相对于单一职责原则,一方面更侧重于接口的设计,另一方面它的思考角度也是不同的。接口隔离原则提供了一种判断接口的职责是否单一的标准:通过调用者如何使用接口来间接地判定。如果调用者只使用部分接口或接口的部分功能,那接口的设计就不够职责单一。
依赖倒置原则
1. 控制反转
实际上,控制反转是一个比较笼统的设计思想,并不是一种具体的实现方法,一般用来指导框架层面的设计。这里所说的“控制”指的是对程序执行流程的控制,而“反转”指的是在没有使用框架之前,程序员自己控制整个程序的执行。在使用框架之后,整个程序的执行流程通过框架来控制。流程的控制权从程序员“反转”给了框架。
2. 依赖注入
依赖注入和控制反转恰恰相反,它是一种具体的编码技巧。我们不通过 new 的方式在类内部创建依赖类的对象,而是将依赖的类对象在外部创建好之后,通过构造函数、函数参数等方式传递(或注入)给类来使用。
3. 依赖注入框架
我们通过依赖注入框架提供的扩展点,简单配置一下所有需要的类及其类与类之间依赖关系,就可以实现由框架来自动创建对象、管理对象的生命周期、依赖注入等原本需要程序员来做的事情。
4. 依赖反转原则
依赖反转原则也叫作依赖倒置原则。这条原则跟控制反转有点类似,主要用来指导框架层面的设计。高层模块不依赖低层模块,它们共同依赖同一个抽象。抽象不要依赖具体实现细节,具体实现细节依赖抽象。
其他原则
KISS 原则
Keep it Simple and Stupid. 尽量保持简单
1 不要使用同事可能不懂的技术来实现代码。比如前面例子中的正则表达式,还有一些编程语言中过于高级的语法等。
2 不要重复造轮子,要善于使用已经有的工具类库。经验证明,自己去实现这些类库,出 bug 的概率会更高,维护的成本也比较高。
3 不要过度优化。不要过度使用一些奇技淫巧(比如,位运算代替算术运算、复杂的条件语句代替 if-else、使用一些过于底层的函数等)来优化代码,牺牲代码的可读性。
DRY 原则
Don't Repeat Yourself. 不要重复的代码
我们今天讲了三种代码重复的情况:实现逻辑重复、功能语义重复、代码执行重复。实现逻辑重复,但功能语义不重复的代码,并不违反 DRY 原则。实现逻辑不重复,但功能语义重复的代码,也算是违反 DRY 原则。除此之外,代码执行重复也算是违反 DRY 原则。
提高代码的复用性
1 减少代码耦合
对于高度耦合的代码,当我们希望复用其中的一个功能,想把这个功能的代码抽取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模块、类或者函数的时候,往往会发现牵一发而动全身。移动一点代码,就要牵连到很多其他相关的代码。所以,高度耦合的代码会影响到代码的复用性,我们要尽量减少代码耦合。
2 满足单一职责原则
我们前面讲过,如果职责不够单一,模块、类设计得大而全,那依赖它的代码或者它依赖的代码就会比较多,进而增加了代码的耦合。根据上一点,也就会影响到代码的复用性。相反,越细粒度的代码,代码的通用性会越好,越容易被复用。
3 模块化
这里的“模块”,不单单指一组类构成的模块,还可以理解为单个类、函数。我们要善于将功能独立的代码,封装成模块。独立的模块就像一块一块的积木,更加容易复用,可以直接拿来搭建更加复杂的系统。
4 业务与非业务逻辑分离
越是跟业务无关的代码越是容易复用,越是针对特定业务的代码越难复用。所以,为了复用跟业务无关的代码,我们将业务和非业务逻辑代码分离,抽取成一些通用的框架、类库、组件等。
5 通用代码下沉
从分层的角度来看,越底层的代码越通用、会被越多的模块调用,越应该设计得足够可复用。一般情况下,在代码分层之后,为了避免交叉调用导致调用关系混乱,我们只允许上层代码调用下层代码及同层代码之间的调用,杜绝下层代码调用上层代码。所以,通用的代码我们尽量下沉到更下层。
6 继承、多态、抽象、封装
在讲面向对象特性的时候,我们讲到,利用继承,可以将公共的代码抽取到父类,子类复用父类的属性和方法。利用多态,我们可以动态地替换一段代码的部分逻辑,让这段代码可复用。除此之外,抽象和封装,从更加广义的层面、而非狭义的面向对象特性的层面来理解的话,越抽象、越不依赖具体的实现,越容易复用。代码封装成模块,隐藏可变的细节、暴露不变的接口,就越容易复用。
7 应用模板等设计模式
一些设计模式,也能提高代码的复用性。比如,模板模式利用了多态来实现,可以灵活地替换其中的部分代码,整个流程模板代码可复用。关于应用设计模式提高代码复用性这一部分,我们留在后面慢慢来讲解。
迪米特法则
什么是 高内聚、松耦合
所谓高内聚,就是指相近的功能应该放到同一个类中,不相近的功能不要放到同一个类中。相近的功能往往会被同时修改,放到同一个类中,修改会比较集中,代码容易维护。实际上,我们前面讲过的单一职责原则是实现代码高内聚非常有效的设计原则。
所谓松耦合是说,在代码中,类与类之间的依赖关系简单清晰。即使两个类有依赖关系,一个类的代码改动不会或者很少导致依赖类的代码改动。实际上,我们前面讲的依赖注入、接口隔离、基于接口而非实现编程,以及迪米特法则,都是为了实现代码的松耦合。
2. 如何理解“迪米特法则”?
不该有直接依赖关系的类之间,不要有依赖;有依赖关系的类之间,尽量只依赖必要的接口。迪米特法则是希望减少类之间的耦合,让类越独立越好。每个类都应该少了解系统的其他部分。一旦发生变化,需要了解这一变化的类就会比较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