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我把那支玫瑰插起来。手机里,他一直在发信息,心好乱,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复。他觉得是我大姨妈加上走路走太多了脚疼,其实不是,我超级喜欢走路,尤其跟自己喜欢的男孩子走一起,根本察觉不到累。
回想起,一见到他,居然控制不住地想要抱他。他躲开了,我认为是我油腻了。明明自己喜欢纯粹,所以才一直坚持寻找纯粹的东西,可当正儿八经遇见心动的,却不由自主油腻起来了。听着他温柔的话语,看着他精致的侧脸,我被那双纯粹的眼睛迷得目不转睛。我的纯粹的少年,就走在我左边。他是光,照亮了我的灰色世界,又是温暖的春风,带走了我的灰色世界里的浮尘。
又是彻夜的聊天,知道了他的生日和名字。他叫龙。
第三次见面,我忘了下午要看电影的事。他去爬山了,给我拍了照片。可是我当时满心欢喜的是,要去见他。正当我失望至极的时候,他就那样,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把袖子包住手去拽他的衣角,上桥的时候,他不经意把我往他身旁拉了一下,然后不知不觉,竟然十指紧扣了,一切那么自然,没有刻意。
一路走走到地铁口,想去老街,等地铁的时候,他却说不去了。两个人又折回来去逛街。
手触碰到他的戒指,故意给他摘下来,向他求婚。
“嫁给我好吗?”
“好。”他温柔地回答。
我开心地像个傻子。
那一路,怎么有那么多的玩笑话。每一句,都可以让我回味至今。在我左边的、离我心跳最近的那个他,高高的瘦瘦的帅帅的,笑起来仿佛阳光一般明媚。他老说我犯花痴,我又怎么能不犯花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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