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国倾城》轻柔缓慢唱起来时,与热闹的烟火、舞动的荧光棒和沸腾的观众有点格格不入。
我当时正路过电视机前,被歌声拽住脚步,瞄了一眼屏幕,赫然见到镜头正扫过小城江边的那座防洪纪念碑,再细看原来是央二的“倾国倾城——最值得向世界介绍的中国名城——佳木斯”。
于是我贪婪的守在屏幕前去寻、去等久违的景色,试图在一闪即过的人群里发现熟悉的面孔,浑然忘了自己明天还要考试,现在正是一身油烟,两手湿漉。
这是一个奇怪的情感轮回。十几年前我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头也不回,到了如今却乡情顿起,几度梦回。
春天的时候,对那里的朋友随口说起秋天要回去看看。不久前,她短信过来问‘有个人说她要秋天回来,吃吃美食买买衣裳,到现在人在何方心在何方?’
人在异乡,头上长角身上长刺,钢筋铁骨一般拼了多年,猛然间被这么温柔的一问,差点没哭出来。恨不得立刻飞回去,吃想吃的,买想买的,再和她互诉别后各自的曲折历程,交换彼此的喜乐与哀愁。
我不知道有一天我竟然会这么想回去。也许人到中年,对人生、对境遇、对朋友,有了不同于往日的领悟。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心里充满了对她的否定,觉得那里的气候、人文、机遇无一可取。现在看来,是过于偏激了。
证明选择无悔的方式很多,不回头,即便不是最不可取的也一定是幼稚的。
父母都是支边青年,我的潜意识一直没有把生长的地方认作是故乡。而今天的我,虽已在天涯海角,却被那座千山万水之外的小城,那片白山黑水依傍的土地在心里牵引起丝丝萦绕的思乡情结,计划着终有一日飞过去,认了我的故乡。
小城人行远,故乡在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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