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大街上、小区里,只要留心看一看周围,你就会发现很多闹心的事儿。
小区的各个消防通道、消防车专用门处,都在明显位置摆放着“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警示牌,在小区各个入口地面上也写着“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警示语,但是在通道口两侧甚至正中间都停放了很多的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还有不少的司机把机动车停在门口。这些人都不认识字吗?难道这些人没有一点的安全意识吗?假如出现了火情,消防车如何及时地到达现场扑救呢?还有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难道就看不到吗?每天都是如何工作的呢?难道收了业主的物业费就完事儿了吗?收物业费就是清理垃圾吗?难道业主的安全不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吗?
有很多的业主总是为了方便自己,把自行车电动车随意停放在单元门口,甚至楼梯口,堵住了通道,让他人进出楼非常不方便。难道这些人就一点法律意识也没有吗?要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些随意停放车的人看不到门口张贴的消防提示吗?是熟视无睹?还是有意为之呢?
还有不少司机把自己的车“故意”停在他人的车库门口,车上也不预留手机号耽误别人的事儿。车库门上明明写着“库内有车,门前禁止停车”的提示语,可是偏偏停在那儿,难道眼睛近视的如此厉害看不到门上的大字吗?难道不知道车库主人需要进出车库吗?还有的人把车停在路上不管位置合适与否,只顾着自己方便了,不考虑他人的出行。
大街上,这样的自私行为更是层出不穷。垃圾桶旁边,堆满了垃圾;无视交规,肆意占道。小时候就会背的“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但是真正走在马路上,不知是成年人是不是不认识红绿灯了,还是是“色盲”了?无视交通信号灯的颜色,任性而行。无视规定,无视安全,无视生命!
希望那些眼神不好的人尽快“医治”好自己的眼睛,不要再有那么多的“无视”之行为了,既是为了他人,也是为了家人,更是为了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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