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广告这件小事,并没能顺利实行。
究其原因,一是我辞职赋闲了。也不能说“赋闲”,我算是终于下定了全职写作的决心,这些年的积蓄也能养活自己和李小懒个一两年。但又考虑到“节流开支”,那个因李小懒而大红大紫的微博,倒是不好发些个人风骚——万一掉粉,广告费用必然要消减一番。
二是,我又和高中时的好友林珑恢复了联系。这件事情还是蛮奇妙的——如果你一心一念一个人大概九年那么久,期间从未想过会再和她有所交集,突然就在一个巧合间再次遇上,也一定就像我一样觉得“奇妙”。
我们是在一次媒体集会上再次见面的,她在台上讲新媒体背景下的童话创作。我作为宣传人员,虽提前看过相关的介绍,倒并不知道她就是那位自己创办了工作室的知名童话作家飞光。她在写作圈里素来低调,未曾公开过任何照片,也没有参加沙龙之类。我们这次宣传的噱头,正是“童话鬼才飞光第一次公开探讨创作”,现场的独家报道,也是我们杂志社拿到了版权。
先不论我们这家二流杂志社是如何争取到机会的。我当时正趁着休息空当跟小师妹闲扯,突然就听见林珑的声音从台上传了过来。
“台上是谁啊?”我问。
小师妹想了想,跟我说:“就是飞光嘛,好不容易接了邀请的那个,感觉架子还蛮大。”
倒不是她架子大。我回想起记忆里那个因忐忑而不苟言笑的林珑,便这么说道:“也有可能是怕麻烦。”
后面在后台见着她,我便朝着她露出自认为最得体的笑容来。
“你好啊飞光老师,我是《月上》的李小懒。”
正是因为这次会面,才让我终于下定了辞职的决心。
#关于“飞光”一名,取自李贺《苦昼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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