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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估一切价值

重估一切价值

作者: 一只学术小狐狸 | 来源:发表于2017-07-25 15:35 被阅读0次

      130年前,尼采曾写过一本书《权力意志——重估一些价值的尝试》,他在书中提出了一个普世的哲学命题“重估一切价值”。这个命题的可贵之处在于它开始有意识对人们习以为常的价值观念进行反思,固有的价值观并非是与生俱来的,它是人类代代传承的产物,是一种“常识”(按照日本小说家渡边淳一对常识的理解:“所谓常识,是由各个时代居于支配地位的阶层人为地制定出来的。与其说它只是作为一种约定事项制定出来以便有效地约束当时的人们的理论武器。”(详见渡边淳一《反常识讲座》一书)由此可见,带有人文性质的常识也是有时代与阶级局限性的),但是,这些固有的价值观念尚未被我们权衡便理所当然的全盘照收,这是不正常的,但是当理性遇到群体时便无可奈何的给感性让了位。既然现有的价值理念需要重估,那它其实在无形中做了一些“反常识”的事情。所谓“反常识”,“指的是在了解常识的基础上向它发起挑战”,“它反对的是人们既定的思维模式。”其实,纵观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一些有先见之明的人们正在有意无意的做着“重估一切价值”的事(例如:古代,西方的“苏格拉底之问、哥白尼对“地心说”的挑战,东方的印度佛教对婆罗门教的挑战;近代,西方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对牛顿经典力学的挑战,东方新文化运动的反封建文化思潮;当代,西方的后现代主义思潮,东方对现行教育体制的集体性反思等等)。这是十分难得的现象,应该说,“重估一切价值”是新世纪人类真正进步之始。

     今年暑假,我也在有意识的对自己原先固有的观念进行反思,这些反思是“自我精神突围”之始,也是与旧我决裂、重塑自我人格之始。现将我数日以来的片断性反思录兹于次:

     告子曰:“食色,性也。”人性是欲望的,但其归根到底无非两点:生存与发展,因此,食对应着生存,色对应着发展。除此之外的人性种种,也就不难理解了。

     人,只能改善,不能改变。改善不涉及到本质,而改变则是质的变化。若将后者作为前提,那么,前者作为结论便是成立的。

     现实是可以位移的,人要信命搏运。“命”是天生的,包括空间地域性(一如有的人生在西藏,有的人则生在海南)与空间垂直性(一如有的人生来是贵族,有的人生来却是无产阶级)的命定;而“运”是后天的,是人生的方向,它的点滴无疑都掌握在我们每一个人的选择与努力中。而“现实的位移”也包含着地域性和垂直性,它的实现不是提倡后趋之若鹜的结果,而是个人自觉后的自发行为。

    所谓的“空想主义者”,是那些想法脱离实际而其想法永不能实现的人;相反,那些看似不着边际的想法(或曰抽象理论),只要能够适用于现实,此种人也算不得是“空想主义者”(一如卡尔马克思)。

    当事情正朝着它既定的正常轨道行进时,仍能与之保持一定的距离,且以一个非参与者的姿态参与其中(“以出世之心做入世之事”),便可得人生的“恒常”状态。

    人的一生与其说是被虚无缥缈的命运左右着,不如说是被自己与生俱来的性格左右着。

    会思考的人,将始终与哲学保持一个对话的状态,而那些被思考的人,只不过是哲学的奴隶。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人与书”的关系,若人与书能够保持“对话”的状态(作为施动者——人,首先毫无保留的吸收书中的知识、观点等,然后再以第三者的视角加以批判继承,并最终使之内化合一,是为“对话”),而非“师承”(被思考)。只有如此,才不会“死读书。读书死”。非但不会,相反必然会产生“思维导图式效应”,即知识的“万有引力”。

    任继愈先生说整治当代教育弊病的方法是恢复传统的科举制,恢复的是其形式而非内容。其实,先生说的类似于民国的高校导师制。师者,导而不授也。古语不是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嘛,它至少不至于学习者竭泽而渔。我觉得这种方法只适用于那些有着强烈自觉自律精神的人,它可以使学习者自由,自由是使创造力产生的先决条件。自觉者,或可使自己为自己的导师。毕竟现实的理想之路不是直的,“现实即弯路”,关键在“为”,在为中学,在为中悟,在为中变(就是所谓的“应运而生”)。

    对于我而言,适宜看书的环境之一恰是在那些喧闹的但与我毫不相干的环境理,比如在火车上或在自己不感兴趣的课堂里。

    人要随(良)欲而行,随(机)遇而安,既不禁欲,也不纵欲。

    “善建者行”,善持者恒,智者总与现实保持一定的距离,始终保持一个思考的状态,不会因为外物而过喜过悲。虽有所持,但总能够持盈保泰,这种和谐才是人生真正应该为之而毕生追求的。

    哲学家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对世的悲悯心(外),对己的超越心(内),对识的洞察力(合)。

    人之所以有苦乐,并不在于有所持(欲望),而在于所持过重。

    理性即(有意识与无意识的)真实,理性包含于真实(是一种内包含的韦恩图模式),有意识的真实是客体真实,无意识的真实是本体真实,由此可以判断一个人的主观程度。

    “能用语言表达的东西和不能用语言表达的东西”(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后者大约包括四种:逻辑形式、哲学的本质、伦理学,“唯我论”生命意义的问题、对于“世界存在”的特殊神秘的感觉。表象世界(叔本华)的表达可以分为语言的和非语言的(符号、行为、观念等)两种形式。前者是有限的形式,后者是“似无限”的形式,后者相对与前者内容更加丰富,两种形式互为表里。

    一个人的性格(与本性同)一般是从这个行为主体的本能式行为或下意识的意念中体现出来的,前一种情况向外(属于他知),后一种情况向内(只能自知)。人性本无善恶,不过是性格的差异,人性即性格,而性格又具有“天使与魔鬼”的双面性,故有了善之分,。性格无法由旁人内视而得,只有通过外在行为显现出来,而这个外在表现的原动力无外乎“欲望”(中性的)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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