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冰箱的第三层角落里整整齐齐的摆着半层咸鸭蛋。那是妈妈亲自做的,清明放假回家,妈妈给煮好装进我书包里。1.2.3.4.5…共30只,完假后到T城市的第一天我吃了两,剩下的28只中途随着我搬一次家后,就被我丢在冰箱的第三层。新搬的家冰箱里的照明灯是坏的,所以只要关上冰箱的门,冰箱就黑漆漆一片,这28只咸鸭蛋被我丢在角落,这一丢就是好几个月。
其实,妈妈做的咸鸭蛋比外面卖的好吃,梨花色的蛋白,向日葵色蛋黄。相比蛋白而言,
我更喜欢蛋黄,每次新剥开的咸鸭蛋,我马虎着大口吃完蛋白后,便开始小口品尝蛋黄。细沙一样的蛋黄在嘴里逐渐化开,舌尖充分感受着它的“面”,似板栗地瓜般的面度,在没有板栗地瓜的味的基础上增加了鸭蛋的清香,只有经过妈妈的手才有这种面度的咸鸭蛋,一直是我记忆中的鸭蛋。把它们丢一边,只是我知道,有些好感在综合考虑的情况下需要适当搁浅。
前些天,突然想吃咸鸭蛋,想起冰箱里角落的28只咸鸭蛋,我慌忙跑去客厅打开冰箱,从第三层抓出一只咸鸭蛋,放在手心,轻轻垫了垫,轻了很多!难道是坏掉了!
但,最后我还是选择把它煮了煮。不待它冷却,我便迫不及待剥开了鸡蛋。果然,本该是梨色的蛋白和向日黑色的蛋黄都有些黑,俨然一副白中透黑,黄中夹着黑的模样,凑近鼻尖还能闻到一丝臭鸡蛋的味道。因为我的疏忽,28只咸鸭蛋成了变了质的咸鸭蛋。食之,于身体有害,弃之,可惜,俨然成了鸡肋的角色。
鸡肋,鸡肋。丢之可惜,食之,无味。就像有时候,我们生活中类似友情和爱情的关系。能成为友情或则爱情的“情”,固然是有它的特别之处所在的,但如果想进一步的时候,你综合思考的时候会发现却还是欠那么一些感觉。那这时候的“情”就成了鸡肋。而,最终是丢还是留当做备用就看个人的做事决定了。我想这也是我们经常听到一些类似“藕断丝连”,“剪不断,理还乱”的故事吧。
但是站在我的角度来说,我更喜欢快刀决策。毕竟,弃之可惜的鸡肋食之的时候会花费我们的时间去食,而因为是鸡肋这个食之的过程体验却不美好。本来“食”的目的是为了填饱肚子,或享受美食。既然有明确的目的,我何苦要用鸡肋呢?人活着的时间是多么有限,如果实在没有比鸡肋更好的选择,或许我宁愿体验“饿”的乐趣,也不愿意再去触碰鸡肋吧。
终究,是处在新时代的思维。最终,我丢了28只咸鸭蛋,给了妈妈电话,让妈妈给我做新的咸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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