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天天都是3.15

作者: 酒言醉语 | 来源:发表于2017-03-16 08:30 被阅读203次

央视一年一度的3·15晚会曝光了:互动百科成最大虚假广告“垃圾站”、郑州科视魔爪伸进几百所学校危害13万孩子眼睛、江苏远方中汇等企业被曝饲料违规使药物添加剂、日本核污染食品惊现中国,永旺超市无印良品被曝光、耐克“最好的篮球鞋”被曝光 气垫消失只有实心橡胶底等。你中招了没?

为什么不能天天都是3.15

我已经很多年没看3.15了,也不想关注了,因为假冒伪劣就在身边,侵权时时刻刻都在发生,何必去看电视上一场“秀”的晚会。

相信很多人都会有好多疑问:为什么不能天天都是3.15?很多事央视早就知道了,为什么不早点曝光,难道就等着为了办一台晚会么?很多现象执法部门也知道,为什么就是不能彻底根治?难道就电视上曝光的那些么?那些没被曝光的怎么办?那些曝光的就彻底根治了么……

是啊,为什么不能天天都是3.15,难道只有妇女节才尊重妇女,儿童节才想起儿童,父亲节、母亲节才想起父母,3.12才去植树,九月初九才去敬老院作秀,读书日才想起呼吁大家读书……别告诉我,这样是为了“仪式感”,我觉那只是在秀存在感。

有些节日要天天坚持,就像3.15,打假关系到每个合法企业的利益,也关系着消费者的利益,更是国家执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可以说离开了经营者、消费者和国家在思想和行动上有统一认识,恐怕打假真的很难。

一、经营者

相信很多人都见过违法商家,他们为什么不害怕?或者一范再范。

因为满大街都是啊,因为法不责众啊,因为他们交了罚款啊……不仅因为他们心黑,而是行业秘密,大家都这么做,他们不这么干别人也会这么干,他们不这么干,就会减少收入。

我曾经问过一个制假贩假的个体户,他说:“除了利益驱使,国家也需要假货。”

我问,为什么?

他说:“人总是很有意思,明明是假货,却非得说是高仿、山寨,这就是自欺欺人。我们国家这么多人口,哪那么多真货卖?就算有,你买的起真货么?所以假冒伪劣是最好的替代品,我们也是市场经济的一部分,也为国家经济繁荣贡献了力量。”

他说得对么?我觉得太他妈有理了!

其实很多大的企业,自己也有责任,有的管理不规范,甚至自己就弄虚作假,就像三鹿,碧桂园,他们缺少对行业和法律的敬畏之心。

很多没有营业执照的外卖也挂上了美团、饿了么,很多假货上了淘宝、京东,难道他们不知道么?知道了,为什么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值得深思。

他们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如果别人有假货,你的一点假货都没有,长远来看,你的生意一定会超越对方,现在就看谁能先做到做好。

二、消费者

马云曾经说,明明几万块钱的劳力士,你非得上网上买几百块钱的,事后却说那是假货,那不是故意找骗么?

贪图小便宜,是很多中国人的心理,而且有时明知道是假的也会买,因为便宜,上当受骗也不会打电话报警,顶多自己认倒霉。相信每个人都不是一次买到假冒伪劣,可是你真正的报过几次案?很惭愧,我一次都没有。

朋友说起美国一个企业制造出了一种可以用一百年的锅。用中国人的思维这是不能理解和接受的。

一定很贵吧?还未必好用,算了还是买便宜的吧,那样经常换新的用。

就像中国的房屋产权七十年,你给我造一百年的房子有用么?

不用经营者弄虚作假,我们的消费者就给经营者开脱罪责了。

我们为什么买假货,确实是便宜,真的我们未必消费的起,而且大家都在用假货啊,我用就丢人了么?

我们的消费理念真的是有问题的,这不是一两天形成的。

三、国家机关

我们的经营者为什么会这么振振有词、有恃无恐?我们的消费者为什么会如此悲观、习以为常?

说白了,国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要说法律不健全,其实我们的法律够多了,可是为什么没好好执行下去?就算不健全,为什么不加大立法,为什么知道问题在哪,却不去改进?

前几天马可波罗集团董事长通过媒体,向马云喊话,希望马云整治淘宝上的假货问题。
马云也通过微博呼吁“像打击酒驾一样严打假货”。“我建议参考酒驾醉驾治理,设想假如销售一件假货拘留七天,制造一件假货入刑,那么我想今天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我们国家未来的创新能力一定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马云说的对么?太对了,这才是根本。

就算马云治理的了淘宝的假货,他也根治不了别的平台的假货,更不用说全国的假冒伪劣了。

为什么我们买的猪肉不是瘦肉精,就是灌水肉,因为整个市场上的猪都是这样的,大家都这么卖,习以为常。

经营者为什么这样,因为这是行业规矩,同行都这么卖,而且如果你的没加瘦肉精,没注水,那么就会不好看,也不新鲜,也不会有人买你的。消费者为什么愿意买,首先没得选择,其次吃个一次两次死不了人,何况天天吃百毒不侵。

我们的监管者哪去了?他们不知道猪肉都是这样的么?不怕,大家都这样生产经营,消费者也这么吃,习惯了,没出大事没死人,就不会有事。

有时不出事不死人,或者不立马就死,成了我们的底线,不是么?

我们的立法执法部门确实是不给力,包括在反腐败领域。不要打着法治人权就纵容犯罪,杀一儆百,有时最有用,对敌人的专制就是对人民的民主。

很多事不是治理不了,而是真的没用心用力去整治,甚至在变相纵容。

国家越发达了,法治越健全,对违法犯罪越是不能容忍。如果说以前偷十块钱就能判刑,那么现在偷一块钱就可以判刑了,可是我们的国家却在干着偷一百才能判刑的勾到,难道就因为钱毛了,小偷的价码也提高了,这摆明是让小偷多偷钱?这是不作为,是纵容,是对违法者的误导。

酒驾,治理的很好,甚至可以加大力度,为什么?因为他关系人民切实生命安全。反腐败力度可以更大点,不要以为我们抓了几个大老虎,惩治了一些违纪分子就行了,它关系的是民心向背和国家安全。

不要用成就回避矛盾和自身的不足,我们应该很痛心,为什么今天才发现这些问题,早干什么去了?大老虎不会是一天长大的,很多该干的没干,现在干了该干的,不去反思,反而成了炫耀的资本,坏事当成了好事,这就是国人的思想。

希望天天都是3.15,法治建设不是一句空谈!


后记:写的有点激动,更心痛,气的写不下去了,点个赞安慰一下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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