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书目:大染坊
阅读时间:30分钟,23页~56页
陈寿亭原名叫陈六子,因为一出生就有六斤重,其实也就是没有名字,是一个穿破烂拿着棍子到处要饭的乞丐。
后来在饿的奄奄一息时,在周掌柜门口坐了一下,被周掌柜两夫妇救下。
随后,在周家的染房里当染匠,勤劳朴实能干,不管什么事情,看一眼就会。
于是,就有了这样一个说法,陈六子不认字,但乡里乡里亲,都认识且佩服他。
另外,还懂感恩、知孝顺。
懂感恩是因为当年有一个老头子,在他饿得奄奄一息时,给了他半张饼,后来他富裕了,硬生生地给那个老头子供了十年的白面。
懂得孝顺,就是他对锁子叔和瞎子的细心照顾,不论他们有多么的差劲,都没都没有嫌弃他们,反而是担心他们会过得很不好。
还有就是他很勇敢,勇敢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绑匪要将它绑走,他并没有十分害怕。
反正说:你们绑匪嘛,都是为了讨生活,不如你教我捅两刀子,然后放我回家,家里人都还等着我回去呢,我怕他们担心。
还有还有一方面,就是王掌柜的内弟老三,然后一根比烟囱小,但又差不多大的香。
他为了能够早点回家,把那一炷香往自己的胸口前撮,就为了早点回家,不让家里人担心。
回到家后,还和自己的媳妇调侃说,以前当叫花子时被狗咬,受伤什么的,都是常事。
而且,还没人心疼,你看我这,被烫伤了还有人心疼不挺好吗?
我觉得《大染坊》这本书,值得反复阅读,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尤其是陈寿亭这个人,他能给我们,带来许多精神上的鼓舞,也能给我们的人生带来,许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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