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薯条的喜欢,是仅次于甜筒和辣翅的。薯条一定要刚刚炸出来,热乎乎的好吃。薯皮上留的油光金光闪闪,我的唾液腺有了反应。一口下去脆酥的薯皮包裹着松软的薯泥,一刹那,薯香四溢。这时候再就着一点番茄酱,番茄的酸味和薯泥的咸味缠绵融合,在你的嘴里翩翩起舞。手不自觉地一根接一根,根本停不下来,糟糕,掉入薯条的圈套。
有关薯条的记忆里是住着一个男孩儿的。那天因为飞机延误我们被滞留机场。我们进了一家麦麦,他是一个笑容阳光的少年,他叫曾。我向来只会蘸着番茄酱吃薯条,关于薯条的另一种吃法是他教我的。他把一根薯条插进冰淇淋里,再拿出来时,薯条已经白了头。吃一口,冰火两重天,咸甜大乱斗,竟然有一种惊人的协调和契合。我忍不住笑,原来咸和甜也可以分解得如此彻底。
还好,这个一路陪着我嬉闹长大的男孩儿如今没有离我而去,仍然在我身边包容我的各种脾气,像一束阳光照进我的生活。
我带过很多人来过麦麦,有些人仍留在我身边,有些人却离开了。我常常怀疑是不是我的回忆出了问题,我和那些离开了的人之间是否真的有过什么。那些欢笑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再见面也找不到任何关于温暖的线索,没有证据证明我们曾经化解了彼此的寂寞。每当我想起你们,就到麦麦吃一吃有关于你们的小食,寻找空气里我们留下来的余温。
关于我的金拱门(薯条篇) 关于我的金拱门(薯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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