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拍的图片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这两天,视觉中国、全景网络等网络版权代理企业被群起而攻之,可谓积怨太深。
说实话,做这样的生意太招人恨,或者说是非太多,得罪人太多,何况你得罪的好多都是有话语权的媒体和文人。
所以,如今被吊打也算是自作自受。
对于这样的结果,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张颖就曾在2018年公开下过定论:
视觉中国这家公司,说是从前年开始,开发了一个系统,开始有组织地大范围搜索未授权疏忽使用他们图片的各种企业,然后漫天开价的要求巨额赔偿,通常一个小疏忽一张图片也不接受删除,直接索取几十万人民币的天价赔偿,要挟企业签年度合同,从该公司收入角度来看,据说“战果颇丰”。侵权确实不应该,但这种漫天要价的商业模式更不应该,现在还变成了这家公司的核心商业模式,也是好笑了。我就不相信这样勒索的商业模式能延续且能维持。等着吧,总有一天......
从生意的角度来分析,这样的买卖也就是小打小闹,做大了肯定是自讨苦吃,主要是太不得人心了。
但资本为了利润向来是敢于铤而走险,不到黄河不死心,不撞南墙不回头。
如果你的企业用了一张没有任何版权标记的图片,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被“视觉中国”的法务找上门来,告诉你你的图片侵权了,一张图片几百到上千元,甚至是数千近万的赔偿。
而且你不能说下架图片了事,必须是同它们交涉、交罚金,不然就是起诉,你基本就是一个输。
去年还看到有朋友的公众号被这种公司逼得只能是把公众号所属主体的公司注销——官司实在是打不起,也不值得——图片的赔偿要耗费他公司一年多的营收......
几张图片就搞垮了一个公司,这样图片版权公司威力也太大了吧,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太高了吧。
这两天全球首张黑洞图片引发广泛的关注,媒体、公众号、朋友圈、微博等都在传播这张图。
对,版权突然就成了视觉中国的了,“此图是编辑图片,如果用于商业用途,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400-XXX-XXXX或咨询客户代表。”
但大概是意识到不妥,视觉中国随后将图片说明改成了“此图片是编辑类图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并将来源标明为欧洲南方天文台(ESO)。
而欧洲南方天文台明确表示,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实际上根据ESO官网的说明:
Unless specifically noted, the images, videos, and musicdistributed on the public ESO website, along with the texts of press releases,announcements, pictures of the week, blog posts and captions, are licensed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4.0 International License(除非特别注明,否则在ESO上发布的图像、视频和音乐,连同新闻稿、公告、本周图片、博客帖子和标题,均被授予CC4.0国际许可)
人家早就声明,这张黑洞图片是共享性质的,“在任何媒介以任何形式复制、发行本作品”,哪怕是你用作商业目的,比如杜蕾斯就拿去用了。
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图版权归属于欧洲南方天文台,用此图蹭个热点用于公司广告等商业目的有风险。”
这就打脸了,是黑洞实际版权者说得对,还是你视觉中国说得对。
如果听视觉中国,按照这两天媒体引用的数量看,无疑会给视觉中国贡献一笔巨大的“赔偿金”。
实际上,大多数企业和媒体并不排斥版权付费,这看看近年的好多媒体都会特别注明图片来源就可以看到。
关键是,现在没有一家真正意义上提供图片版权交易的平台,实际上很多高价的图片混在各种无版权的图片里,你不知道哪张是需要付费的。
也就是说,它们查侵权图片容易,而用户查是不是侵权图片难。
这难免给人以“滥用维权、漫天要价、钓鱼和维权式营销”的质疑。
另外,很多媒体的文章不过是插图增色用的,也不是商业目的,一篇文章能有多大的经济效益?你一个图片版权就要价数千块,这也太不合情理了。
从技术上说,视觉中国开发了一套“鹰眼系统”(图像版权网络追踪系统),可以24小时巡逻执法,那你为什么不提醒用户你是付费的版权呢,或者是给用户一个提示,要么付费使用,要么删除图片。
这才是对消费者的尊重,如果消费者连知情权和选择权都没有,那消费者算什么?被强买强卖、狠宰一刀的羔羊吗?
“视觉中国”们的商业模式很简单,一边低价拿图片版权,一边高价收费,而且是以一种非常“不商业、不道德”方式。
比如全景网就曾创下9个月告684次的记录,这算不算浪费司法资源?
如果一个商业公司是靠打官司才能赚钱,那它岂不是和国外的那些专利流氓一个货色?
视觉中国是上市公司,据悉4月12日它们将有3.88亿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5.39%,以今日收盘价28元/股算,解禁市值逾百亿元。2018年视觉中国曾对投资人宣称,“通过”鹰眼“新增年度协议用户比去年同期增长54%”。
2018年三个季度营收就7.01亿,其中图片版权增值服务占了5.73亿,一年大赚约3亿,每天约16个官司,这个市值、数字背后,不知是多少“被迫付费”用户的无奈和屈辱。
版权事业是高尚的,而借版权之名行勒逼之实的企业是卑鄙无耻的。
4月12日,视觉中国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配合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改,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内容审核的质量,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截止目前,公司尚不能准确预计整改完成并恢复服务的时间,公司正在积极、认真履行整改工作,力争早日恢复服务。网站恢复服务的具体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此前,视觉中国曾深夜致歉:下线不合规图片,关闭网站。
早干嘛去了,如果道歉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
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有个这样的规定: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2、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3、没有正当理由,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4、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视觉中国“黑洞”刷屏后,张颖再发微博:“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视觉中国的。”
袁立曾经怒批视觉中国,“挣钱不是这么挣的,要饭的都比你们有尊严......”
做生意赚钱无可厚非,但还是要考虑好你做这个公司的动机和性质,不然就算是一时赚到了钱,也早晚还要还回去。
2001年,乔布斯在日本接受过一个采访,他说了这样一句话:
那些被金钱驱动开创公司的人,成功的例子很少。
黑洞可以吸走万物,却对人性的恶念和资本的贪婪毫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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