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人都读过一只特立独行的猫赵星写的文章《7年来,下班后我一直在坚持写作》吧?
在文中,作者提到从23岁到30岁,一直在坚持一件事,就是写作。她给自己规定,每天必须写1500字,哪怕是下班很晚,也要写到凌晨一两点。
赵星对写作的态度,令我特别钦佩。其实坚持写作7年,和毅力没有多大关系,更多的是因为热爱。
我也希望像赵星一样,能保持每日写作的习惯,但我更喜欢把这件事放在清晨来做,因为清晨写作有3大好处。
01. 清晨的精力是充沛的
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
白天工作,单位有很多事情要劳神费心,这会耗费你一天主要的精力,下班的时候感觉精力不足。
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下班回家什么都不想干,只想一个人安静地坐着。
当然,每个人的精力还是有差别的,有的人精力充沛,一天可以干很多事情,有的人精力就没那么旺盛了,我属于后者。
所以,我更喜欢清晨写作,因为经过一整晚的彻底恢复,早晨是一天精力最充沛的时候,很容易集中注意力进行思考。
02. 清晨的环境是安静的
好多作家,都喜欢清晨起来写作。
郑渊洁,每天四点起床,写作两个半小时;村上春树,每天四点早起,坚持写作35年......
为什么他们喜欢清晨写作?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早晨的环境很安静,没有任何外界干扰,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创作,这时候写作效率很高。
尤其是对作家来说,凌晨四点的静谧给人更多的空间,可以自由地在文学的世界里呼吸,获取更多的养分和灵感。
03. 早起的一天是从容的
既然写作是我们要做的事,对好多人来说还是重要的事,为什么不早点去做呢?
如果在早晨就把要做的事情做完,那么我们一天都会感觉很轻松、很从容。
相反,如果你必须做一件事,但迟迟没有去做,这件事就会一直在你脑海,成为你的一个负担,肯定会很耗费精力。
如果到了晚上,还没有做这件事,你可能就会带着内疚去睡觉,不仅不利于睡眠,还对身体不好。
所以,我们要在一天开始的时候,就把写作这件事搞定,然后就可以轻松地去做其他事情,从而点燃一天的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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