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之所以选这本书,完全是因为听完了《奥巴马传》之后,对奥巴马的对手希拉里感兴趣,就选来听,前半段是听的,后半段为了提升阅读速度,我是用看的。
回想起当年奥巴马和希拉里竞选,如果我也能投票,毫无疑问,我会选奥巴马,奥巴马看起来更和蔼可亲,而且他非常重视与天朝的外交关系,风趣幽默+帅气的外表,而且自带加分项的肤色,非他莫属。至于为什么不喜欢希拉里,无非就是她走的是传统的美国白人的路线罢了,想要美国保持第一,并不稀罕与天朝的关系,精明能干也免不了有小情绪在。至于她跟特朗普的竞选,我会弃权,两个都不是我想要的,最终结果也表明了,美国人喜欢的特朗普现在都做了些什么事,连奥巴马都忍不住出面喷。
阅读感受
如果要写一本完整的传记,从小到大,从男朋友到爱人,从婚姻到育儿都无可避免要提及,而这期间,克林顿必须占了重要的篇幅。之前看过一篇文章说,希拉里和克林顿是两个互补的人,克林顿到处惹事的缺点恰好是希拉里事事要完美的优点。
成功的人都有着相同的模式,米歇尔·奥巴马和希拉里一样,人脉非常广,也正是因为人脉广的原因,帮她们以及她们的丈夫们解决了很多的问题。给自己的启示是:开拓不一样的人脉圈,为自己跳出舒适圈准备。
做一名社交名人的缺点就是,你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在公众视野范围内,为了公众利益,你不得不放弃自己的私人生活,即便是至亲的离去。任正非因为工作繁忙,即便是自己的父母离世,也没能见上最后一面。希拉里的父亲脑死亡,被摘掉呼吸机之后,希拉里也没能释放自己的情绪,因为还有一场公众演讲需要她去准备。同时,因为事事力求完美,她把蓝颜知己文思·福斯特逼上了绝路,言语的羞辱,从朋友到上下级的过度,一切都那么的突然,使得福斯特在销毁白水门资料后吞枪自杀,由此,希拉里永远滴失去了这一位蓝颜知己。
虽然克林顿的性丑闻事件已经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了,但我仍记得当时新闻天天都在报道,每一天都能听到不一样的谎言,克林顿用一个又一个的谎言去欺骗自己的妻子希拉里,去欺骗全美国人民,去欺骗全世界的人。大家都在看他的笑话,我当时在想,我要是希拉里,我肯定就跟克林顿离婚了,一次不忠,百次不用。但是希拉里并没有,她希望能给自己的女儿切尔西一个完整的家庭,而且说到底,希拉里还是深深滴爱着眼前这个风流倜傥的克林顿。
希拉里说:“我要向前走就不能怕摔跤,人生重要的不是在哪里摔跤,而是如何避免在同一地点再次摔跤。人类总是在不断犯错误和不断纠正错误中前进的。”
最后,我想谈谈的是美国的民主。之前在读研的时候,老师就说,如果我们无法做到完全的民主,那民主还是民主吗?这样的一句话就完全地粉碎了我们曾经想要民主的想法。是啊,如果无法做到完全地民主的话,那民主还是民主吗?美国总统的选举不正正反应了这个问题了吗?你可能会问,美国总统的选举就是一人一票啊,怎么就不民主了呢?确实,是一人一票,但是有没有想过这些大肆宣传的候选人,哪里来的资金去作宣传去上电视去美国的51个州,以及选举团队的资金?这部分更多地是来自大财团的赞助,大财团为什么要赞助你呢?无非就是想达成某种形式的合作罢了。也就是说,你所能选择的候选人,事先都经过了大财团们的筛选了。一人一票属实,只是你所能投票的人,都不是你可以选择的。这样的民主还是民主吗?这样的民主你还稀罕吗?
阅后收获
1、无论是不是政客,把自己当做个人品牌来经营,不做坏事不做不道德的事,因为你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揭露;
2、女人,并不是天生的,而是被塑造的,你可以成为男人身边的得力助手,也可以摆脱男人,走到台前,具体看你自己的选择;
3、能从千千万万人中走出来的,自然是有过人之处,与其盯着他的失败之处,倒不如看看他的过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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