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您不能这样呀,我现在没有地方住了。当时我们三个人住的时候,您觉得可能不合适,让我搬出来跟您住,现在我搬出来,又不回去了,您让我怎么办呀”一个穿着老气,体形瘦弱的大约30多岁的女人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把这句话一口气说话,估摸着她平时并不爱说话,声音沙哑灰暗带着绝望。
“妈?我现在已经不是你妈了,你们都离婚了。你爱上哪里住就去哪里住,别再我面前晃悠。孩子看见了也不好”一个大约50多岁的老女人用鄙视的眼光斜着眼看了一眼,从没有看见过儿媳说了多话,顺口说了前半句,后半句貌似为了孩子而稍微委婉了些。
儿媳听了这句话,没有多说一个字,默默地拿着搬来的为数不多的几件换洗衣服和生活用品,流落街头了整整一天,直到晚上租了一间10平米不到地下室。
然后半摊在床上,回忆着结婚前后这些事情……
“结婚之前,老公天天嘘寒问暖,隔三岔五地跑几里地远的地方给自己买爱吃的东西,为了嫁给他,跟父母断绝了关系。父母气的双双住院了,也义无反顾嫁给了他。
一年前,他们家老宅子拆迁了,为了拆迁补偿问题,自己忙前忙后的,最终补偿了三套房及100万的拆迁补偿款。半年前,交了房,公公婆婆住了一套,自己跟老公住了一套。最小的那套只有50平米,婆婆说出租了。那是感觉美好的生活刚刚开始,之前的付出也都是值得的。于是把新房好好的装修了一番,为了装修新房,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
两个月前,老公说‘我们离婚,我们在一起不合适,你我之间任何的激情,你也不会生孩子,我们需要冷静冷静,等冷静后咱们再复婚。’
生孩子,确实不会生孩子,但是两年前,大家都知道了。而且已经收养了小枣。小枣从3岁就开始跟着我们,现在都上小学了,都懂事了,对,小枣,小枣现在吃饭了吗?小枣想妈妈会哭吗?现在哭 了没有?……”
想到这里,女人已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因为不会生孩子而离婚,可以理解,我同意。所以老公提离婚的当天晚上,就在他准备好的离婚协议书上了签了字,第二天一大早就去办理了离婚证。
领证当天晚上,前夫就带着女朋友回家了,我在房间里哭着,但是也没有说。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婆婆欢天喜地的来家里看这个女的,然后灰着脸跟我说,“要不,你跟我们住吧,你们三住一块,有点不合适。”
那时,还以为婆婆是为自己考虑的,对婆婆感激不已。连忙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万万没有想到,会发生文章一开始的那一幕!
就这样从姑娘变成了女人,从已婚变成离异,然后无处可居,流落街头……”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都是故事。有人说这也太惨了,发生的概率太低了,但是只要一发生,就是个悲剧。
悲剧的开始或许是因为不会生孩子,而后面的一切都是人为设计的,都是阴谋。有人会问,不是拆迁分了3套安置房吗?还有一套房去哪里了?50平米房子一个人住也可以呀,不至于无处可居,流落街头呀。
道理是道理,阴谋就是阴谋。
这得从安置房的性质和来源说起,分到这三套安置房,虽然交房了,但是需要5年后才能拿到房产证,而且当时婆婆说的出租也是诓她的,根本没有出租,而是直接卖掉了。出售的房款,也没有告知她。离婚的时候,也没有细看离婚协议。基于拆迁政策分得利益,她可以居住使用,现在她搬出来了,情况就不一样了。
看到这里,是不是只能这样忍气吞声呢?完全没有办法了呢?其实办法是有的,她是拆迁被安置人,基于拆迁政策就有相应的拆迁安置权益,因此可以主张分割其拆迁安置利益。被偷走了的拆迁安置利益,属于自己的,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回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