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简书》俩月了,梦想里的“鸿篇巨著”依旧无形。
有懒惰在作祟,有上班生活琐事在作梗,有腹内了无诗书在打岔,我就又成了空闲时刻瘫在沙发上的“木桩”。
我是天秤座,天生梦想家。虽然总自嘲:人近中年,一切尘埃落定,怎好再做妖娆的梦?但一直喜欢的都是文笔细腻,善于打理烟火人生,善于发现平凡之美的文章,甚至于自己也装模作样的构思几篇。在我看来,这些文章是苦累生活里的蜜糖,让你暂时忘却苦闷,暂时游走于快乐的彼岸。
记得爱读爱写的嗜好源于考上高中。
那时第一次离家住校,整个人少言木讷,下了晚自习看着满校园的烁烁灯光,愈觉内心空旷寂寞。一日午后,路遇校门口有人摆了旧书摊,一双眼睛无意间扫到了一本杂志——《读者》。顿时眼前一亮,拿过来翻看,竟一篇接着一篇,舍不得放下。“买了吧!才五毛钱!”,卖书的大男孩见我站了许久,咳嗽了一声说。我有些尴尬,赶紧掏出钱递过去。
当时那本《读者》上写了什么文章吸引了我,早已记不清了。只记得有诗歌有笑话有彩页,更有语言凝练含义隽永的故事和短文。这些对一个深陷于枯燥书本里的女孩子来说无疑是极具吸引力的。
从此,省下饭钱也要去买书。
从此,混混沌沌的生活日渐清晰起来。
读书带给我的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作文变得驾轻就熟。有时老师布置了作文题目,因贪玩忘了写,第二天晨读慌慌张张拿一课本挡着,略一沉吟,就能在作文本上洋洋洒洒五六百字。第二节课上语文时,我的作文就能被老师当范文读。同桌向我投来不可思议的膜拜眼神,我也不禁为自己的“满腹文采”而沾沾自喜。
正所谓少年不知愁滋味,当年因负气不去参加高考的我完全没想过我的人生会怎样。我莽莽撞撞的参加工作,手里还时常拿着心爱的《红楼梦》,《简.爱》,《老人与海》,《泰戈尔诗选》和唐诗宋词,因为有了收入,我还连着几年订了全年《读者》。每当崭新的杂志递到我手里时,我总是小心翼翼的翻开,虔诚的从第一页认真读起。当我沉浸在文章里时,任谁喊也是听不到的,书里的人物吸引了我,满篇的锦绣句子吸引了我,同病相连的命运吸引了我,令人茅塞顿开的结局吸引了我。
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也许牵强,但书对于一个曾经茫茫然不知所来所往的女孩子来说——是明灯,是火把,是有勇气继续走下去的动力。
只是如今时过境迁,少年读书的雅兴已经是今日无所比拟的了。那时,虽无手机“掌握”,然于树林中草地旁岩石边沟壑间,盘腿一坐即可埋头苦读。如今,沙发一躺香茶一盏,常常就是看一下手机订阅,期间还得被无数群消息转移注意力引导好奇心。更可悲的是,竟无多少让自己雀跃而起拍案叫绝的构思和创意了!记得以前有多少星夜披衣纸上沙沙作响的激情和梦想啊!
而今为人母,每天忧心于小儿字体糙文笔差不阅读。每每言之凿凿——阅读,乃众学科之根本。更是隔三差五买几本书置于书桌枕边,想着潜移默化其读书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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