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两位“领导”批评教育了一番过后,“土鸡”主动取下自己手上的“英纳格”手表,用以抵付所欠的理发款。
当然,这件事表面上,就这么了结了,却并不是到此为止。
因为“土鸡”不是一个只晓得“干饭吃了经饿,稀饭吃了尿多”的怂货,而是一个完全明白“身子,在哪儿跌到就在哪儿爬起来;面子,在哪儿丢了就在哪儿找回来”的“操哥”。
更何况,他有着丰富的社会阅历和江湖经验,以及人所共知的一肚子坏水!
之所以来找胡为他们这个小帮派出马帮忙,是出于多方面的综合考虑。
首先,胡为他们这几个小家伙,都是在校学生,更是不到十八岁的未成年,一旦出了意外、有了闪失,无论现场被抓,还是事后被捕,所受的行政或刑事处罚,都会比成年人轻得多,甚至有可能只是接受批评教育,而免除行为责任,完全可以在保证攻击对方的同时,将自家的损失降到最低,属于最佳的“利器”。
其次,胡为他们这几个小家伙,人小年幼、轻狂无知,既缺乏阅历和经验,又缺乏思维和判断,比较好糊弄,比较好驾驭,做起坏事来,人人争先、个个忘我、惟恐落后,是最好的“炮灰”。
另外,他“土鸡”虽小有名气,手下却无兵无将,没有一个死贴的兄弟伙,这一次对“内”说是“请”,在外人看来却是“派”,江湖上会认为,他把胡为他们这几个小家伙给收编了,如此壮了声威与态势,名义上也多出了几个“小弟”。
最主要的还是,他“土鸡”躲在后面,进可攻、退可守,只要几个小家伙不出卖他,即便出卖了,也可以来个死不认账,外加有不在现场的铁证,无论是公园管理处,还是公安局派出所,就算明知道是他幕后主使的,因为没有证据,也拿他毫无办法。
基于此,“土鸡”才来到学校门口,找到了“振兴社之三联帮”的三个“巨头”,花了二三十块钱(仍旧是赊账),叫了一桌酒菜,外加一人一包香烟,搞了个邀请仪式。
一开始,“土鸡”就不吝言辞的恭维和吹嘘“振兴社之三联帮”,如何如何的厉害,如何如何的声名远播,如何如何耿直,如何如何义薄云天,使听者飘飘然昏昏然不知所以,忘了自己到底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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