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林四十五岁,这一年的生日里,再也没有那个它的陪伴了。
相遇是十七年前。大城市吃人不留渣,小半辈子还是一无所有。那地方灯红酒绿,霓虹四处,抬头看看高楼大厦,单单没有他的归处。
后来老林酗酒至极,买醉消愁却更愁。生活不会允许一个人简简单单的寻死觅活。所以不期而遇的它意外出现,却像个早已经约定好的事情。那天夜里天气闷热像个蒸房,它躲在角落。不知道曾被遗弃是否会在心里留下创伤,但真的存在命中注定。老林糊里糊涂的带它回了家。
那时候生活真的不好,一个正正经经有力气的大男人竟然会吃了上顿没下顿。它更是需要照顾得吃东西。老林抱着它想了很久很久,还是给它煮了面条放了水。那天老林很晚才回去,不过看起来挺高兴的。
日子慢慢会过去,明天生活不知道是否会更好。它长的真快,也真闹腾。不过老林喜欢。生活里总是要热热闹闹的,才不枉来这红尘走一遭。感情总要起起伏伏的,才不辜负奈何桥前的那一碗孟婆端的汤。爱来的突然,有时候比感情结实的多。
曾经老林想过送它走,送到一个好人家里养着。最起码能够活下去,因为老林感觉自己真的没有能力去养它。也许是天注定在一起的,送走了它好些天后忍不住的想念,做了菜一个人喝闷酒。醒来时候看到的是那脏兮兮的它,挺人说是它救了自己。半辈子没哭的老林泪如泉涌,几百公里的它自己跑回来。碰巧不少救了自己,这是命。
兴许大起大落大喜大悲后,一个人不是奋发努力,就是堕落致死。老林是前者。
老林生活越来越好啊,住起了自己的房子开起了自己的车。有了朋友圈,来往人也不少。有人给老林说过媳妇,干干净净的人老林看着也欢喜。就在一起凑合着先试试,谁也想不到俩人竟然情投意合感情迅速升温。
一直也挺好,除了时不时会因为它闹气。老林拿它当命,她拿它当畜牲。人一辈子感情用事的时侯还是多,谁能陪你走的时间越长就越重要。老林还是赶走了她,哪怕心里喜欢。老林说它是畜牲就怎么,在我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只有它陪着我。我曾经收养它,它懂得报恩救过我的命。我是个人,不能连畜生都不如。
一年一年过去了,它也老了走不动了。老林心疼啊,像疼孩子似的。可是人间留不住,岁月杀人不用刀。老林四十五岁那天,快快乐乐的过了生日后它就走了,很安静,很快乐。
老林没有哭闹一蹶不振,像往常一样工作上班回家一个人生活。如果不是每天买菜时候习惯性的买了它最爱吃的香肠和罐头,这个世界也就真的以为老林忘了它。
缠人不过情一字!夜阑人静时,老林也会想想笑笑。睡眼朦胧说着求你别走!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