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始写于2017年冬天的一篇文章,中间增增减减了很多次,似乎仍达不到自己想要的效果,但也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暂且发之,权当纪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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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晚上洗脚之时,小儿一边摆弄着自己的小脚丫,一边喃喃低语着这首诗。
“这首诗的题目是什么呢?”我故做求知欲望极强的样子问道。
“叫《相思》,老师在幼儿园里教过我们。”他自信满满地说。
也许不经意间就被儿子背诵的这首诗吸引了,临睡前,我抓了一大把红豆泡在碗里,准备明天早晨熬最爱的红豆粥来喝。
红豆,学名相思子。关于相思子,还流传着这样一段凄美动人的传说。
相传汉代闽越国有一男子被强征戍边,其妻终日望归。后同去者归,惟其夫未返,妻念更切,终日立于村前道口树下,朝盼暮望,哭断柔肠,泣血而死。树上忽结荚果,其籽半红半黑,晶莹鲜艳,人们视为贞妻挚妇的血泪凝成,称为“红豆”,又叫“相思子”。
虽然南方类似的植物还有赤豆、相思子和海红豆,都能结出明艳亮红的种子,《相思》里所说的红豆是否就是相思子已无从考证,但并不影响现代人寄予红豆以“相思”的含义。歌后王菲不是也曾这样唱过:“还没为你把红豆,熬成缠绵的伤口,然后一起分享,会更明白,相思的哀愁……”
而红豆于我,也是从小到大的挚爱。不知是喜欢红豆鲜艳明亮的色彩,还是爱上了她那软糯细腻的口感,不管是赤豆还是红小豆,我都欣然接受。似乎红豆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味蕾上的享受,更多的是一种温暖的感受。
高中时代学业紧张,寒冬时节,早上五点多钟天不亮就要起床,要在六点之前赶到学校上早自习。七点下课,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一溜烟地扎进学校食堂,就为了那一碗热气腾腾的红豆粥。若能大快朵颐一番,这满足感和幸福感,足以温暖我一整天。
毕业后的我一直在外求学,若干年后的一次返乡,那个高中时代坐在我前面、为我唱无印良品那首《第一次》的男孩,在一个满天繁星、清风习习的夏夜驱车赶到我家楼下,送来了一杯满满的红豆冰沙。多年过去,虽然我们都早已成家立业,但那个月夜、那天晚上的红豆冰沙以及那首《第一次》都悄无声息地留在了记忆深处。
有时候 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有些人,一转身真的就是一辈子。“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纵然对你的思念依然深入骨髓,也只能把它化作精致小巧骰子里面的那一颗红豆,好生珍藏了。
近期想买个麦克风玩,朋友劝我买个好一点的,他说,这样你会爱上自己的。
我说,我早就爱上自己了。他笑我太自恋。
我说没人恋,就自恋一下吧。
他过了好大一会才说:还是自恋更容易快乐,恋爱和被爱都太辛苦了。
大多数人到了一定年龄就不敢再用力去爱了,也许是承受不住那份分离的痛楚。就好像有人住进了心里,忽然有一天却告诉你,再见吧,我要远行了。等到那一天,那些曾经说过的话、听过的歌、走过的路,定会在分开后的某个时刻一下子涌上心头,打湿了眼眶。
有人说,一个人不孤单,想念一个人才孤单。
有人说:心中有可想之人,不觉孤单。
后者境界好像比前者更胜一筹,只要心里住着一个人,即使思卿不见,嗔痴醉眠,但知晓君安,也许就不会那么孤单寂寞了吧。
人生聚散无常,希望我们拥有时都能够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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