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乐日记:性、权力、控制、还是愤怒?| 研究:滴滴司机为何杀人
作者:王之乐天嘻资本I嘻啡数据
来源:网络
杀人,毫无疑问是一种特别的犯罪行动。一个谋杀案中的被害者,不仅失去了ta所有的一切,还失去了ta未来可能拥有的一切。
28岁的滴滴司机强奸并杀死20岁的女乘客,引起了全社会的震怒。在这个时刻我才发现我们对于谋杀这个举动的了解是如此之少。因此我做了一些研究工作。
我们今天要聊的话题是谋杀中的一个特殊类别:性谋杀(sexual murder)。
他们为何杀人?是为了发泄自己对这个社会的怒火吗?是为了满足变态的性欲吗?是因为他是精神病患、疯子吗?一个性谋杀者的发展图谱是什么样的?来看今天的文章。
01
*在聊性谋杀之前,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谋杀。
美国FBI在2010年的官方统计数据中提到如下结果:
2010年的数据显示,77%的受害人是男性。
在所有数据中显示,90.3%的谋杀者是男性。
2010年数据显示,50.3%的受害人是被他们认识的人所杀(熟人、邻居、朋友、约会对象等),24.8%的受害人是被自己的家人所杀。
37.5%的女性受害人是被他们的丈夫或男友所杀。
48.1%的受害人是在争吵中被杀(包括情爱类),23.1%的受害人在其他重罪过程里被杀(例如强奸、抢劫、盗窃等)。
此外,Buss (2006)提到一系列事实:
绝大部分谋杀是有准备的,而非一时冲动;
谋杀是破案率最高的一种犯罪,高达69%,因为大部分谋杀是熟人作案;
只有4%的谋杀者有精神问题。绝大部分的谋杀者并不是疯狂的,他们理解自己的行为;
只有6%的谋杀者杀人超过一次,大部分谋杀者只杀一次。
72%的谋杀者在行动前有过幻想;
大部分谋杀者的年龄在20-29岁之间;
大部分受害人的年龄也在20-29岁之间。
*性谋杀是谋杀的一种特殊类别。
性谋杀的定义,一直没有取得一个学界公认、普适的结论。大部分学者认为,性谋杀指的是在谋杀的前期、中期、或后期出现了性行为的谋杀。但一部分学者反驳说,如果谋杀仅仅是为了在性侵犯实施后,杀死唯一见证人,减少自身被抓捕的可能,则谋杀与性满足无关,不应被视为性谋杀。又有一部分学者反驳说,有些谋杀过程中看似没有出现性行为,但谋杀的暴虐过程可能本身是谋杀者的“替代性性行为”,ta能从中获得性满足。
但由于这两种反驳,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很难精确测量谋杀者的动机,而缺乏实操性。因此目前很多研究和办案过程中采取的仍是80年代FBI设定的标准(符合其中1条即可被认为是“性谋杀”):
(a) 受害人全裸或部分裸露(非因谋杀者的精神失常导致);(b)生殖器是暴露在外的;(c)尸体被摆放成明显的性交体位;(d) 有物体曾伸入过尸体(阴道、肛门、或口部);(e)有性交的证据 ;(f)有替代性性活动的证据(例如自慰带来的精液),或施虐型性幻想的证据(比如对生殖器部位的某些破坏)。
(Ressler, Burgess, and Douglas, 1988)
毫无疑问,滴滴司机对女乘客实施的,正是性谋杀。
此外,Keppel and Walter (1999) 提出了性谋杀的四种分类:
(1)权力坚定型(power-assertive),这种类型的性谋杀者,只是意图强奸,原本没有计划杀人,但是在过程中随着攻击欲的上升和为了掌控感,最终杀人。
(2)权力抚慰型(power-reassurance),这种类型的性谋杀者,也只是意图强奸,原本没有计划杀人,但他杀人不是出于要施展和确认自己的权力,而是因为被害人不配合他的性幻想,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杀人。这类杀人者可能会在受害人死后继续开展性活动。
(3)愤怒的复仇型(anger-retaliatory),这种类型的性谋杀者,是通过杀人表达自己对某个特定女性(通常是权力压过谋杀者)的愤怒,他们会展现出过度杀戮的情况(例如过多的刀伤),强奸和杀人都是计划中的,其中杀人的欲望不是性欲的延展,而是愤怒的释放。
(4)享受的施虐型(anger-excitation),这是一类享受施虐的谋杀者,强奸和杀人都是计划中的,并且通常有特定的步骤和方式,来满足他们非常具体的施虐性幻想。
我们不容易仅从披露的有限信息中了解,司机究竟属于那种类型的谋杀者。但值得注意的是:
多篇文献都提到了,强奸者实际上非常少杀掉他们的受害人。在FBI提供的数据中,每1596个强奸受害者中,只有一位会被强奸者杀死。
尽管在关于性谋杀的研究中,大部分研究者都从“愤怒”和“施虐的性口味”两个维度研究谋杀者的动机,但近年来有数个研究指出,也存在一种仅仅出于性需求而做出的谋杀。施害者下定决心要强奸,不计要为此付出多少代价。这类施害者,会主要根据受害者的脆弱程度(比如是否出于一个容易下手的情境中)做出目标的选择。最后他们也有可能会为了不要让自己的强奸留下目击者,妄图逃脱而杀人 (Fisher & Beech, 2007;Beech, Oliver, et al., 2005)。
02
[if !supportLists]1. [endif]两个主要动机因素:愤怒与施虐
Zillmann (1989)指出,愤怒和性欲在很多层面上都有共同之处。愤怒的唤起,可以带来性欲的唤起。因为从激素系统、植物神经系统、以及通过杏仁核的中枢神经系统来看,二者都互相关联。
此外,很多性谋杀者,被研究者指出存在“愤怒压抑”的现象。他们或者在社交场合否认自己的愤怒存在,或者甚至没有意识到被压抑的愤怒存在。而愤怒的突然爆发,会带来严重的后果(Davey, Day, & Howells, 2005)。
此外一种特殊的性欲倒错,被认为和性谋杀有着高度的相关性,即施虐型的性欲倒错。它说的是,一个人会因为受虐者的痛苦而激发性欲。这是一种可被诊断的精神障碍。但值得一提的是,绝大多数的施虐型性欲倒错者,仅仅把它局限在了幻想、以及双方知情同意安全前提下的行为当中。只有非常少数的人采取了性谋杀这种极端的行动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2.人格和精神病因素
正如前文所说,只有极少数谋杀者患有精神障碍。性谋杀者也不例外。Proulx & Sauvêtre (2007) 研究发现,只有6.6%的性谋杀者,满足某种精神障碍的部分诊断标准。绝大多数性谋杀者都是神志清醒的魔鬼。无论这些人如何拿过去的创伤来解释当下的行为,当下那些创伤实际上并没有达到令他们患上精神障碍的程度——没有抑郁症、没有焦虑症、没有创伤后应激障碍。所以创伤,并不能为他们开脱。
反社会型人格(即天生缺乏同理心、因而无法因为他人的受苦感到足够的痛苦、也缺乏足够的感受、愧疚的能力)是众所周知与谋杀关联最显著的人格特质之一。Porter et al. (2003) 研究了具有反社会型人格的性谋杀者,与不具有反社会型的性谋杀者,在谋杀过程中行为的区别。他们发现,反社会型人格的性谋杀者会显著地、更容易采取性施虐、以及满足需求型的暴力行为(玩死?),而超过半数的不具有反社会人格的性谋杀者,都不会采取这些行为。
3.一个理解性谋杀者发展过程的图谱
Burgess(1986)写到,大量研究都指出,施虐型的性幻想与性谋杀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尽管大部分性幻想都不会被付诸行动,但几乎所有的性谋杀者,都在行动前有过施虐型的性幻想。
在童年、青少年、成年期,性谋杀者的白日梦、自慰、自我隔离、反叛这4种行为表现都很明显。
在儿童期,孩子的幻想已经表现出高度的自我中心,消极、攻击性和性意味的幻想,会在他们的玩耍和过家家游戏中表现出来。在很早,可能在童年期或者青少年期,性谋杀者开始有第一次把幻想付诸行动的做法,是一些涉及性和攻击的行动,比如虐待他人或小动物,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手淫。
他们从那时候意识到,自己的幻想和真实世界的界限被打破了。
Burgess(1986) 基于多年研究,给出了一个“性谋杀者”发展的路径,一个性谋杀者是这样长成的:
1.无效的成长中的社会环境(Ineffective social environment)
性谋杀者,成长环境中的依恋关系没有正常形成。照顾他们的人或者是忽略、或者是合理化了这些发展中的孩子身上、以及他们自己身上的种种问题。因此他们反而助长了孩子成长中扭曲的想法和感受(例如都是别人害了我之类)。
他们或者认为孩子应该能照顾他们自己,而没有提供本应提供的保护。甚至当孩子已经出现明确的行为问题,他们也用“男孩子不都这样”来开脱。
研究者说,这种成长环境的不良和无效,不仅归因于父母,也包括老师、咨询师、警察等整个能接触到孩子的社会性环境,是一个系统的整体失效。
2.决定性的事件
有三种事件被认为是性谋杀者形成过程中的决定性事件。第一,是早年的创伤。这成为孩子思行为模式的形成基础。他们理解世界的方式,从一开始就和没有经历过早年严重创伤的孩子不同。同时创伤会让孩子的情绪经常处在一种激越的状态里(比如反复目击家中严重的暴力),这会影响他们对人际的反应——过度敏感和愤怒是很常见的。
第二是没有完成发展中的任务,这也影响着第三个因素,即孩子的成长中没有可以模仿的榜样。因为孩子没有与照料ta的人形成好的链接关系,他们不听管教。因此他们的发展没有好的指引,从而无法学到发展过程中应该学到的处理人际、情绪等的技巧(尤其是身边没有可以作为榜样的大人时)。
我们知道,这两次杀人的滴滴司机,都是留守儿童,可想而知,他们的儿时是没有有效的社会环境提供保护和引导的、也是没有榜样来帮助他们学习发展中的任务的。
3.模式化的应对方式
创伤,以及没有跟上节奏的成长发展,让这些孩子在人际中屡屡受挫,从而更近一步陷入自我隔离。他们表现出反叛、恋物、攻击、长期撒谎。正因为这种自我隔离,他们也没有机会纠正对自己与他人的扭曲的观点。于是,幻想就成为了他们首要的、获得情绪唤起的来源。
远离人群,让他们逐渐站在了一个反社会的位置和视角上。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逐渐形成了他们的认知模式。
他们觉得自己有权表达一切,无需考虑别人的感受。因为他们的感受,并不依赖于他人的真实反应,而是依赖于自己的幻想世界。所以他们感受到的,一直是完全能满足自己的状态。因此他们无法忍受在现实世界中的受挫。
他们的自我感是建立在替代了社会关系的幻想上的。这又进一步加重他们与他人的隔离。最终,通过让自己舒服的幻想获得对自我的认知,成为了这些谋杀者首要的心理生活的来源。
他们的幻想可能包括暴力、复仇、强奸、杀人、权力、控制、折磨、死亡等等。
4.对待他人的行为
谋杀者在儿时和青春期的行为表现,核心特征也是一种不良的权力感:他们认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不用顾虑他人的感受。他们是那些与人群疏远的儿童和青少年,他们可能能够从表面上与他人有所来往,但是他们会显著地在人际关系上存在缺陷。
他们是独来独往的人,是自我满足的人。他们沉浸在白日梦和幻想中。同时可能也会对他人或小动物有攻击或虐待性的行为。
5.针对反馈的滤镜
因为这些性谋杀者,有着具体而重复的思维模式,他们评估他人对待自己的态度时,也存在一些偏差。他们是基于这种偏差,来决定自己后面的行动的。
这种偏差被研究者成为“针对反馈的滤镜”。他们会通过这个滤镜,不断合理化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内在的幻想世界始终能自圆其说,避免它被外部世界的信息所伤害。
逐步地,他们会掌握越来越多的技巧,来不断通过幻想找到统治、力量、和控制的感觉。他们同时也学会如何不断躲过检查和惩罚。这些反过来都会进一步加强他们的幻想世界。
最终当他们把幻想付诸行动时,他们感到自己更多地进入了社交和人际的世界。而这也会让他们更为兴奋。
这就是一个性谋杀者经历的成长之路。幸而,不是每个留守儿童都走上了这条路。可以说,人们究竟为什么谋杀,在当下的心理学界,还没有找到一个“因为x必定会y”类型的结论。但是在这个漫长的发展过程里,如果有一个人,起到了一个“有效”的关爱、引导、管教的责任,这条发展之路就可能会被阻挠。
因此,要想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加安全,我们每个人,都要变得更为关心。关心他人,关心孩子,关心社会。让我们每个人,都从自己开始,做一个对身边的孩子来说“有效”的成年人。你的关心,会在你可能都没有察觉的时候,造成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以上。
Reference:
Beech, A. R., Fisher, D., & Ward, T. (2005). Sexual murderers' implicit theories. Journal of Interpersonal Violence, 20, 1336–1389
Burgess, A. W., Hartman, C. R., Ressler, R. K., Douglas, J. E., & McCormack, A. (1986). Sexual homicide: A motivational model. Journal of Interpersonal Violence, 1(3), 251-272.
Buss, D. M. (2006). The murderer next door: Why the mind is designed to kill. Penguin.
Davey, L., Day, A., & Howells, K. (2005). Anger, over-control and serious violent offending. Aggression and Violent Behavior, 10, 624–635.
FBI, 2010, Website of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https://ucr.fbi.gov/crime-in-the-u.s/2010/crime-in-the-u.s.-2010/offenses-known-to-law-enforcement/expanded/expandhomicidemain
Fisher, D., & Beech, A. R. (2007). Identification of motivations for sexual murder. In J. Proulx, E. Beauregard, M. Cusson, & A. Nicole (Eds.), Sexual murderer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and new perspectives (pp. 175–190). Chichester, UK: Wiley.
Porter, S., Woodworth, M., Earle, J., Drugge, J., & Boer, D. (2003). Characteristics of sexual homicides committed by psychopathic and non-psychopathic offenders. Law and Human Behavior, 27, 459–469
Proulx, J. (2007). Sexual murderer's: Theories, assessment and treatment. Sexual homicide and paraphilia: The correctional service of Canada's Experts Forum
Zillmann, D. (1989). Aggression and sex: Independent and joint operations. In H. Wagner, & A. Manstead (Eds.), Handbook of social psychophysiology (pp. 229–260). Chichester, U.K: Wiley.
王之乐:公司:天嘻资本董事长嘻啡科技总经理现:互联网共享咖啡创始人精准数据联盟创始人原操作项目:原上海电商之家创始人原星火社联合创始人定位:自明星塑造导师社群运营导师全媒体矩阵导师现专注:社群模式投资及精准数据运营。研究方向:新媒体、网络传播、文化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市场心理学、消费心理学、家庭心理学、两性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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