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有此新态度,著名的信条“教会之外无救赎”仍然是有效的。这一信条的一种旧的表述是这样说的:“罗马圣教会坚信,并宣布和通告,天主教会以外的任何人,无论是异教徒、犹太人、无宗教信仰者或是脱离了教会的团结一致的人,都不可能进入永恒的生命,而是将被罚入魔鬼及其使者保有的永恒之火中,除非他在死前加入(罗马圣教会)”。这一教理在奥利金(Origene)之后,尤其是在西普利安(Cipriano)之后成为教会的传统。先是奥古斯丁的学生迪·鲁斯佩(Fulgenzio di Ruspe)宣布过这一教理,后来1442年的佛罗伦萨大公会议重申了它。拉辛格(J. Ratzinger)解释说,这条说明教会是救赎的唯一工具的教理在圣经中有其根据,它是说明信仰是救赎的基本条件以及救赎的唯一道路是基督。《圣经》说:“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但不信的必被判罪”(谷16:16)和“除他(基督)以外,无论凭谁,决无救援,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字,使我们赖以得救的”(宗4:12)。大公会议重复了这句话。《圣经》还说:“然后他又对那些在左边的说:可咒骂的,离开我,到那给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的永火里去罢!”(玛25:41)。所以,大公会议重复了托马斯·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中的话:“事实上那些还没有接受福音的人们,都以不同方式受到加入天主子民的呼唤”,想要说的只是非基督徒们在忠于他们的良知和具有诚意的条件下,是有得救的可能的,因为谁按照天主铭刻在人心中的爱邻人的法律行事,谁就已经不知不觉地属于教会了,也就可进入天主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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