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时候学鲁迅先生的文章《狂人日记》,看这标题,对这篇问斩那个特别感兴趣,私以为会写一个狂妄自大之人的所作所为,最后改邪归正的故事。当然这只是儿时的猜想,至今已不记得当时可文学的那一部分内容,但那时是真不懂鲁迅先生想要表达的真正含义。
而今对很多如鲁迅、老舍等作者都很感兴趣,他们总是能把生活中的小事写得有滋有味,有颜有色,甚至寓意深远,一度成为学习的榜样。
曾听人说,一个创作者应该是一个懂得生活,善于观察生活的人。如此,就能将生活的一件小事,活灵活现的还原。可这一技能练习了很久,都没能达到那样的“真趣”。
后来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随后学者她记录生活,寻找生活中的点滴,并将其成文,但结果并不尽如人意。
刚开始拿到老舍先生的《人间真趣》,还真有些不相信是他写的。
在印象中,老舍先生跟鲁迅先生一般,都是用笔唤醒一代中国人的人,如此生活小事不应是出自老舍先生之笔。但是细细翻看每篇文章,真的被其折服。
一篇《割盲肠记》竟能写出这么长篇的文章。从隐隐作痛开始写起,内心的活动,对盲肠的认知,身边友人的助力,不仅将盲肠写得生趣有灵魂,还呈现了自己的生活态度,让观者在字里行间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老舍先生,一个被病痛折磨,被友人帮助的真实的人。
这些生活琐事,一开始看着没什么劲,但是多看几篇,会发现一件令人惊奇的事——所谓文豪为什么被称为文豪?就在于此——他们能将一件很小的事,写得活灵活现。
在看过老舍先生的《落花生》之前,我从没想过“花生”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存在,可以这么有生命力。
“你看落花生:大大方方的,浅白麻子,细腰,曲线美。这还只是看外貌。弄开看:一胎儿两个或者三个粉红的胖小子。脱去粉红的衫儿,象牙色的豆瓣一对对的抱着,上边儿还接着吻。那个光滑,那个水灵,那个香喷喷的,碰到牙上那个干松酥软!白嘴吃也好,就酒喝也好,放在舌上当槟榔含着也好。写文章的时候,三四个花生可以代替一支香烟,而且有益无损。”
这样一段文字,可以看出老舍先生对花生的喜爱之情,也能看到其对生活的观察入微。人间真趣,其实就是一个人真真正正存于这个世界上,真真正正感受到生活真实的存在,当一个人真实的活着时,世间万物都会变得有趣起来。
不仅有《落花生》,还有《西红柿》。现在的人最常吃的就是西红柿,但是在那个时候,西红柿并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给小孩玩的,或只是一个装饰品,而且西红柿的味还被嫌弃。不仅如此,它即不属果,也不属菜,不如瓜果般脆甜,也不像才一半有味,这样听起来,如今西红柿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食物,是经过了多少磨难之后才得以“咸鱼翻身”的呀。
不过后来西红柿在国外上了菜单,从此在国内就慢慢火了起来。看似稀松平常的表达,实则老舍先生已经在批判国人的崇洋媚外了。
然而再回头看,整篇文章讲的不过是一颗西红柿而已,竟能讲出如此深意,真是令人折服。
这不仅是一个写作者文学功底深厚的体现,更是其细致观察生活,真正过着自己生活的体现,而这一体现从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吃莲花的》第一段,就表露无遗。
“少见则多怪,真叫人愁的慌!谁能都知都懂?就拿相对论说吧,到底怎样相对?是哼哈二将那么相对,还是像情人要互吻时那么面面相对?我始终弄不清!况且,还要‘论'呢。一向不晓得哼哈二将会做论;至于情人互吻而必须作论,难道情人也得‘会考’?”
相对论竟也能和情人互吻联想到一起,着实有意思。而这短短一段话,看似在讲对相对论的不满,实则是对为后文讲“相对论”做伏笔。其实仔细看,从一开始,作者就阐明了要表达的主要思想——少见则多怪。
其实整本书看似零零散散,却是作者生活的真实写照,也是作者对当下社会现象的一种讽刺和抨击,只是这种情感不是每一篇文章都有明显的呈现。
然而通过这些文字,却让人深刻的体会到,文字并不是什么高深的东西,它就是简单,就是生活,用简单的文字表现生活的真意,才是一个文字创作者最高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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