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说,我们不应该把问题看作一方伤害另外一方,而应该把问题看作是双方都在争用稀缺的资源。这道理好懂,但我得多举几个例子。
举例子挺重要的,因为没有例子,干巴巴地学一个经济学原理,你不会记住。只有反复使用这些经济学原理,用到现实生活当中去,你最后才能形成自己的经济学思维,好像走路、游泳、呼吸一样,能够自然而然地运用经济学的思维。
说起举例重要,我忽然想起一个例子。前两天跟周其仁老师吃饭,他就跟我讲了一个故事。我们都说官员也是自私的。这句话没错,我们都能理解,但仅仅说这句话没人会记住。
周老师就举例说,弗里德曼以前给政府当经济学家,去政府里面解释税务政策的时候,有一位官员每次就问他,如果收入到了1500块钱,个税该怎么交?弗里德曼当时也纳闷,这官员怎么那么关心1500块钱的税率是多少呢?噢,后来他才明白,原来这个官员自己的收入就是1500块。
1.淘宝网店数据归谁所有?
谁用的好归谁,我给你举个例子。我们今天讲大数据是资产,有许多顾客在淘宝逛店,逛店就会留下逛店的电子痕迹,这就是大数据。这数据归谁所有?
你可以说这数据归顾客所有,因为店是他们逛的,数据是他们逛出来的;你也可以说数据归电商所有,顾客既然来到电商的店里逛,那么留下的电子足迹就应该归电商所有;淘宝平台也可以说归自己所有,因为这些数据是在淘宝的平台上产生的,存在其平台上,所以这些数据应该归其所有。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觉得这些数据应该归谁?
根据科斯定律,我们可以预测,这些数据不管最开始是谁产生的,不管它存在哪里,最后谁能够把这些数据用好,他们就会不断折腾、不断争取,最后数据会落到他们手上。
谁能够把这些数据用好呢?逛店的顾客用不上这些数据,电商也不太能够把这些数据用好,淘宝平台用好这些数据的可能性更大。最后,是那些做电商商品页设计的人,他们对这些数据特别敏感,这些数据对他们特别有用,他们就会努力去获取这些数据,从而把网页设计得更加得体。
所以,如果我们能够做制度设计的话,就应该把制度设计成,尽量方便能够更好运用数据的人得到这些数据,尽量减少当中的阻碍。这样这些数据就能产生更大的效益。
2.Kindle阅读器中的数据产权
我再举一个例子。我们常用的手持阅读器Kindle,在阅读的过程中,可以加Highline着重线做笔记。你知道这笔记位置的数据信息归谁所有吗?
你可能会说Kindle是你的,这本书是你花钱买的,这本书的阅读是你做出的努力,下划线也是你亲手做的,这个数据应该归你;你也可能会想,这可是在书上做的笔记,所以这个笔记数据应该归作者或者出版社;当然亚马逊也会说,这些数据产生在它的平台上,存储在它的平台上,所以应该归它所有。
那么,到底应该归谁呢?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这个数据归谁?归亚马逊,为什么归亚马逊了呢?
在你买Kindle,第一次开机使用的时候,它问你同不同意使用合约,那时候你说同意了,那个时候,你就已经把这权利给亚马逊了。那个使用协议你看了吗?当然没看。那个使用协议很长,用最小的字符8号字把它打出来,有好几十页,不会有人看的。这时候你会说亚马逊真不地道,这么偷偷地就把那么重要的隐私权给偷走了。
但是在我看来,亚马逊这个做法是合理的。为什么?还是科斯定律的含义:谁用得好就应该归谁。你做的这个笔记,对你来说是隐私,把它保存起来,对自己来说有那么一丁点的价值。但这些数据,如果亚马逊平台把它收集起来做统计,然后再发还给每一位买书的读者,就会产生更大的价值。
我自己就经常干这事,有时候开会、参加论坛,听到别人推荐一本书,就马上到亚马逊上购买,一个点击就能买到这本书,一分钟之内这书已经下载到我的阅读器里面去。这本书上最多人标注的重点,我只要5分钟就能把它读完。
这时候这本书给我带来的价值,就远远高于一本崭新的、没有任何标志的书了。可见亚马逊能把这个数据用得更好,好得多。所以在制度设计上,我们是不是应该把这个着重标志的所有权默认地给亚马逊比较好?
你要明白,哪怕亚马逊拿不到这个权利,亚马逊也会通过这样那样的办法,向每一个读者重新把这个权利购买回来。但是那样做的话,交易费用就高了,与其那么做,那还不如在使用合约里藏着一句话,让你一个点击就把它卖给亚马逊来得便宜。
3.隐私权与公共安全的权衡
今天大数据的使用,经常引发隐私权应该归谁的问题。好多人对隐私权非常敏感,觉得隐私权一点都不能出让。当然我能够理解这种感受。
我今天晚上跟谁在一起,跟谁吃烛光晚餐了?跟谁坐飞机出去旅游了?这些数据对别人来说可有可无,但对我来说可能非常重要,所以保护隐私确实挺重要的。
但是你要明白,有些数据对大众来说也是挺重要的。
比方说,一些犯罪分子的数据,公安机关拿到这些数据,它就能够产生极大的效用,避免很大的损失。这时候公安机关应不应该有一点权力,去征用私人的隐私权?我觉得是应该有的。
我们知道,根据科斯定律的预见,关于隐私权的争论,最后解决的方案不会一边倒。既不会允许政府肆无忌惮地侵犯个人隐私权,个人也不可能绝对地保有所有的隐私权。最后一定会在这两者当中取得一个平衡,而当中的一个指导原则,还是科斯定律:谁用得更好就归谁。
4.钻石归矿工还是白富美?
另一个例子。我自己经常感慨,钻石最早是归谁的。钻石最早是归矿工的,因为是矿工把钻石给挖出来的,但你有没有见过,那些矿工满脖子都挂了钻石项链呢?没有。钻石都跑到哪去了?钻石不远万里跑到了白富美的脖子上,跑到了她们的手指尖上。谁用得好就归谁。
5.“绝命毒师”中的经济学
我平时不怎么看电视剧,但是一旦看上了,就会一口气把它看完。几年前,我挺爱追一部叫《绝命毒师》(Breaking Bad )的美剧。这部电视剧,讲的是一位普通的化学老师,发现自己身患重病,家里又穷,为了给家里留点钱,就不惜利用自己的化学知识替别人制造毒品。最后他竟然成为世界顶级毒王。这是一个知识改变命运的“励志故事” 。
其中有一集,这个叫沃尔特·怀特(Walter White )的主人公,偷了另外一批毒贩的制毒原材料——甲胺。不幸被别的毒贩给抓起来,那些毒贩要杀死他,于是这个男主怀特就跟准备杀他的毒贩讲道理。
他说,你们拿这些原材料做出来的毒品,纯度只有70%左右,而他做出来的毒品,能够达到99.1%,而且这个纯度,是相当稳定的。纯度越高,消费者愿意给的钱就越多(A better high means customers pay more ),这句话我还记得。
他说,如果让他来处理,他就愿意把利润的35%分给毒贩,哪怕这些毒贩子拿利润的35%,也比他们自己造出来的那种纯度只有70%的毒品要赚得多。结果毒贩被说服了,原材料归男主所有,让他来处理,让他来使用。各得其所,皆大欢喜。
看到他快要被杀死的时候,还跟毒贩侃侃而谈。我忽然就想,眼前这位不正是罗纳德·科斯教授吗?
6.女朋友与科斯定律
最后,我跟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好多好多年前,我跟一位经济学家来往非常密切。有一次我跟他说,我遇见一位女孩子,这位女孩子,非常好,我非常喜欢她,唯一的问题就是这个女孩已经有男朋友了。我的这位经济学家朋友,不用半秒钟就给我回应一句。他说,噢,原来你是不相信科斯定律的。
你知道他什么意思吗?他的意思是,如果你真的相信科斯定律的话,你会知道,只要交易费用足够低,那么不管这个女孩现在跟谁谈朋友,她最后会跟最合适她的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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