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超级喜欢小动物,妈妈磨不过我的性子就问朋友要了一只狗,我大言不惭地在妈妈面前保证“我一定会用我的全部去爱它!”可没过多久它就死了,那时候妈妈告诉我“‘爱’这个字从字本身就是孤独的,如果你做好了爱的准备就得随时承受它离开的后果,可‘喜欢’这个词不一样,反过来‘欢喜’也同样让人开心,最重要的是,它可以随时开始随时结束。”
后来遇到了顾长生,有了前车之鉴的我深知自己没有能力去照顾一个小生命,可最终还是被自己可恶的怜悯给打败了,我以为给它寻一个好人家,它便可以安稳度日,可没想到最后还是以同样的结果结束。事后我非常后悔,或许如果当时我没有把它抱在怀里,它便可以练就一身野外生存的本领,或许比现在活的要久一些~
后来我便明白,爱本身就是偏执的,所以才会在爱的前面加类似“无私的”这些形容词来警醒世人,可“欢喜”不一样,它前面可以加定语“心”生欢喜。
所以我想“喜欢”一定比“爱”更浪漫更温柔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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