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田女士在艳春胡同与东三马路交会附近租了一个门市房开超市,超市经营得不错,但让她烦心的是,楼上经常会往下扔东西。
最近楼上丢下一个外卖盒,里边的一张小票显示了外卖主人的具体住址,可该住户竟称,自己并未高空抛下外卖盒,称有可能是狗扔的。
人随手丢东西形成习惯了,有时候专注某件事情,把自己手上的东西丢垃圾桶了,才糟糕的意识到自己犯错了,那是一种忘我的工作态度,是被人传颂称赞的美谈。
长春市的田大姐经营的超市,总被楼上扔来的不速之客(垃圾)烦心,还被田大姐抓了个正着,想想当时的田大姐心里肯定是是美滋滋的,“这次总算被我逮着了,看你还怎么辩解”。
没想该住户真的是棋高一着,把责任赖给狗宝宝了,狗宝宝要当这个背锅侠了!
狗干的,狗宝宝的监管人也要承担责任呀!狗宝宝还能当挡箭牌呀!
往楼下乱扔东西的住户真的应该好好反省自己的不文明的行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给他人方便也是给自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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