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类定律
一个领先品牌,应该推动该品类的发展而不是品牌。
根据《品牌22律》中的收缩定律,当你缩小焦点时,品牌的力量就会变得强大,如果将品牌缩小到零,会发生什么情况呢?这可能是最佳的情形,这个品牌将创造一个全新的品类。
在人们的长久的观念当中,通常将品牌化理解为抢占已有市场较大份额的过程。其实不是,打造一个品牌最有效,最具生产力,也最有用途和提高公司市场份额是毫无关系的。打造品牌最有效的途径是创造一个新的品类,按照收缩定律的话来讲,就是将品牌先缩小到零,然后再开创一个全新的领域。
要在一个尚不存在的商品类别中创建一个品牌,我们需要做以下两件事情:
第一,开始开创品牌;并让人们觉得你的品牌是第一个领先者、拓荒者、先锋或者是原创,要从这些词中选一个来描述你的品牌;
第二.全力以赴推动这个品类的发展;’
通过抢占该品类并大力促销,也就同时创造了一个强有力的新品牌,并开创了一个快速发展的品类市场。
当你是开创者的时候,你能抢占该品类,你是与这一词概念相联系的唯一品牌。这时,你就拥有了一个强大的展示平台,你需要做的就是把打造品牌的费用,作为推广概念的后盾,这样做销售能起飞,品牌也被推动着一起发展,也就是说我们应该不断促进该品牌的发展扩张。重点是做大市场馅饼的尺寸,而不是仅仅关注馅饼中的那一小块。前者增量思维,后者是存量思维。
从长期来看,在一个成熟的品类当中,领先者的市场份额不会超过50%,毕竟他总要留一些余地给第二和第三等其他更小的品牌,领先者并非只与竞争的品牌对抗,而是与其竞争的品类展开对抗。
总而言之,领先品牌应该推动的是该品类的发展而不是品牌。
宝丽来最大错误就是:通过成功的诉讼,迫使柯达离开了“即时成像”的胶片市场。尽管他获得了胜利,但是他驱逐了一个能够极大扩张这个品类的市场对手;同样的,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广告战,给双方都带来了益处,他们成功地吸引了媒体的注意力,也激发了消费者对可乐市场更多的兴趣。同样的例子也发生在国内的,王老吉和加多宝旷日持久的广告战和诉讼,不仅吸引力媒体的注意力,也激发了消费者对这两个品牌的持续关注,凉茶饮料市场也得到持续的扩大。
打造品牌最有效、最具生产力、最有用的途径是创造一个新品类,这样就能成为一个全新品类中的第一品牌,并且最终成为在这个迅速发展的新市场中的领先品牌。
二.命名定律
从长远来看,品牌不过是一个名字。
在品牌策略中,最重要的是应该给产品取一个名字,因为从长远来看,对于品牌来说,名字至关重要。
什么因素使得一个品牌在短期能够获得成功?又是什么因素能够使一个品牌在长期获得成功?通常,两者的因素是不同的,不能混淆。
从短期来看,品牌需要一个赖以生存的独特创意或概念,他需要第一个进入一个新品类,并在消费者心智中占据某个词汇;然而从长期来看,这种独特的创意和概念会逐渐消失,剩下的就是你的品牌名和竞争对手的品牌名有什么不同?
以打印机为例,施乐是第一台普通纸复印机,在早期施乐复印机的销售是很容易成功的,因为其纸张平稳,感觉良好,而且复印出来的东西清晰可阅读。然而,科技发展到了今天,所有这些区别都不复存在了,但是施乐仍然被认为是最好的复印机品牌,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就在于其本身的品牌名字,这个品牌名字简短独特,同时还暗含着拥有高科技含量,而施乐公司最重要的资产,也许就在施乐这个品牌名称了。
全球商业领域普遍存在的两大阵营:第一个阵营认为,业务的成功基础在于持续的研发出色的产品和服务;另一阵营则认为,成功的基础在于打造品牌,品牌和产品相对立。现实中,以产品为导向的阵营统治了销售领域,品牌的名字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产品表现如何。这是一统治阵营的核心观点。
同时,这一产品阵营支配着东亚的商界,几乎每一家东亚的公司都会采用一种大品牌主导和产品线延伸的策略。三菱代表什么?根据统计,在日本1100家公司中有超过16家的产品和服务都叫三菱;从大家熟悉的汽车,到电器、再到半导体,都与三菱有关;同样的还有松下和三井。韩国企业中,以现代公司为例,现代涵盖了汽车、通信、地铁和天然气等领域,这些品牌使用了现代这样一个名字。而国内市场,中粮也走的是这样一个全品牌战略,中粮涵盖了地产、农业、食品、信托等等。
放眼整个亚洲模式,无论是中国,韩国还是日本,过度的产品延伸,正在破坏品牌本身。根据扩展定律,当你扩张的时候,你就弱了品牌的力量;相反,当你聚焦时,你就提升了品牌的力量。
品牌不仅仅是营销会上讨论的事情,他是公司的精髓,一家公司要良性生存,就要依赖于品牌建设,国家如此,个人也是如此。
三.延伸定律
要毁灭一个品牌,最容易的方法就是把这个品牌名称应用到所有的产品上。
许多品牌延伸的产品都无人问津,当顾客并不是很明确的要购买你的产品时,创造更多的品牌毫无益处。
无论是亚洲还是美国,产品线延伸似乎成为了行业的惯例。
当你走各大超市和便利店的时候,你会发现这种产品线过度延伸,导致了越来越多产品的滞销,货架上布满了灰尘。同时,加强了零售商的权力,使他们能够索取更多的让利促销、上柜费和退货权,其作用也在逐渐超过制造商,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产品线的过度延伸。
由于可供选择的产品众多,且同质化较为严重,零售商能够强迫制造商支付产品货架空间的进场费,如果一家不愿意支付,他总能找到愿意为其支付的公司。
在消费市场上有两个逻辑:第一顾客的逻辑,当顾客不是明确要购买你的产品时,为什么你还需要更多品牌来满足那些顾客呢?实际上你需要的品牌更少,这是顾客的逻辑;第二制造商的逻辑,如果销售量没有什么成绩,他就认为需要更多的品牌以保持和提高销售,当一个品类的销售不断增加时,就有建立新品牌的契机,这是制造商的逻辑、认为并不需要品牌,我们已经做的很好。
结果,造成的局面就是市场上不需要的品牌领域到处都是产品线的延伸,而在需要的品牌里却没有新的品牌,情况总是如此。
如果市场超乎你的想象,你就暂且等待守住阵地,然后推出的第二品牌;如果不是,就继续建设你的品牌,就是品牌中的延伸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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