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媳妇从小就是留守儿童。她的父亲,也就是我岳父很早就在西北某省打工,每年回家一次,把挣到的不多的钱带回来。平时就她跟她妈妈在家。
她曾跟我聊起过她那时候的生活。
她对于那时的记忆,更多是有关贫穷的。那时,她主要的消费品是铅笔和作业本,尽管已经很节约很节约了,但总觉得这些东西用得太快,总是“没多久”就用完了。用完之后也尽量忍着,不敢跟妈妈说,但最终还是会说。她妈妈也会觉得用得太快,就让她把上次买的笔、本子拿出来看,一页一页的检查,确认已经全部用完而且没有浪费,才会找出几毛钱一块钱让她去买新的。
更让她感到特别难受的是,学校总是每隔三两月就会让她们缴各种明目的费,少的时候几块钱,多的时候十几二十块钱。这个钱是不能拖欠的,到了规定时间没交,老师通常会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责骂“不讲信用”的孩子和家长。男孩子还好,小姑娘们往往被说得满脸绯红眼里包泪。
他们住在山上,吃的东西都靠地里种,穿的用得能够凑合就凑合着,平时必须用钱的地方可以降到最少。那个时候,如果哪家哪户临时着急用钱,都会到互相借。但其实大家经济条件也都差不多,没有哪家更富裕,因此,有时候哪怕要凑满50元钱都得走上几户人。
等在外务工的亲人寄钱回来,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的。好在她们老家盛产水果,她妈妈也很勤劳,经常头天到园子里摘下好的果子,然后天不亮背着沉沉的大背篓下山,到山下公路边再搭汽车到县城。临近中午水果全部卖完,手里也攥着二三十几块钱了,再扣除七八块钱汽车费,在稍点农药什么的回来,这一趟还能剩十几元钱。
这点钱用在给孩子买学习用具和缴纳各种学杂费,自然也是“正道”,可总让人舍不得。
那时,她们村里孃孃婶婶们已经有很多出去打工了,进厂或去饭店做服务员。听说每个月能够挣四五百块钱,让媳妇的妈妈羡慕不已。
有次,她托一个亲戚给介她绍了份差事,准备将女儿托付给婆婆照看,自己也出去打工。一切都已经安顿好了,准备离家的那个早上,凌晨四点过,那位给她介绍工作的姐妹来喊她出发,她提着行李关了灯正要出门,平时那个时间不会醒的女儿突然醒了,然后哇的哭出来。她扔了行李,折身回去搂着女儿,好一阵,然后跟她的那个姐妹说:“算了,我不去了。”
她最终出去打工已经是几年之后,那个时候女儿上高年级,已经知道妈妈出去打工是为了让生活过更好一点,所以,后来真正的离别反而没有什么印象了。
我媳妇说,妈妈出去打工之后,她最大的感受是再也不觉得缺本子和笔了,笔一大把一大把的买,本子一大叠一大叠的搁着,妈妈也从来不会责怪她铅笔削得太尖、不会检查她的本子是不是都每页都写完——用完了自己拿就行。而学校要交的各种杂费,是提前放奶奶那儿,随时可以取,所以也再没有在班上难堪过了。事实上,从那之后她也不担心没有钱读书了。
媳妇说,“很多人都说留守儿童在家里如何孤独、如何苦,根本就是狗屁!他们不理解比孤独和苦更恐怖的是贫困。”很多人经常说:“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是!如果没有物质上的担忧,甚至哪怕能够解决最基本、最普通的生活所需,这句话都是没有错的,但是如果连给孩子买一支笔、一个本子都很难拿出钱,家里交电费都需要借钱,亲人之间最迫切的就不是陪伴了,这个时候,父母子女之间,忍着疼痛和不舍的分离,才是对亲人最大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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