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老汉重重打了一耳光,女子家人向老汉索赔二十万。这是敲诈还是合理?
这天女子乘坐公交车,感觉身上来了“大姨妈”,肚子特别疼,于是捂着肚子满脸表现非常难受的神情。这时一位老奶奶看出了女子的痛苦,就主动将老人专用座位给女子坐,女子非常感动,向奶奶再三表示谢意后就坐下了。
过了一站,老奶奶就下车了。这时上来一位红光满面的大爷,大约六十多岁的样子。他见女子坐在“老弱病残专用”座位上,就提出要女子让座,女子连忙解释说自己有病,座位是一位老奶奶让给她的。老大爷不信,提出要女子出示病历证明,还不断用一些难听的话辱骂女子。
女子见老大爷蛮不讲理,就扭头望向窗外不理睬老汉。这下惹怒了老汉,出手就向女子重重打去一巴掌,打得女子眼冒金星,眼角渗出血液。这时全车人纷纷指责老汉不该打人,老汉见状就准备下车溜走,被大家堵住并报了警,警察来了,女子家人也来了,女子被家人送到医院治疗。
虽然女子经医院治疗后并无大碍,但女子精神受到很大打击和影响,其家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老汉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医疗费共计二十万元,大家说说!这是敲诈还是理所当然和合理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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