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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商规11条:通用名称定律

互联网商规11条:通用名称定律

作者: 4个人 | 来源:发表于2017-10-28 21:58 被阅读0次

    使用通用名称的三个原因:1、公司刚起步用一个通用名称的确有优势,让人一下就能联想到你。2、许多公司都是由线下转到线上的,通用名称可以让人最快最直接的了解网络。但是到了后期竞争对手多了就没有优势了。3、从众心理:新的进入者觉得前者都是可以的于是自己也就跟着这么干了。     

    通用名称的广告费推广费是一个无底洞没有尽头。

    总的来说无论是互联网还是网络意建立品牌的关键期就是使品牌植于潜在顾客的心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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