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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解】第四十四章

【老子道德经解】第四十四章

作者: 灵素心蘭 | 来源:发表于2024-03-01 12:26 被阅读0次

    老子道德经解 第四十四章

    憨山大师著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注】此言名利损生,诫人当知止足也。

    谓世人只知名之可贪,故忘身以殉名,殊不知名乃身外之虚声耳。与身较之,身亲而名疏,故曰孰亲。货,利也。谓世人只知利之可贪,故忘身以殉利,殊不知利乃身之长物耳,与身较之,身在则有余,故曰孰多。世人不察,每役役于名利之间,贪得而无厌,戕生而伤性。与夫贪得而身亡,不若身存而远害,故曰得与亡孰病。

    故凡爱之甚者,费必大;藏之多者,亡必厚。如以隋侯之珠,弹千仞之雀,雀未得而珠已失,此爱之甚,而不知所费者大矣。如敛天下之财,以纵鹿台之欲,天下叛而台已空,此藏之多,而不知所亡者厚矣。不唯爱者费而藏者亡,抑且身死名灭,国危而不安,斯皆不知止足之过也。故知足则不辱,知止则不殆,即斯可以长久矣。

    噫!老氏此言,可谓破千古之重昏,启膏肓之妙药,昭然如揭日月于中天也。而人不察乎此,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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