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杀过人。说这句话时,老王刚喝下一杯劲酒,夸张的咂吧着嘴。
我们坐在一个清真烧烤店的小隔间里,四周人声鼎沸,空气中弥漫着孜然在火中烘烤过的香味。
这是我和老王认识的第二十五天,因为加班错过了饭点,于是决定出去吃烧烤。那时是十月底,哈市的天气已然很冷。
虽然带有清真标志的店里禁止饮酒,但老王能找到对饮酒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店子。点了二十串羊肉串、两个羊腰子和一斤炕羊排后,老王轻车熟路的到旁边的小卖部提了一大瓶劲酒回来。
老王是一个领导介绍过来的,他们是亲戚,这是我后来知道的。领导和我说:我们单位有一个帮扶对象,手底下带着几个人没事干,你这边要是有什么活可以叫他,他们什么活都能干。在领导和我说第三遍以后,我联系上了老王。不是因为领导吩咐,而是临近交工,人手不够,需要些人做零工。
初次见老王,他开着一辆五菱宏光,里面凌乱邋遢,堆满工具。那天他穿着一件深色的格子衬衫,下摆整齐的扎在裤腰里,整个人显得很精神、很有纪律。他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仿佛很快活的样子。拿东西的时候,我注意到他左手的两根手指无法弯曲。
本地小工名声一向不好,经常闹事。但老王找来的小工,听话肯干,在最初的担心过后,渐渐少了这方面的忧虑。况且老王自己也经常做事,脏活累活都肯干。
老王其实是河南人,但从小到了哈,算是土著。但他骨子里还是继承了河南人的精明。每次和老王谈价格他总是漫天要价,我们不得不像菜市场买菜一样讨价还价,最后艰难达成一致。
老王有三个女儿,两个大的在上大学,小的还在上幼儿园。小丫头鬼灵精怪,惹人疼爱。后面我才知道为什么她们年龄差距这么大。
在撸完一串羊肉串后,老王继续他的话头。那年我二十三岁,是一个卖大肉的贩子,有一次从下面的县贩猪肉回来,路上碰到三个流氓地痞,索要过路费,我肯定不干。那三个流氓地痞的气焰嚣张,不给就要弄死我,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当地几个官二代,不学无术,做起了无本买卖。那时年轻气盛,在感到极度气愤后,拿起了车上的杀猪刀,我的手指也是那时留下的痕迹。
我看了看他扬起的左手。他停顿了一会儿,像是在回忆,又像是在想象。抿了一口酒,他又讲述起来。
最后的结果是一死一重伤。我被抓了起来,开始人们都说我死定了,我自己也是这样以为。我一个平头百姓怎么斗得过官员。果然一审判决死刑。
幸好我也有亲戚在政府部门上班,就是前头提到的那位。帮我写了诉状,上京去告御状,好像是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他的努力最终有了结果,最高法发回青海省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终审判决是无期徒刑。
后来我努力表现,获得了不少减刑。从最开始的20年,到最后13年半。法律规定最多能减刑七年,我减了六年半。
出来到现在已经有四年,我买了一套房子,又生了一个女儿。现在我也没有什么大的追求,只求家人团聚安稳度日。每一天我都很开心,因为对我来说,活的每一天都是赚的。所以你看不到我对谁生气,没必要,我对每个人都和和气气。
说完这些话,老王喝下了杯中最后一口酒,提议今天的晚餐到此结束,他还要回家陪女儿玩。
送别老王,我走在清冷的街道上,思考人生是什么,该如何度过这一生。当然这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我甚至有些羡慕老王,人生轨迹充满着坚定。看着他在经受苦难后开阔的胸怀,我不禁想:人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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