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政府五行欠金,应了一句俗话:“冇个钱唔过得横水渡(没钱什么事情都办不成)。”面对耗资巨大的市政工程,束手无策。1918年1月,最繁华的双门底永汉街发生火灾,64栋房子被烧毁,这给了政府又一个机会,可以低价片收房子,有些红契已遗失或烧毁的房子,干脆作为官地收回。政府依靠这种“趁火打劫”的办法,把永汉街修筑成一条18米宽、137米长的大马路,除此之外,政府好像别无良策了,以致粤海关的税务司半玩笑半认真地说:“广州要进一步改造马路,除非解决经费来源,否则就要靠再发生大火灾。”
1981年9月30日,广东督军署与广东省长公署公布第153号委任令,委任杨永泰、魏邦平为广州城厢市政公所总办,负责筹办广州城厢市政公所,规划市政建设,管理广州市交通、卫生、经界、登录及其他关于市政一切事务。这是第一次出现“广州市”的概念,但当时还没有成立“市”,广州城区仍分属番禺、南海两县管理,但市政公所的诞生,标志着在城市现代化道路上,广州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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