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给一家美国的供应商寄了一份保密协议,请他们签署。类似于,顺便询问他们的合作意向。
结果他们非但没有签,还回信针对协议内容的争议处理条款提出一堆异议。(大部分供应商都没有什么问题。)
我看得懂供应商修改的条款、但不确定是不是可以接受。就把信转给一位资深前辈问,“是不是该寄给法务部的同事看看?”
然后,他很认真地回答道:“法务人员的薪水都是按分钟计价,很贵的!这种小事,自己掂量掂量就出去吧。”
原来单位聘用的法律顾问,都很大牌、很专业哦。以前没什么交集,不知道情况。现在想想,确实很需要一群很懂各国法律的人才。
我们所有的工作,多少都会涉及到国际贸易,而每一笔交易都有可能存在争议点。比如产品不符合标准、交期延误、产品损坏理赔等问题。搞不好都要法庭上见的那种。
所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等,就需要在签订前达成共识。尤其是法律依据哪一国的法律。
举例来说,A国的厂商、买了B国的产品、但交货地点在C国、但业主又是D国...这就很复杂了!
像这种情况,一般来说,会比较倾向于找一个各方都相对认可的标准。比如说美/加等国可以接受遵照HK的当地法规;而法/意等国可以接受遵照德国的法律执行。
这些林林总总的法律知识,学海无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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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小星Cynthia,HSEE/茶痴/书虫/收集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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