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纯属作者的个人观点。
对于现在社会上仍然很普遍的艾滋病歧视问题,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我既不是身受者因而饱受冷眼,也不是曾经为艾滋病患者发声的公益人士,甚至现在我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到我想要了解的关于艾滋病歧视的问题,未来我能否除了动动笔抒己之见以外还能为减轻艾滋病歧视做一些实质性的努力......更糟糕的是,现在的我尚不能完全说服自己去接受一个身边的、真实的艾滋病患者。
这个社会上对于艾滋病患者的歧视,根源在于不了解,这个其实大家都知道,或者说除了本能的恐惧之外,现如今社会上对于艾滋病的认识已经到了这个层面却也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很少人会刻意的、在没有任何触发点的情况之下驻足在一块艾滋病宣传栏前,好好地把艾滋病知识了解一遍,这里的“很少人”自然也不包括我。
在我看来,现在的社会思想已经逐渐开放,已经不再把艾滋病与同性恋直接画等号,也知道要为艾滋病患者做一些必要的宣传工作,但是宣传毕竟还是一件“你情我愿”的事情。艾滋病日、宣传板报、专题纪录片可以多的满天飞,但是被宣传者还是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过不过节日、看不看这个频道,屏不屏蔽这个信息,这才是现在社会的现状。
关于艾滋病患者权益的一些零星思考——《费城故事》有感社会上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稀奇的新闻,艾滋病新闻当然裹挟其中,那么也就免不了在裹挟之中不见踪影,但如若要使其发展成为万众瞩目的爆炸性新闻以至于引起全社会的反思,就必定要有人牺牲,例如《费城故事》中的安迪。被歧视的艾滋病患者千千万,却只有他站出来为自己的权益拼一拼,不惜曝光自己的私生活。但换言之,阻碍这一类爆炸性新闻产生的又另有其因,之所以少有像安迪这样勇敢的艾滋病患者,归根到底还是因为社会歧视对于他们的打压以及缺乏必要的法律及制度的保障。
所以这是一个难解的死循环。
一部经典的电影一定有着一个发人深省的主题,《费城故事》必不例外,我能看出编剧笔下安迪的角色是一个虽然患有艾滋但仍然热爱自己的生命,勇敢对抗世俗眼光并为自己通过工作实现人生价值的权益不屑抗争的英雄角色,正如黑人律师乔伊所说:“he is a fighter.(他是一个战士)”。但即便他头顶英雄光环,我仍旧不能够对安迪抱有百分百的崇敬,对于这个角色的塑造我有我个人的“偏见”。
关于艾滋病患者权益的一些零星思考——《费城故事》有感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来自于体液传播,尤其是不正当的、危险的性行为,因而安迪感染艾滋病很可能处于两种原因:第一,个人生活不检点,因为同性滥交导致患病;第二,在性行为当中因对方患有艾滋而致使自己被迫患病。从电影当中所交代的安迪去过三次戏院并亲口承认在戏院当中有与他人发生不正当行为的情节来看,安迪患上艾滋的可能性更接近于第一点原因。
个人的生活习惯与行为方式当然不足以妨碍安迪在职场上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但同样再耀眼的业绩也不能够遮掩安迪早年所犯下的过错,年少轻狂也好,如今悔恨也罢,如果安迪是我身边的同学,就算他是现在的“三好学生”,我还是难以抑制的与他保持距离,倒不是害怕在正常交往中感染艾滋,而是对于这种人人性中缺陷的恐惧,而这种躲避其实表面上也与“歧视”并无二异。
爸爸说:“以这一病因患病的艾滋病患者。他们已经得到了他们应得的惩罚,就是艾滋病本身。因而在其他的更多方面,社会应予以他们更多的宽容。”我并不完全认同这个说法。
对于所有尚可以从事工作的艾滋病患者,法律层面已经给予他们一定的保障,我也赞同并且呼吁让拥有工作与生活能力的艾滋病患者享有正常人所拥有的一切权益,包括一个充满善意和爱的拥抱。但在深层次上,对来自于不同病因的艾滋病患者,我认为“歧视”有其合理性,也有其必要性。
关于艾滋病患者权益的一些零星思考——《费城故事》有感
我把所有的艾滋病患者分为两个群体,一为偶然罹患艾滋者及因母婴传播等被迫罹患艾滋者,二为个人生活习惯糜烂而患艾滋病者。第一类群体,生活给予他们最大的不幸,使他们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受害者以及弱势人群,理应受到社会的帮扶与关爱;第二类群体在我看来则属于特殊人群,无论他们是否知道本人的高危行为会患上艾滋,即忽略社会上对于艾滋病的了解程度,他们所受的歧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他们的行为后果,而该后果也理应在事前被列入个人的考虑范围,结果一旦产生则大部分应由其个人承担。这里的“结果”不但包括艾滋,还包括歧视。
试想,一个非艾滋病患者的正常人如果也拥有同样的生活习惯,把他丢进社会的目光里我相信同样会饱受冷眼,毕竟一个人的形象已经形成,而这样的形象无疑等同于“色狼”,让身边人感到危险即在不远处,因而躲避,这其实是本能。以这种病因患病的艾滋病患者当然只占艾滋病患者群体的少数,然而这个别的艾滋病病例已代替整个艾滋病患者群体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让人恐慌的形象,以至于许多人在面对艾滋病患者时不了解病因就一贯以“歧视”处之,这对于全体艾滋病患者当然是不公平的。
但我觉得社会上广泛宣传的、对于艾滋病患者的“无差别对待”对于普通人而言也是不公平的,毕竟他们既无权知晓艾滋病患者的病因还要在交往当中时时冒着风险。对于上述的第二类艾滋病患者群体,我认为不应该对针对他们的“歧视”完全否定,“歧视”于形成一种良好的风尚反而有益,这可以让他们明白这样的个人行为将遭受的是怎样的病痛折磨以及社会冷遇,以至于在作出如此行为之前再三斟酌。
艾滋病歧视问题,始终处于法律、伦理及道德的核心,任何言论都没有明显的对与错但却很容易伤及一个宝贵的生命。也是基于此,写下每一个字我都斟酌再三,但总而言之呈现出来的并无虚假之言,全属于我真实的想法也仅属于我的个人想法。此篇仅做记录,希望以后还有机会能深入接触这个群体,了解属于他们的故事。❤️。
费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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