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火热的跨界歌王也终于落下了帷幕,谢娜也并未如网友预测的卫冕歌王。
但是,都不是重点,重点的是朴树和主持人的对话,让我再一次对他刮目相看,越来越喜欢了,也越来越敬佩。
朴树,原名濮树,后来高晓松帮他取了这个艺名,就行一棵娱乐圈的“清白之树”。
朴树从小出身在名门世家,老爸是北大教授,是我国“双星计划”发起人之一。从小被规划的路线就是北大附中—附中—北大—出国深造。
命运就是那么搞笑,小升初的考试和北大附中录取分差0.5分,无缘北大附中。之后就陷入了深深的自卑之中,认为自己低人一等,觉得爸妈出去都会没面子,由此也改变了他一生的轨迹。
高中期间,一度厌学,但是为了给爸妈一个交代,考前突击考上了首都师范大学,拿着通知书对爸妈说:“这是为你们考的,我是不会去的”。虽然之后还是去了,可能这是他这辈子最后一次对社会的妥协吧,但最终还是中途辍学了。
开始了音乐这条不归路,事实证明他选对了。
据说,在寝室的时候,还会给他的吉他单独睡一张床,他认为吉他也是有生命的,还有一次做飞机,由于琴超重需要托运,他就把包拿去托运,琴拿上了飞机。
这就是他对待音乐的态度,认真,专注。
之后进入了高晓松的麦田,取名朴树,开始发了第一张专辑《我去2000》,不曾想到这个专辑一年之内卖了30万张,让他火遍了大江南北,也烦的他几度奔溃。
喜欢他,因为他的坚持自我
2000年,春晚导演找到了他,邀请他上春晚,但是在彩排的时候得知需要假唱,还得说一些违心的话,他当场就直接转身走人,虽然回来之后被公司骂的半死,但是他却从来不曾改变,一直坚持这自己,平凡人坚持自己已非易事,何况明星。
喜欢他,因为他的为人善良
听说,以前有个住他隔壁的小伙向他借30万,二话不说就借给了他,之后再找到他,小伙说钱已经花完了,他也没有再追究什么。虽然这样以借钱的名义被骗了不止一次两次了,但是他仍然以最纯良的心对待着这个残酷的社会。
有人可能会觉得他很傻,可是我们就是喜欢这样简单,善良的朴树不是吗?
喜欢他,因为他的天真可爱
和他一样,遇到喜欢吃的东西,可以吃上几个月,就像可以单曲循环他的歌几个月一样,就是因为喜欢,简单干脆。
每次见到他,总是一件简单的白T,可能胡子拉碴,但是毫无影响他独特的魅力,随性自由,完全没有偶像包袱,他也不会,不喜欢去在意这些琐碎的东西,因为音乐就是他的全部,他的生命。
记得有一次他和高晓松坐车经过一片野地,夕阳正缓缓下山,他立即喊司机停车,我要下车看夕阳,晓松问道,你待会怎么回去?不知道,之后再说。然后就抱着吉他,看着夕阳,弹着琴,哼着小调,谁也不知道他之后是怎么回去的。
就像一个小孩般天真,喜欢什么就做什么,就去追求,也不去多考虑什么,真羡慕。
高晓松在书里评价:朴树的歌词特别诗化,嗓音又特别脆弱。他的歌“就像朗诵诗一样,脆弱就会特别打动人”。
QRIC锐享生活,视界因此而不同
(我是一只喜欢朴树的小广告~)你最喜欢朴树那首歌呢,能分享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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