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附近新起了一排保障房,这种保障房是免费提供给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的人群的,据说这些住户是不允许有车的,能买的起车说明你的生活并没有穷困潦倒到一定程度,但是那个小区几乎家家户户有车,还不乏有一些豪车出入。
所以,相关的政策真的救助到需要救助的人了吗?执行者又是怎么的一套执行标准呢?
看南方周末上有一篇报道,说某村支书常年霸占国家给他们村里一些孤儿的救济金,最后只是得了一个dang内处分,这种公信力被如此践踏,令人咋舌。
想起之前薛兆丰教授说,建议保障房不要配置厕所,这样的房子对于一般人来说就没有吸引力了,而真正买不起房,亟需救助的人是不在乎有没有独立厕所的,一时舆论哗然,怎么低收入人群不配用厕所吗?
这个事跟和珅往灾民的粥里掺沙子有异曲同工之妙,其实就是高效救助的问题,“如何确保救助真正抵达需要救助的人手里”“如何避免救助物资反而进入市场流通”,
掺沙子防止冒领,保障房无厕所避免倒卖,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研究的问题,从来都不能避免人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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