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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对象与类(Wiki)

第四章对象与类(Wiki)

作者: Persistence2 | 来源:发表于2017-04-06 11:12 被阅读8次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概述

1. 类

构造对象的模版或蓝图

2. 对象的三个特性

  • 对象的行为
  • 对象的状态
  • 对象的标识

3. 类之间的关系

  • 依赖(uses a)
  • 聚合(has a)
  • 继承(is a)

自定义类

1.构造器

与类同名, 每个类可以有0+个构造器,没有返回值,伴随new操作一起调用

2. 需要返回一个可变对象的引用,首先对它进行克隆。

3. final 实例域 构建对象时,必须初始化final实例域。

4. 静态域 static定义的域,每个类中只有一个

5. 静态方法,一种不能向对象实施操作的的方法。

以下两种情况次使用静态方法:

  • 一方法不需要访问对象状态,其所需的参数显示提供(Math.pow(x,y))
  • 一个方法只需要访问类的静态域

6.main方法

每一个类可以有一个main方法,不对任何对象进行操作。

7. 方法参数

Java程序设计语言总是采用按值调用,方法不能修改一个基本数据类型的参数(数字、布尔值),一个方法可以改变一个对象参数的状态,一个方法不能让对象参数引用一个新的对象。

8.重载

多个方法有相同的名字,不同的参数便产生了重载。

9. 初始化数据域的方法

  • 构造器中设置值
  • 声明中赋值
  • 初始化块 在一个类的声明中可以包含多个代码块,只要构造类的对象,这些块就会被执行。

10. finalize 方法 在垃圾回收器清除对象前调用。实际中不使用,因为很难知道这个方法什么时候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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