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很久没有熬夜读过一本书了,但“世界恐怖小说之王”斯蒂芬.金的这部作品,使我拿着kindle钻进被子,熬夜看完。
简单说说故事情节,和里面内容对我的启发。
故事从一个名叫杰克的男人说起,他有个文学梦,原本也在大学教授创意写作,生活还算滋润。但因为酗酒,导致他丢失这份工作,只能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一家名叫“全景”的饭店,作为冬季休业期的管理员。
杰克有个儿子,也是故事的主角,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叫丹尼,他天生有种名为“闪灵”的能力,即可以洞察他人内心所想,甚至能预言未来。
(但可千万别认为这是种让人羡慕的超能力,因为后面的故事情节,恰恰是大Boss希望得到“闪灵”,才一步步引人走入深渊。)
电影《闪灵》杰克一家三口来到“全景”饭店,经理们介绍完相关工作事项后,便让所有员工,开始自己的休假生活。杰克看着饭店金碧辉煌的设计、种类繁多的食物、还有外面叠湖重滟崇山峻岭,绝对是度假胜地。而且远离人世的环境,也使杰克能有充足的时间来完成写作,怎么想都是非常好的生活。
当然斯蒂芬作为恐怖小说大师,必然是要制造些麻烦的。首先反常的是丹尼,前面说过他有预言未来的能力,而这种看见未来,往往是在他的睡梦中。过去丹尼所梦都是有趣美好的,但最近所见都是可怖的景象,特别是那间二一七号房。因此到了“全景”时,丹尼意识到,这个大饭店恰恰是他常常出现的梦魇。
如果丹尼是个大人,他是有权利拒绝入住这个地方,但他才六岁,父母只把他的预言当作梦话。并且他的爸爸杰克目前没有工作,到“全景”工作,是目前一家人最好的生计来源。
而后在斯蒂芬的叙述中,恐怖感渐渐渗入,首先是杰克发现“全景”过去的历史,黑帮、仇杀与贪腐,各类阴暗秘密,让他发现。丹尼也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去到二一七房,见到活死人等怪物。凶恶的树篱动物、跪地狂吠的犬人还有自动升降的电梯,都使整个故事陷入一种惊悚气氛里。
但我觉得最可怕的不是这些怪物,而是杰克在幽灵们的诱惑下,饮完不存在的烈酒以后,彻底的丧失理智。这一情况也是同名电影里,最经典的画面,即杰克手持凶器,丧心病狂地要杀死自己的妻儿……
后面情节为避免剧透,就不再阐述。作为一部恐怖小说,斯蒂芬的设计合理,用外界环境和生计问题,断绝主人公逃跑的可能。又利用杰克等人内心的弱点,来开展情节。
不同于一般的恐怖小说,斯蒂芬没有着重于描绘血腥丑陋的鬼怪,更多放在人性的矛盾之中。我在读到杰克为保护儿子,抵抗幽灵的控制,自杀的场面,让我想起《釜山行》最后的情节。在一片可怖冷寂之中,这种亲情的温暖,更加动人。
而仅仅和丹尼用“闪灵”沟通过一次的陌生人哈洛夫,更是整篇小说最令我感动的角色。他排除万难来拯救小丹尼,他的出现才使这部相当压抑的故事,有让人喘息的空间。
另外斯蒂芬的叙事手法很值得学习,情节环环相扣,故事张弛有度,并且不止于对恐怖气氛的渲染,而是实实在在地引人思考和启发。
同时最令人恐惧的便是,如果自己深处其中,未必就有比主人公更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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