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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叛逆•迷惘之唐吉坷德式赴死冲动 (1)

青春•叛逆•迷惘之唐吉坷德式赴死冲动 (1)

作者: 元为 | 来源:发表于2018-09-18 13:08 被阅读28次

    1

    1985年夏天,A在W八号码头上转悠,伺机在警察手里抢夺枪支,但是未成。到了冬天,A和S背着我用钢锯条锯断了一家军械所仓库大门上的铁锁,他们拿走里面的枪支、弹药,还有保险柜里不多的现金,以及价值不菲的物品。他们藏好了这些东西,并不想让我知道,他们甚至想把我撇开来,不让我从事任何冒险的事情。但是我发现了,却异常兴奋而跃跃欲试。枪支是美式卡宾枪,是长枪,不便携带,所以还是想要手枪。

    随后我们一起去了一趟我的初恋情人晓星所居住的那个城市——那是偶然的吗?

    我们把旅行车转了一个弯,便进入沿江公路。我们向右看见大而红的落日正悬在迷蒙宽阔的江面上。车里的音乐在晚霞透过茶色车窗玻璃所形成的光芒中飞旋。不久,前面出现了温柔起伏的群山,公路就象一条线一般径直伸向肉眼看不见的罅隙。路旁的矮树林晃动着几片血红的残阳,远处什么也看不见了。拂晓时分,我们驱车翻过几个坡道,然后停在半山腰的公路边上。我们从坐垫下面取出卡宾枪,上了一梭子弹,然后便走进了一片小树林。冷风刺人,结霜的早晨带着哨音,我咬着左手指,一种神秘的气息裹着幻觉涌入我的脑袋。我不觉得寒冷,却冻出了眼泪。树林里万籁俱寂,一片模糊,只觉得有一个黑色的秘密在跳跃着,好象其中包藏着一种即将显现的重大意义。A扣动扳机,一声清脆而又深沉的鸣响划过空中,我们的心随着那个枪弹穿过树林,落入深不可及的凹处去了——这在黑暗中显示了一种简单明了的权力。在重归寂静后,我们到公路边上伫立着。在那儿,在那半山腰上,我们可以看到弯曲延伸下去的公路以及远到天边的平原。马和剑,汽车和卡宾枪,飞船和激光武器……我因突然把它们联在一起而兴致勃勃,似乎有了这样的外物就可以预先看见整个世界俯在自己的脚下了。确切的讲,一辆现代旅行车,一支旧式卡宾枪,这两件不同风格的冰冷而热烈的东西已把抽象而模糊的思想具体化了。但那时我忘了那是一个什么年代了,武器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拥有的,也不是什么国家都可以拥有的,比如某些小国可以拥有核武器吗?不,我不是忘了,而是拒绝活在当代——当代是一个丑陋,一个贫瘠,一个下贱,总之,当代是一个废墟——我身上有着赴死的强大的死亡本能啊!

    “她说我是堂诘可德——堂诘可德是作为杜尔辛尼娅的骑士出现的,而我呢,我的‘杜尔辛尼娅’在哪儿呢?”是的,我和我的伙伴们驱车跑这么远的地方不仅仅是试枪的,我还想看望我的女友……人们说,一个女人如对男人好,男人是不会去流浪漂泊的——这是真的吗?一个真正的好男人总是要去闯世界的,我强壮的灵魂总是不满足,寻求着,追逐着,要浪游到哪儿呢?如果没有阻碍,我恐怕最终也要跌落在宇宙的黑洞里去的。

    早晨6点钟,我们驱车进入市区。我们的派头是由隐藏的武器和睥睨强权的傲慢装饰着的。到达我的朋友家时,曙光初临。我的朋友为我们准备好了洗脸水、毛巾,还替我们的牙刷挤上了牙膏。当我们喝牛奶吃面包时,我的那位朋友竟然替我们擦起那一双双折腾了一夜的脏皮鞋来。这种友好、细心和体贴,缓和了我的焦虑,却加重了我那颗失恋的心的寒冷。吃过早餐后,我们驱车沿街闲逛。加了油之后,特地绕街从我情人家的门口经过,然后又继续前行,然后竟在我恋人工作的公司门前停下。我的伙伴上去见我的恋人,我恋人借口不见我。我又开始不由自主地把她置于一个迷蒙的境地了。“唉,我到底做出了什么使之远我、怨我的事情?她这样与我若即若离,让我痛苦不安——这只能说明她爱我不深。啊,爱情,这闪着美色的真理,映照我命运之谜的镜子,镇定我灵魂之舟的压舱石,惟有爱情,惟有我选中的那个女子的情绪主宰着我这茫然无主的日子,其余的一切都不过是尘世的恶作剧而已。

    2

    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天空中的一切都浸透了一个少年人的悲伤。我对GS的出事——他携带枪支在火车站被七八个警察带走了——感到震惊。我们匆忙中决定劫狱,这是一个疯狂大胆的计划。我们知道要把它实现是相当困难的。这是为了情义吗?为了梦想,我们可以践踏这一情义,因为梦想高于一切:必须梦想,只有梦想,一切为了梦想,除了梦想,一切皆虚妄。可是梦想是什么呢?如今摆在眼前的还有什么是最值得为之奋不顾身的呢?只剩下为情义而情义了,也许这尚能引起人们的敬意。多么荒唐可笑啊,劫狱、逃亡倒成了我们的梦想,我们的事业了。

    那天晚上,我们推迟了劫狱行动,准备在郊外租住的房子里再呆一夜。郊外的马路上没有多少行人,我一边走一边为我被囚的伙伴而伤心。我流着眼泪恨恨地想道:“别指望能活捉到我!”到了住处,我把卡宾枪放在堆起来的西装箱上。不久A借款回来了。我取出卡宾枪,又滑稽地加了一颗子弹。因为我们刚才在市区铁道口趁着开过来的火车的轰鸣声试放了一枪。今晚以后,我们觉得不会再有完整的睡眠了。我斜躺在床上,一边抽着临睡前的最后一支香烟,一边想象着那个著名持枪逃亡者被睡魔折腾的情景。我突然觉得抓住我们的不是警察而是睡魔……所以我强迫自己睡觉,我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合眼了。半夜在昏睡中,我一下子挣起来又倒了下去。“是刑警队吗?为什么用那冰冷的玩意顶我的太阳穴?如果我是无辜的呢?”我再一次挣了起来,臂肘触动了鸭绒垫被下面的枪支,只见一个人迅速抓起露出来的卡宾枪,大声地喊道:“抓到了!”我下了床,屋内全是人,乱糟糟的。这一切是怎么一回事啊!那些人紧紧抱住我,用手摸我的全身。起初我感到惊愕,随后则露出了极端轻蔑的神色。在这一刹那的恍惚中,我想起了那些把氢化钾放在牙缝里的历史人物。我终于抬头看见了A,他被三四个人围在墙边。A说:“你们不要抓他,这一切与他无关。”他们不让他说话,然后就把他先带走了。不久我也被押出了门。天又冷又黑,只听见冰块被踩裂的声音。我的上身只穿了一件毛衣,我极力忍着寒冷,以免打颤。我不知道那些人的粗鲁究竟是出于恐惧还是出于一种正义感。我再一次觉得自己回到了封建的古代。

    这下我们在本城算是家喻户晓了,而且我们这起案件也在全国晚间新闻联播上播出了——我不知道我那位远方的初恋情人是否知道我出事了,也不知道亲人们是否在荧屏上看到了自己的尴尬亮相……当我被捕进入这个待审的临时羁押的看守所时,我就从没有想到过脱逃。案发后那么快就被活捉——这个冰冷的事实在一刹那间便让我从倾向暴力反叛的狂想中清醒过来。

    夜里他们突击提审。我以为摄影记者需要拍摄,所以灯光很亮,可是摄影记者走了之后,光线仍然还是那么强烈。我的眼睛有点花。我不说案情,尽说一些对自己不利的“反动话”。我为什么要那样说呢?这对我和别人有什么好处?别人以为我非常勇敢,不畏强权,而我自己也是这么看待自己的。其实我并不是自己的主人,嗜死的本能占了上风。但是提审官夜里突击提审不是听我上课,而是另有目的。

    “你们那天晚上拿着枪到底是要去干什么?”

    “不干什么。”

    “为什么盗枪?”

    “你说能干什么呢?枪是杀人的武器,但你看我象是一个杀人的人吗?

    “快说吧,你把你知道的统统说出来吧。”

    “该说的都说了。”

    “想一想你的父母,还有你的姐姐,她见到我时都要下跪了——难道你不为他们着想?”

    我心里一阵难过,但马上我就冷静下来。我意识到我们的案子是一件大案,因此他们不敢大事化小,为我徇私情(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从没有把审讯人员当成我的敌人,相反还把他们看成是想理解我并对我抱有好感的兄长),也不敢随便对我动用私刑,因为我总是用自杀来威胁他们——我说我的父母都是医务人员,我知道用什么办法把我的手腕动脉切破,比如磨尖我的手指甲,找准位置……我们僵持了整整三个小时后,刑侦处的人走了。从此以后,对我的审讯从没有提过“为什么盗窃武器”这个问题,直到开庭审判时才被再次提起。

    晚上我睡得很晚。在看守所中我看到人满为患,便想到从前在四等船舱所看到的那种拥挤与肮脏交加的情景,我想到我那时在船舷旁所流的泪水,我想到马演初被批,想到毛泽东时期推行的人口政策所造成的这种人口爆炸的后果,想到毕业后不久我买了《人口学理论》和《世界人口》,梦想在人口学方面加以研究以解决现实的人口膨胀问题,还想到在大学阅览室读到孙中山演讲词时黯然滴泪的情景(孙中山认为中国实行象美国那样的民主政治制度,二十年就可使中国强大得象美国一样,但是近一百年过去了,中国仍然是追赶的“发展中国家”——啊,我那时再一次地感到了共产主义的空幻),最后想到我们的天性和品德都是好的,但究竟是什么因素促使我们走向反叛的道路,落入眼下这种屈辱的囚牢境地……唉,这个世界不需要伟大的社会运动,不需要激烈的变革,更不需要血海翻腾,尽管这个世界充满了多余的生命。

    逮捕,这种突然降临的毫无思想准备的与亲友的分离,不是一种暂时的别离,而是一种冷酷的长达十几年的离别,甚至是诀别。在看守所里,你不能与任何亲友见面,整个审讯结束之前律师也见不到,甚至连通信这样能使人稍感安慰的事也不许可,据说这是为了防止串通案情。在拥挤的囚室里,你没有纸,也没有笔,你只能在每月两次接见的时候通过把关的看守稍几句话而已,尽管这几句出自肺腑的心声通过看守之口会变得多么空洞,但是即使如此,它们也几乎从没有被带到亲人的耳中,因为任何人在这种环境中工作久了,他的同情心也会麻痹的。

    然而犯人们却仍然不死心,一而再,再而三地捎口信或者想尽各种办法托人带信。有一次我母亲在偷偷捎进来的一张便条中写道:“我至今才真正理解‘咫尺天涯’这四个字的含义了。”——此种分离把我们推入了双重的痛苦之中:首先是我们自身所受的痛苦,其次是想象外面的亲人所受的痛苦,尤其是后者更令自己难以忍受。如今,谁会为自己的受难而悲痛呢?我想到母亲,还有父亲,啊父亲,我所反叛的父亲……

    我不知A企图自杀——他把茶缸把子砸掉,然后用布裹着吞吃了。他很快被送到医院。我猜想他是想趁到外面开刀的机会逃跑。可是他真蠢啊,难道看守对待他就象对待别的囚人那样吗?他被拷在手术台上,而且门口还站着两名持枪站岗的武装警察, 就连医生们也被封锁了消息。后来A对我说,他的目的是跑出去然后再劫狱,把S救出去,因为他认为S会被判决死刑的。多么异想天开啊!我们都并不知道中国历朝历代对谋反是一个什么态度。

    3

    既然入了狱,我就没打算能很快出去,但说实在的,我也没有想到我会被判重刑。所以当我看到起诉书时,我便猛然警醒起来。我当晚一夜无眠。我感到焦虑不安的倒不是我自己可能被判重刑,而是S和A可能被执行枪决——只有当事情临到自己身上时,人们方能真正明白严刑峻法是怎么一回事。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什么是公正的,什么是不公正,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谁能明了,人们只能看到有形世界里力量的对比。在我看来,盗枪也好,劫狱也好,这些都算不上什么,因为这世界的一根毫毛也没有被我们触碰呐,这不过是一场游戏,但这游戏却涉及生死——而这生死却一点儿也没有改变这世界啊!

    在w市,中级法院占用一家国营建筑公司的大会堂作为临时庭审场所,以容纳近千名的旁听观众。媒体以及众口广泛传播着,把事件搞得沸沸扬扬。其实事情很简单:一份字迹凌乱的纲领、一辆大马力摩托车、一支美式卡宾枪、四把西德进口的射击手枪,一支不能用的信号枪、还有一把“五四”式短枪配件、一个指南针、一千余发子弹和四盒迫击炮弹药,最后还有一屋子盗窃来的货物再加上一次未遂的武装劫狱。

    凌晨六点钟,三间囚室的小门窗同时被打开了。从这三个小门窗递进来的是三碗带有肉片的干米饭——这是他们特地给中国那个年代的特殊被告们准备的。至于其他被关押的囚犯,他们只能在一旁垂涎欲滴,因为他们得在一个小时后才能喝上一碗水一样的稀饭。吃过早餐之后,我们被送上警车带往临时庭审大会堂。十二名手持苏制冲锋枪的武装警察早已先行布岗,而另外十二名配备“六四”式短枪的法警却为今晚或明后晚上能上电视镜头而神气十足。一名担任摄象工作的警察对其中一名特别想亮相的法警说:“你把嘴唇添湿一点儿,这样你的嘴唇在电视荧屏上会显得鲜艳一些。”

    我知道为了这次公开庭审,公安局和法院费了一番心思。南京军区的这家军械所究竟被窃走了多少枪支弹药,他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卡宾枪堆得满屋顶高,而且和数不清的个个能开花的子弹放在一起,他们不能理解竟然会有如此疏忽的保安措施。现在他们戒备森严,严阵以待。我很高兴他们害怕我们有别的同伙来武装劫持法庭。因为虽然共和国历史上还没有出现过劫持法庭的事件,但他们还是在乎了我们说的话:“最大胆的方针就是最安全的方针”。

    关于那次庭审,我只想说,那是一场没有仲裁人的审判:被告站在台下,而我们的所谓辩护人、公诉人竟连同审判人同在台上——这是三方对一方的审理。一切都已安排好了,判决已事先决定。这种走过场的仪式在近千人的面前举行,正反映了我们这个国家政权的古代面貌。事后我听说,在大街上,许多年轻人因为没有能够亲临现场而愤愤不平。庭审开了一整天,这在那个年代比法官们有生以来庭审任何案子的时间都要长得多。所以我的一再被法官打断的最后陈述只好匆匆以这样的一句话作结——“如果你们决定前两被告非杀不可,那么请不要留下我。”

    我已经朦胧地意识到公开审理只是一个形式,但我却没有想到在短暂的十分钟休庭之后,法庭便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书还没有最后宣读完毕,旁听席上的观众便突然站了起来,其中靠后排的一位年轻女子大声喊叫起来:“判重了,他们还小呢!”这时,后面的人骚动起来,大家竟有同感。法警赶快把那名年轻女子驱逐出去。我至今也不知那位年轻女子是谁,无论如何,她决不可能是我们三个人当中的某个恋人——因为当时她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呢。

    我们从法庭上回来途径看守所大门时,S和A 渐渐靠近了我。我无限感慨,什么话也没有说。S只说了一句话:“好好的。”我不知道是叫我好好活着,还是他会好好活着。我看着他们走到另一个大院里,他们将在那儿被戴上脚镣手铐——凡一审被判死刑的犯人在待决之前都要被戴上脚镣手铐。

    走进监房,专门负责看管我所呆监房的那名警官就对我说:“早上我就知道判决结果了。看着为S辩护的律师,我就觉得别扭——他退休前曾在市局预审科当科长。”看来他对这位喜欢钱的前科长比较厌恶。S在法庭上话不多,也许他觉得申辩会显得怯懦,至于我呢,我会申辩,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他们。我几乎用鄙视与傲慢的眼光扫视那些所谓高高在上企图决定我们生死的人。唉,如果我知道今天就会做出一审判决,看我在法庭上会怎么嘲弄他们的审判了。

    竟然有很多人以认识我们为骄傲,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我们的反叛成了英雄之举?我听到人们谈论关于我们的点点滴滴,以致于我真的相信我们的照片都可以被当作纪念品出售了。在一个专制野蛮的国度里,人们绝不敢犯上作乱,因此人们下意识里恐怕也极度欣赏犯上作乱吧。

    “真精彩,就象在电影里看到的一样。” 后来入狱的一位小子在里面对我说。很长时间,人们都在谈论我们在法庭上的表演。法庭上那么多人,那大会堂的前台上方挂着大幅横标:W市特大盗枪案公开审理。庭审结束我们被带出去时,我们都显得满不在乎。我们的亲友们迸涌热泪,黯然销魂,其他的观众也特别兴奋,他们被感动了——我真的不知道什么原因。当我看到警察和看守都对我们很客气很尊重的时候,我的无罪意识和高傲感就更强烈了。说实话,恐怕法官也不愿做出这样严厉的判决,因为我们这些被告还是二十刚出头的毛头小伙呢,而且我们没有造成任何伤亡后果。不过检察机关的公诉人到底是例行公事呢,还是非置我们于死地而后快呢?那位老资格的公诉人声称:“三名被告的思想极其反动,但是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就不存在思想犯了,所以这是一起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我们将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来起诉他们。”这就意味着我们将可能被判处死刑。法院审判人员觉得此案动机不明——当事人说法不一,难以确定其真正的犯罪动机。如果不搞清动机,此类案件的量刑就难以把握。但据说法院做不了主,这又是为什么呢?政府不是向世人表明司法独立吗?哈,政法委员会!

    4

    盗窃枪支罪本来没有死刑,现在比杀人罪更严重,尽管枪只是一个杀人武器。公诉人的逻辑就是杀人可恕,情理难容。在公诉人看来,盗枪是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是违背情理的事情,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而社会的稳定就是至理至情。老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说过,兵器是不祥的凶物,可是几千年来,大多数青年男人都喜欢碰这个凶物。秦始皇在灭掉六国之后就把六国的兵器全部聚集首都咸阳,然后铸造成一个巨大的金属塑像,把它放置在首都广场,希望这样就可以控制全天下的兵器而肃清一切的谋反了。但是在他死后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他建立的所谓千年王朝就覆灭了。

    世界主流国家都在逐步取消死刑,但是我们国家呢,我们却在扩大死刑范围——我感到愤愤不平。“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我们不是绵羊,不是顺民,我们的骄傲和暴力倾向怎么会让我们畏死呢?可是,以平静的态度面对死亡,这样一种勇敢无畏又有什么意义呢?没有意义,因为枪弹不是我们所要的,财物不是我们所要的,犯法不是我们所要的……如果我们的死亡能促成国家的复兴,我们宁可赴死百次,可是我们的死亡改变不了任何事物……

    可是为什么我们要盗窃枪支呢?恺撒在《高卢战记》中写道:“我到来,我观望,我征服。”——男人,凡是男人都有一颗杀戮的心!攻击,凡攻击者多是匮乏者和压抑的豪杰。我自诩为压抑的豪杰,我甚至模仿《波斯人信札》中的那位国王那样说话:“如果你们爱财,那么我也要一样:加重你们的税收。”当然我们用暴力征税的对象乃是国家,而不是个人,因为贫富差距太大,富人便成为被攻击者,而人人赤贫时,国家便成为被攻击者;极端的公有制和平均主义已使人人都赤贫了。当今整个国家都在把经济视为第一等要事(我本能地反对国家的首要任务是经济建设,首要的乃是政治和文化现代化),但我知道发财不是我的梦想,我的梦想是我的国家迅速赶上发达国家,成为一个新大陆,一个世界文明的新摇篮。但是自然的节奏总是缓慢的:渐变是常态,突变是非常态——它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我不理解它,也不想理会它,我狂躁的性子,体内的高G固酮都促使我倾向冒险和暴力。是的,改革最快的当推剑与火。但我的暴力对象是谁呢?不是普通人,而是旧势力的维护者,不是腐朽的建筑物,而是陈腐的观念。可我真的相信小小的手枪能推翻一个王朝?暴力能造就民主吗?这个世界没有伟大革命运动的迹象,我们中国人已经低下了高傲的头颅,踏上了平庸的现实的经济之路。难道我真的已经疯了,真的成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唐吉坷德,如同我初恋情人说的一样?否则,我要那些枪到底是为什么? 是为了真理——“因为从根本上说,一向被禁止的只是真理。”(尼采)?

    我在法庭上说盗枪就是对抗政府的硬性政策即“严打”政策,是为了暗杀——暗杀领袖比击溃军队效率高,这是我说的;暴力可令新思想爆炸式传播,这也是我说的;A说是抢银行?抢银行又是为什么呢?我是说过:法国秘密军为了刺杀戴高乐而抢劫过银行。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S模棱两可,他说“你们认为哪种原因比较合理就认为哪种。”

    不过我们确实是盗得了暴力兵器——我曾在我的笔记本上写过:“暴力会高涨起来填补历史的空白。暴力在什么人群中高涨起来?在男性化群体中,因为男性是激进的,他惯用武力来解决问题,他是野蛮的;而女性是保守的,她喜欢通过和平的谈判方式来解决问题,她是文明的……暴力是直截了当,是一条捷径,但代价大,即使战胜也是如此;谈判是迂回绕圈子,是一条弯路,但代价小,虽然成果没有战胜得来的成果大。那些急于求成、感到强烈匮乏的人总是不惜代价的,暴力是激进和匮乏的产物,是野蛮男性化群体的特征。”……然而,我要枪(请注意我是“要”枪,而不是“盗”枪,因为我没有参加盗枪,连望风也没有)究竟要干什么呢?在我与晓星第一次分手之后,我不是曾写下过这样的诗句:“倘若枕下有枪/我早已化作了一缕青烟……”吗?如果我不是自杀,那就是求杀——通过杀人而被杀;但我会亲手杀人吗?我一直在想,如果围捕我们的那天深夜,我没有昏睡,那时我会开枪拒捕吗?决不会!我的高傲不允许我这样做,因为黑帮首领如亲手杀人都不配做黑帮老大,更何况我呢——当我对提审官员这样说的时候我真的自以为是一个高贵者,一个上等人呢。啊,暴徒,歹徒,说不出什么样的感受,滑稽可笑,荒唐愚蠢……是的,我太激进了,当一个人激进到世界的边缘上,下一步便是与世隔绝。也许我正是以一种堂吉珂德式的、桀骜不驯的、睥睨一切的方式,唾弃了这个我无法生活于其中的平庸而又野蛮的现实世界。

    5

    是谁决定了我们的生?又是谁决定了我们的死?那偶然的一瞬,我们便降世为人。现在我们还没有来得及细细啜饮生命的甘露,便归入死地。究竟什么样的一种命运悬在我们的头顶,使我们无法主宰自己?啊,耻辱,一想到自己落入这样的境地,我的内心就被耻辱所灼烤。唉,我的行为到底是由什么支配的?是我内心深处的某个东西,还是悬在我头顶上的某个东西?我的行为没有把我带到我所希望的地方,而是相反,我本能地滑向我的毁灭。为什么?为什么我的行为要与我的高尚的目的作对呢?啊,拉斯科利夫尼科,啊,于连……

    接过一审判决书之后的第二天,我便开始上诉。我写了很长的上诉状,极力把他们的罪往自己身上揽。有一天,看守长来到我的监房。

    “仔细考虑清楚,他们两个现在都翻案了——倘若你被列为第一被告,你可能会被判死刑。”看守长有一点为我担心。在他看来,此案如是反革命盗枪罪,我是第一被告无疑。

    “那可正中我下怀。”我嬉笑着。我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害怕,人们以为我是英勇的,其实我是根本不相信自己会被处死。

    我对看守长说:“每个人至少死两次才能真正死去——这是玄学,我喜欢它,因为每个人可以从中找到自己的答案。那不能杀死我的东西会使我变得强壮,变得精神强壮。”

    一位大人物说:一个人的性格由两种情况来决定:他所娶的女人和他死去的方式。我所想要的死亡方式是被暗杀。对我来说,不论五马分尸、砍头、绞刑、凌迟处死或是枪决,都吓不到我,但这些都是被杀,而不是被刺。

    在长达八个月的上诉期间,在等待死刑执行令下达之前的那240多个日日夜夜里,我已在想象中体验过好几次行刑的过程。我没完没了地想象那些具体的细节,想象头被穿射的那一瞬。我每一次这样想象时,与其说是在赎罪、忏悔,不如说我正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一种深深的耻辱。

    九点钟,各个监房的后门上的铁锁“吧嗒吧嗒”一连串地打开了。

    每个监房的羁押人员都陆续进入了各自的放风场。每个放风场都是一间铁丝网做顶的二十平方米的小房子。各个放风场是并列排起来的,网顶上方有一条通道,那是供军警来回巡逻走动的。阳光从铁丝网中射了下来,十二名人犯就在这小空间里吸着新鲜空气。

    九点零五分,看守长照例穿着笔挺的军呢制服登上通道巡视。他走到我呆着的那个放风场上边停住脚。他朝我的方向抛下了一根香烟,我看着它落到我的脚边,立即就有其他的人犯扑到我的脚跟前抓住香烟,然后他们一人吸一口地轮抽起来。我望着网顶上的天空。那个严厉无比的看守长朝我盯了一会儿就走开了。

    一名人犯靠在放风场的铁栏门上,这时我看见有一根漆黑的电警棍悄悄地从铁栏空挡中伸进来,靠在那名人犯的耳朵上。那名人犯猛然回头,吓得连滚带爬地躲开了。顿时,手拿警棍的看守长和放风场里的其他人犯轰然笑开了。我不能说这位穿呢制服的看守长缺乏人道精神,因为这种虐待逗趣行为只不过是一种职业习惯使然。可以说,我们大家都对动辄使用警棍的血淋淋的场面以及夜里人犯的喊叫声也感到怪兴奋有趣的了。

    我靠近铁栏门对看守所长说:“为什么执行枪决非得要死囚犯跪下呢?”

    看守长给我一根烟,然后说:“这并不是羞辱死刑犯,只不过是方便执行罢了。你想想看,枪顶着脑袋,如果死囚站着话,那么血可能会溅到执行人的脸上。如果打心脏的话,那就可以不跪下了。你不要计较这一点,也不要过于担心,也许他们不一定会被执行死刑。”

    “为什么不站远一点射击呢?难道怕打不准吗?”

    我靠在铁栏门上抬头看着晴朗的天空,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我只是一个不讲道理的野兽而已。

    忽然一声叫喊,随后是倒地的声音——同监的那个癫痫病患者犯病了。这是一个令人作呕的丑陋场面,谁也不会去注意他的——这很好!他刚被关进来时犯病反而会招来一顿电棍的猛击。你瞧,他现在的口腔里就少了三颗门牙,那就是他那次被误为装病而受到点击的结果。

    我继续仰望我的天空,这时在我的视线里出现了两位姑娘的脸——我知道她们,她们是我们开庭受审时坐在前排的两个法律系女实习生。她们好奇地在铁网顶旁的过道上向下张望着,一名警官在旁指指点点。我迅速扭过头转向了别处,仿佛看见了被羞辱的自己。我不时啃咬着自己的拳头。

    半个小时很快过去了,我们又陆续回到了监房。过了几分钟,监房厚实的前门打开了,所长叫我出去。在监房外面的廊道上,所长对我说:“有两位法律系的女大学生来采访你,你要配合!”我笑了笑就跟随他朝着所长办公室走去。

    办公室内只有两位年轻的女大学生。我进去之后,所长就带上门离开了——那个年代人们对大学生的尊敬超乎寻常。

    两位女实习生明显地表现出她们之间的主配角关系。她们说是采访,同时也在做实习调查。她们为我们惋惜,我却觉得她们猎奇的心理占了上风。死是一件大事,尤其是这样一种死亡方式——被枪决——更是非同寻常,但是她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盛行的愈来愈扩大的死亡方式。

    她们问了许多的细节:被捕时被收缴的大量的经典书籍、劫狱的路线、年长的已婚情人……还有最重要的:犯罪的原因。

    尽管我们的叛逆是消极的,非建设性的。但我厌恨而藐视这个一党执政的政权,他伤害了我吗?不,他伤害了我们的国家。

    临走时,那位女主角给我留下来地址,说:“不管怎么样,反正你不会被枪决,将来你到了监狱里可以给我写信,说不定我毕业后就分配在监狱里工作,这样我就可以帮助你。”但是我感觉她们似乎对我的同伴们处于死亡的边缘上无动于衷。我简直难以想象我们的教育制度竟然使这些涉世未深的年轻女学生习惯了传统的暴政、习俗的野蛮。当我说:“国家是一个放大了家庭,当子女们为父辈的错误而感到羞耻时,子女们的反抗心便产生了;如果他们因此而破坏了社会秩序,那是由于爱国主义感情过盛的结果,”她们却说那是资产阶级的观点。听了她们的回答,我马上就在内心里对她们起了一丝轻蔑!我表现出不耐烦,我离开办公室时对她们说:“在野蛮的罪人被处决之前,文明社会应该与他们达成一个小小的谅解,就是说,一个死囚可以采取自杀的方式来结束他的生命——这应该是文明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一个浪漫结果……你们转告编辑们,不要嘲弄他们的死亡,因为死去原知万事空——嘲弄不是对罪犯的惩罚,而是对公民的株连。”

    在漫长的等待二审判决的日子里,我感到万分无聊。囚室里非常拥挤,我的心灵却很孤寂;非常闷热,我的身体很健壮,从不失眠,偶尔做一些梦,但是我从没有梦见过自己被执行枪决的场景,而其他的死刑犯都梦见过。那些上了岁数的死刑犯一般都怕死。他们晚上梦见行刑场面,早晨醒来就控制不住地哭;而年轻的死刑犯一般都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看来,上了岁数,人的羞耻心就愈来愈少了。活着是不体面的,然而,这种死法更是不体面的:被迫跪着被杀,这是何等可怕的耻辱!如果我们没有身体,谁能征服了我们?唉,就在那时,我的骄傲也在压制着自己的悔恨哪!

    我在不足20平方米的囚室里度过春夏秋冬——不是孤独一人,而是近20个人一起寂寞地度过春夏秋冬。虽然我非常清楚地感到自己生来不是享乐的,我的命运是赴难——但此种牢狱之灾、囚徒生涯却是一种愚蠢的磨难,毫无成果的磨难。这不是我所期待所向往的磨难,我渴望的是能那种英雄主义的富有成果的磨难。

    在酷热的死囚房里走动,那不是一种跋涉。除了贴近水泥墙壁、减少饭量、停止说话以外,还有什么办法减轻闷热呢?在暗淡的囚室内,在窒闷的气流里,我忍受不了那些残留的意识活动。我想象手里有一根长针,想象它轻轻地插入我的头颅深处——“暂时死去。”这就是我每每感到自己疯狂爆炸时所想到的。就这样,我赤裸着身躯,优先地躺在厚实的囚门前的水泥地上。我的一双手越过头顶伸向囚门与地面之间的缝隙。一缕夏夜的清凉从手指尖传到手臂,然后迅速消隐。我收回双手,沉重地压在胸脯上——热流宛如浴室里的蒸汽,刹那间裹住了我的前臂和十指。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使我觉得有趣。我反复玩着这种游戏。突然一种饥饿感袭击了我的全身,这让我感到惊讶,因为我很长时间没有饥饿感了,经过这一年多的禁闭,我的胃早已缩小。然而我的身体还是那么强壮,那么敏感,连这种窒闷的臭气也无法使我麻木昏沉,而心灵却在肉体的逐渐损耗中日趋强韧。我慢慢睁开眼睛,看见昏黄的灯光在里面地铺板上那群囚人的脸上,留下了冥府中那些幽灵丑陋的怪相。室外火车的鸣叫声使我的心猛然警醒起来。右边那水泥地上有一缸子冷水,我站起来,用受铐的双手把那缸子冷水浇在头上,然后又躺在囚门前的水泥地上。远处火车的轰鸣声仍然依稀可闻,我想到那些乘着快车奔向远方的人,那些僵滞在本城忙碌的人,那些我爱的以及爱我的人——滚吧,你这个捡煤渣的老妇!(我突然想到了D·H·艾略特诗句中的“捡煤渣的老妇人”)……酷热实在难熬。我有点儿忍耐不住了,盼望那最后的穿射快点来临。

    “唉,我是多么羡慕那些被赐死的古代士大夫啊,给一把短剑让我自裁吧!”我觉得当今社会是一个披着现代外衣的古代社会,但却没有古代社会那种含有较高文明的东西——高级文明社会已经废除了死刑,如果当今社会是一个准高级文明社会,那么它是否可以与所谓野蛮的死囚达成一个小小的谅解,我的意思是说,一个死囚可以采取自杀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是的,这应该是文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一个浪漫之果。可是,我心里分明知道,那些记者会这样报道:“枪响了,头上留下了肮脏的句号。”

    6

    哪儿有一条逃脱超升的道路?那两个防止我自杀的值班囚犯正傻呼呼地望着我,我坐起来靠在门上。还有什么遗憾的呢?后面的一间死囚室里正在进行录音,我隐约听到有人在唱歌——我知道唱歌的是一名杀妻的死囚犯,昨日下午刚从我呆的囚室调出,明日清晨将被执行枪决。

    我站起来朝着囚门上的小窗口望了一眼。外面的值勤军警正在来回走动。天空幽蓝,晨星闪烁着温和的光芒。一切是那样寂静。

    “亲爱的,我们那手勾手啊,真宛如桃花童年的誓约,如今我该有勇气认输了。可是你呀你——你可不要认为我罪大恶极,上天可以明察!”我头靠囚门斜躺着,企望我唇边的暗语能被这黎明的气息荡漾到我冷酷的爱人馥郁的枕际。

    正是黎明时分,我的铁牢门黑漆漆地紧闭着,我抬头看见的窗口是透明的;而我右边的水泥架上那本打开的诗集上有一行拉丁诗人吕坎的诗句:“能死也就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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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青春•叛逆•迷惘之唐吉坷德式赴死冲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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